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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走嫌疑人百万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3 01:48 来源: 郑州晚报

  深圳男子刘某明因为涉嫌犯罪,被深圳市南山高新派出所民警带走调查,后被判刑。但离奇的是,男子被羁押期间,银行卡内数十万存款不翼而飞。南山警方证实,2010年12月,一办案民警取走男子卡内77万,并收受其家属给予的15万元,事后潜逃国外,检方以诈骗罪批捕,目前尚在追逃。

  当事人刘某明案2011年8月5日因受贿罪被南山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目前刘某明已经恢复自由。不过,就在刘某明被羁押期间,他银行卡内的巨额存款却不翼而飞。

  刘某明向记者提供了账户的交易明细表。一张尾数为0077的招行卡显示,2010年10月28日,也就是刘某明被抓获的第二天,有人通过ATM机共8次从这张卡上取款,每次取款金额为2500元。此后又多次取走款项,这张卡被取走的钱共计490552元。

  除了这张银行卡,刘某明的其他5张银行卡均出现这样的取款记录。而他的一张信用卡也未能幸免。按照刘某明的统计,他的所有损失共计1003123元。

  刘某明说,他和老婆分隔两地,2010年10月27日被抓获的当天,高新派出所办案民警张勇光询问其银行卡信息,提出要查验他的账户情况。刘某明将银行卡、信用卡等共计6张交给张勇光。刘某明表示,张勇光表示出于查案的需要,让他说出了密码。

  不过,南山警方相关人士则表示,目前经过认定的,张勇光取走刘某明的款项在77万左右,并非他说的1003123元。

  据刘某明介绍,除了这笔百万款项外,张勇光连他的妻子也未放过。通过电话联系上他妻子,以帮助其“活动”为名,共收取他妻子15万元。

  民警张勇光为何突然消失?南山警方相关人士证实说,民警张勇光在2010年12月确实休公休假,并申请去国外。当时单位并未发现其有异常。2010年12月,随着刘某明家属找不到张勇光向派出所求助后,此案事发。而张勇光也滞留国外,再也没有回来。

  南山警方相关人士称,张勇光已被警方开除公职。据悉,张勇光除了涉嫌这桩案件外,还涉嫌其他案件,检察院也已因其涉嫌诈骗罪对其批捕,并采取了边控措施,进行追逃。据悉,张勇光为广东河源人,2004年左右从警,案发时在28岁左右。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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