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业资管看齐基金 改革明确7大方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3 08:28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熊凯 2012-02-23 08:28:53
“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下称“试行办法”),有可能于4月份推出。”2月22日,南方一家大型券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向本报记者透露,“试行办法修改一事,已经讨论一年有余,具体内容现在不好说。”
本报记者获悉,监管层于2月初向全行业通报的由券商提出的关于资产管理业务产品创新的建议,涉及7大方向,已然将未来的发展思路勾勒出来。
这7个方面建议包括:增加投资品种及范围,推出保本、分级等创新型产品,开展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业务、大力发展机构客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上市交易、降低资产管理子公司净资本要求、降低集合理财投资者准入门槛。
“就是解除资产管理业务的紧箍咒,向基金公司的标准看齐。”上述券商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从现实情况看,这些目标的实现还有相当多的障碍,但方向是确定无疑的。”
资管盼“松绑”
券商的资产管理业务从2005年起步,其间面临颇多曲折,一直发展缓慢,严厉的监管措施即是主要掣肘之一。
“券商综合治理以后,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重新启动,总体发展平稳,但与基金、银行和信托产品相比,在理财产品市场上的劣势地位相当明显,存在总量较小、产品投资范围较窄、盈利模式过度依赖证券买卖差价、不能及时适应市场变化推出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等问题。”有券商人士指出,监管层也意识到这一点,政策松绑的趋势自2011年就已经显示出来,但缺乏整体架构。
此次,券商在向监管层的建议当中,首先就提出了增加投资品种和范围的呼吁。有券商建议,“扩大业务投资标的,将未上市公司股权、PE 基金、信托及银行理财产品、各类收益权,以及传统投资领域之外的房地产、矿产、大宗商品、艺术品等实物资产纳入,向全方位的资产管理模式发展。”
“这就对试行办法的修改提出了要求。” 上述大型券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表示,券商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限于股票、债券,产品严重同质化,满足不了客户的需求。
效仿基金
另外,券商还向监管层提出了三条仿效基金做法的建议。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规定,资产管理业务不得向客户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还明确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定为均等份额,客户按其所拥有的份额比例享有利益、承担风险,这限制了保本型产品、分级产品等结构化产品的推出。”因此,券商建议修改相关规定,允许证券公司推出保本、分级等创新型产品。
不仅结构化产品缺失,相对于份额可上市交易的公募基金而言,目前券商集合理财计划只能申购赎回,缺乏流动性的缺点十分明显。
对此,券商建议监管层考虑推动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上市交易,增强其流动性,同时丰富交易所交易品种。
此外,目前券商集合理财投资者门槛(限定性集合计划为5万元、非限定性集合计划为10万元)相对于公募基金的1000元认购起点而言,也偏高无疑。
对此券商建议,参考公募基金和银行理财客户,扩大投资者范围并降低准入门槛。
“要实现这些向基金靠拢的设想,都需要修改现行的试行办法。”上述券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对本报记者表示,“这些都是证监会能做主的事情,应该会比较快实现。”
此次券商向监管层所提建议中,部分内容面临着更为“坚实”的障碍。
针对目前券商资产管理业务以中小个人客户为主,银行理财、信托计划、保险产品尚不能开立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的现实,有券商建议予以放开,吸引此类机构投资者成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
“这涉及到银监和保监部门的批准问题,难度较大。”上述人士表示,“证监会需要先厘清系统内部对于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的掣肘,再来考虑部委之间的协调沟通,才比较现实。”
此外,券商在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方面也欲分一杯羹。
“目前以信托为平台的上市公司股东的股权质押融资业务,主要采取由证券营业部作为监管主体签订四方协议的模式,存在着明显的不规范,建议证券公司直接利用专项或定向理财计划实施。”有券商向监管层建议。
“这个操作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但是受制于转融通推出时间表问题。”上述人士表示,“券商资产管理要真正享受完全的平等待遇,可能还是要等到新《基金法》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