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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什么一份快餐卖380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1 01:49 来源: 郑州晚报

  □钱夙伟(浙江)

  最近,一位网友在微博(http://weibo.com)中爆料说,在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T3航站楼里吃到一份天价午餐,一碗牛肉面加一壶奶茶消费380元,并说这是自己在全国各大机场中吃到过的最贵的一份午餐。(2月20日《现代快报》)

  即使是在航站楼里卖的牛肉面,也不过是牛肉面,而奶茶,就算是“特色雪菊奶茶”,也终究是快餐里的一壶奶茶。如今卖出了快餐里的天价,当然是因为,这是航站楼里卖的快餐。显然,其一,航站楼不是美食一条街,乘客并无多少选择,不愁你不来吃。其二,于乘客,行色匆匆,即使餐后发现上当,为了不误登机,也只能就范。于是,航站楼,名副其实地成了“贵地”。

  颇耐人寻味的是,餐厅负责人承认,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有网友在微博爆料他们餐厅的天价午餐了,他们也因此接到过机场集团的书面通知书,要求整改,要求明码标价。但显然于“机场集团”,所谓“要求整改”,也只是限于“书面通知”而已。

  机场集团称,这是因为“他们只能对餐厅服务质量进行监督,但没有限价的权利”。这显然是“王顾左右而言他”。机场集团当然没有限价的权利,但现在的宰客,却是因为并没有按“要求明码标价”,比如,如这位网友所说,“吃完了她说一共是380元。当时听到这个价钱我也傻了”,而这显然是可以“进行监督”的。

  据称对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餐费过于高的问题,自治区发改委表示,他们已建议机场集团引入竞争机制,在管理体制和机制上进行突破。这确实很有针对性。独家经营,显然是现在如此肆无忌惮地宰客的底气所在。

  然而,问题更在于,谁来“对餐厅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如果依然是“机场集团”来监督自己“地盘”之上的餐厅,一旦这中间有利益的纠葛,而这事实上又难以避免,“监督”就不免虚晃一枪甚至“胳膊向里拐”。显然,归根到底,航站楼不应是“法外之地”,而现在缺位的,正是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和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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