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两类资金纳入政采预算管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0 22:45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本报讯 记者贾璐报道 日前,山西省财政厅明确,部门和单位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其他资金或使用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款进行采购都要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日前,山西省财政厅针对个别单位规避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逃避政府采购监管的行为下发《关于理顺职能密切协作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将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范围,部门和单位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其他资金或使用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款进行采购也要比照财政性资金办理。并规定各部门预算处在办理财政性资金追加业务时,凡涉及购买性支出的专项资金项目必须会签政府采购管理处以确定其是否应当实行政府采购。
《通知》还对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做出细化规定。“我们拟将建立预算编制、执行、资金支付以及财政监督检查部门密切协作的完整监管链条。” 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琚良太表示。此外,《通知》还要求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对政府采购运行环节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从中查找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并要求财政厅信息网络中心对现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系统模块进行优化配置,合理分配管理权限,完善监管流程,为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