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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雷锋常态化”不能靠“利益允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0 04:29 来源: 深圳商报

  □吴 江

  2月16日,长沙市委称为将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决定成立学雷锋活动指导处,学雷锋活动将作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依据。学雷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除进行表彰奖励外,还在评选评优、招考招聘、社会礼遇、子女升学、医疗救护、住房保障等方面给予照顾。

  客观地说,学雷锋得到一定的好处和补偿,要说也是理所应当,无可厚非。通过建立一定的机制来给予学雷锋者以回报,也未尝不是一种正面激励与扬善机制。至少,对于学雷锋行动的物质奖励与利益照顾,阐明了雷锋行为应该得益的态度。

  应该承认,在现实的时代,要想鼓励雷锋精神,仅仅靠精神层面的激励,的确力有不逮。既然如此,正如乱世需用重典,物化与现实的时代,对人心与精神的激励,恐怕也不得不依赖于物质手段。这个时候,尽管明知雷锋精神本该与物欲无关,但奈何精神的激励并不足以真正让雷锋活动常态化,祭出物质奖励乃至利益允诺,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出于无奈,甚至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不过,尽管制度设计者的初衷不乏善意,但对于学雷锋活动的利益允诺,却终究是个尴尬的悖论。给“好人”更多照顾的本意固然不错,但现实中一旦有了利益允诺,却必然导致学雷锋活动的“功利化”趋向,“学雷锋活动”会不会陷入一种算计利益得失的项目机制,真正的“好人”会不会反而因为缺乏策划而不够“先进”,因而也无缘照顾。至于招考招聘、子女升学、住房保障之类可观的好处,会不会引发雷锋活动评比过程中的猫腻,恐怕并非杞人忧天。而即便是排除上述可能性,与利益允诺挂钩的“学雷锋活动”,其寿命也注定不会超过利益允诺期,如此得来的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必将难以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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