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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万年春实业有限公司被罚2万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7 22:49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本报讯 因私自窜改工程造价,增加公司业绩,广东万年春实业有限公司被罚2万元。

  日前,深圳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对广东万年春实业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龙财[2012]8号)。2011年12月6日,广东万年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年春公司”) 参加深圳市龙岗区绿委办松属疫木伐改服务项目采购,评审过程中,评委对该公司提供的《平湖生态园周围薇甘菊防除合同书》中工程造价的真实性提出怀疑。12月16日,万年春公司向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递交《关于<龙岗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松属疫木伐改服务采购>投标文件的说明》,承认“为了增加工程业绩,私自将《平湖生态园周围薇甘菊防除合同书》工程总造价由285541.58元改为5285541.5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7条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48条的规定,该市财政局决定对万年春公司处以2万元的罚款。

  深圳市财政局明确,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追加处罚款。(来源:深圳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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