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垃圾处理面临资金“紧箍咒”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1 02:56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钟良;张杰
塑料袋、酒瓶、烟花炮竹的炮衣、农药瓶、一次性餐具等塑料制品以及废弃的医用吊水瓶等静静地躺在一条小溪中,一股股腐败之气蔓延开来。
广东省茂名高州市大井镇大坡山村的这一场景,在中国的广大农村中并不少见。
2月上旬,本报记者在茂名市大坡山村以及清远市等地农村采访时发现,由于农村大多没有垃圾堆放池以及集中处理,“垃圾基本靠风刮,污水基本靠蒸发”成了不少村民的口头禅。
当“垃圾围城”倒逼大量资本和行政资源进入城市垃圾处理之时,长期处于空白地带的农村垃圾处理亦成燃眉之急。
“按照每人每天0.4公斤的垃圾量来算,全省农村每年产生垃圾3.5万吨,这个数量非常大。”广东省文明办主任顾作义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农村建设已推进一段时间,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现状还是不尽如人意。
为解“垃圾围城”、“垃圾围村”,近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30年,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收运处理范围实现全覆盖,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经费短缺正成为广东省乃至我国农村垃圾处理的“紧箍咒”。
“垃圾围村”之解的资金问题
农村垃圾处理最需要投入的两方面: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以及保洁费。
“过去农村垃圾中可循环或可分解的东西居多,如菜皮可喂家禽,泔水可喂猪,其它的用以堆肥。”在采访中,广东省一位环保系统的政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垃圾构成也在发生变化:由于塑料袋和塑料薄膜的大量使用,丢弃现象越来越普遍,导致垃圾中不可降解物所占的比例迅速增加。“白色污染”正在侵蚀农村环境;另外,随着农民生活逐步现代化,建筑垃圾也日益增多。
“大部分乡镇生活垃圾最终处理方式为将垃圾丢弃在露天垃圾池或堆放点、倾倒进河道或直接焚烧,对周边环境、水源均产生严重污染。也出现了垃圾围村的情况。”2月17日,对我国农村垃圾处理现状做过调研的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荣闽龙向本报表示,目前农村垃圾处理范围也还只局限于镇区及周边行政村,边远乡村生活垃圾基本无法处理。
在记者的采访中,很多村镇干部也反映,农村垃圾的最大问题在于缺乏资金,“单单靠村委会、镇政府等投入显然是不现实的”。
近日,广东省住建厅村镇建设处副处长罗锦荣也承认,“很多农村没有固定的收集、清运、保洁模式,资金投入比较少,特别是保洁费用很不足。按照目前农村垃圾处理状况,跟我们经济大省的地位很不相称。”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农村垃圾处理最需要投入的在两方面: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以及保洁费。
来自广东省住建厅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广东全省建成运营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共56座、处理规模为4.8万吨/日,已有19个地级以上市、20个县(市)城区实现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5%。
但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跟不上垃圾数量增速。据广东住建厅的公开数据显示,广东全省县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建设目前在全国仅处于中等水平,而且有两个地级市(茂名、汕尾)、47个县(市)城区未建成无害化处理场(厂)。同时,正在运营的36座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所剩填埋空间不多,农村生活垃圾也积存过多。
“从省级财政来说,每年对农村环境整治特别是垃圾处理投入,都非常重视。但问题是,农村垃圾处理费用的缺口相当大。以去年为例,省级财政投入城乡垃圾处理保洁费的专项费用是7000万元,但在‘十二五’规划里,我们新增垃圾处理设施需要的费用估算下来是300亿元。”罗锦荣介绍,300亿所涉及的设施绝大多数还是集中在城镇垃圾处理这一块,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的考虑还不是很全面。
“我们建议设立省级农村垃圾处理专项资金,或者是将原有的一些资金明确出来一部分,专门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罗锦荣表示。
在采访中,荣闽龙还向记者介绍,除了垃圾处理设施所需资金,保洁费用也是农村垃圾处理的一大制约因素。
“我们简单推算下,广东全省有4万多个自然村,按照每个自然村投入2个保洁员,一个村一年需要约1万元保洁费,全省光保洁费就需要接近40亿元。”罗锦荣介绍,这40亿元是每年的刚性支出,但目前农村绝大多数没有向村民收取垃圾处理费,而各级财政对这方面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支出大多数是由村集体经济来解决,有钱的村请的人会多一些,工资会高一些。经济较困难的村,保洁费就不能解决。
试点5级筹资模式
开平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实行市、镇、村委会、自然村、受益人5级负责。
为解“垃圾围城”、“垃圾围村”,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模式上,目前广东省正在推行一套“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
记者从广东省住建厅了解到,目前,从化、增城、乳源、兴宁、鹤山、新兴6个县(市)已经作为广东省生活垃圾城乡收运处理的试点,通过村-镇(街)-县(市)三级联动的收运处理系统,覆盖了这6个县(市)的50个镇(街),覆盖面达72.5%。
在此基础上,广东省住建厅称,将总结推广全省城乡垃圾处理试点县的经验,加快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这一模式。
针对资金困局,有些试点地区已开始尝试破题之举。
以地处珠三角的开平市为例,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实行市、镇、村委会、自然村、受益人5级负责,共同参与的方式,共同筹措资金。
记者采访了解到,开平市自去年启动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中,计划用4年时间完成开平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按照“户集、村收、镇运、市(县)处理”的要求,建立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长效机制。
按照去年7月开平市出台的《开平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方案》和《关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从2012年开始,开平市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补贴,各镇(街)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各村委会或自然村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相应专项资金,受益人适当交纳垃圾清扫费和处理费。
有了经费保障之后,在硬件建设方面,各镇建设一个占地面积100平方米的固定垃圾压缩站(中转站),购置足够数量的垃圾运输车和其它运输工具,各镇、村聘请一定数量的保洁工人。
但开平市5级共筹资金的方式在面临压力的同时,能否推广也尚未可知。“推行试点工作后,经济条件好的镇、村,都能先行一步,制定了方案,落实了经费,购置了环卫设备。经济条件差的镇、村,只能一步一步慢慢来。”开平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邓文汉对本报记者表示。
其次,按照开平市政府出台的《开平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方案》,实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受益者要付费,每住户常住人口每月要收取1元,饮食店、工厂、各类店铺都要缴纳垃圾清运费。但这种收费,能否得到农村村民的支持尚是未知数。
亨图村的“自治”模式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靠县镇两级政府投入;村民集体商量产生办法。
财政实力雄厚的珠三角将成为广东省实现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两步走”战略的第一步。但是在非珠三角地区,“垃圾围村”也逼着当政者摸索垃圾处理的路径。
2月6日,记者在清远市清新县三坑镇布坑村委会亨图村采访时了解到,自2007年该村落实新农村建设以来,逐渐探索出了一条村民自治的垃圾处理办法。
亨图村村长伍汝平告诉记者,他们收集垃圾的方式非常简单——村民在家门口自备垃圾桶,各自负责门前卫生工作,村小组从集体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资金聘请两名村民作为保洁员,负责全村公共场所的每日清洁并清理各户门前的垃圾桶。而保洁员每天集中收集的垃圾将转运到三坑镇垃圾处理中心进行处理。
本报了解到,在此前进行新农村建设时,亨图村修建了水泥路以及设立的十多个垃圾回收桶,以及该村鱼塘出租、温泉带动的旅游业等得到的村集体收益为该村卫生治理提供了基本条件。
三坑镇镇长肖勇辉向本报介绍其垃圾治理模式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靠县镇两级政府投入;村民集体商量产生办法,大家共同遵守相互监督。
亨图村支书伍汝平向本报记者算了一笔账:2名保洁员的工资福利约需1.5万元,每年垃圾转运和处理费约6000元,设备更新和添置需要2000元,一年下来在卫生治理上约投入2.3万元。资金来源主要有两大块:一是村集体收入的支出,二是村民自筹卫生费,全村900多人可募集到9000多元卫生费。
“要用两条腿走路,一是要建立长效机制,二是通过宣传等多种形式促使村民观念改变。”清新县委书记崔建军对本报记者表示。
“自治的亨图村模式可能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得到推广难度较大。政府应该将农村垃圾处理列入公共服务支出的范畴,加大专项资金投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指出。
事实上,财力雄厚的广东省已经决定在2012年将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增至1亿元,通过以奖促治等方法,用于“以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为重点,加快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八大任务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50项重点工程,到明年建成各级生态村镇近400个。
但问题是,即便是在广东,今年的目标也限于在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那全国其它一直处于污染治理空白的农村地区,是否非要再走“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