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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向胆边生(法眼)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8 01:39 来源: 国际金融报

  

  恶向胆边生(法眼)

  【新闻背景】

  去年暂缓上市的归真堂,2012年欲再次IPO,而其“活熊取胆”模式引起激烈争论:一边是中药协支持;一边是动物保护组织反对及72位名人致信证监会反对其IPO。

  虽说是“活熊取胆”这个名目下的争议,但鉴于“人心惟危”的国人心性,不禁让人怀疑其背后是否有着更深刻的利益纠葛。

  关于动物的快乐与否,庄子与惠施有过著名辩论,可在后人看来,双方都不是奔着弄清问题去的,所谓的“濠梁之辩”不过是一种文字游戏,美其名曰“抬杠”。现在有人活学活用,说“你不是熊又怎知熊是否痛苦?”有点不太愿意好好讲理的意思。听者有当真的,高估了这句反问的杀伤力,偏偏较真地拍照片、找理据、发帖子,要论证活熊取胆比杀熊取胆更残忍,不免有些着于表象。即便是赢了,对方还是有话讲的,或曰“在我方看来,熊是不痛苦的。”

  这样的辩解其实更加难以驳倒,因为与熊是否痛苦这一命题的不可证伪性不同,这里的辩解接近了事实:它承认了痛苦的主观性。它强调了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强调了普通人与专业人员之间的距离,强调了食客与屠夫之间的异同。屠夫日屠百猪,尚不觉自己离地狱更近一步,而善男信女日啖一肉,已生怕被猪油蒙了心。既然是人类之间的主观差异,为什么不能加以容忍呢?如果不能容忍,是否可以采用市场手段来限制所谓“恶行”的延续呢?

  那么,应如何对熊胆进行利益衡量或价值考量呢?据说熊胆的药用价值有限,只是能治疗一些痔疮、杀一些看不见的虫子,早有替代性的化学品问世。况且市面上的熊胆大部分做成保健品而不是药物,是主要供给有钱阶层的。

  这些就事论事的论点其实并不新鲜,要么不具有普适性——比如蛇毒可以治疗瘫痪、小儿麻痹症,对治疗癌症也有奇效,是否就可以“活采”了(蛇毒采集专业术语,相对于将蛇头砍下后再采毒的“死采”);要么是居心叵测——熊胆被金钱追捧,说明经过市场的衡量,熊胆或确有其不可替代的好处,而论者将其与有钱阶层联系起来,难逃操纵民意、煽动舆论的嫌疑。

  若不同意对动物活体的利用,其实有两种方案可替代:一种是只用尸体不用活体,另一种是永远不用动物,只用植物或化学品。有位公开反对活熊取胆的仁兄,本人在国外开饭店,其招牌菜是烤鸭,他自然没有把活鸭直接架在枣木火上炮烙,而是先把活鸭变成死鸭,再涂上佐料烤制。那么,取胆汁并保存熊的性命与这种先将活体变成尸体然后再加以利用的手法比较,不知孰高熟低,亦或为一丘之貉?第二种方案或许不必再作讨论了,惟一的担心是,听说已有科学家在研究植物是否有情感,如果研究成功了,有些人恐怕会饿死,因为他们对小麦、水稻这些植物实在是不能下手啊。

  近来常有“零容忍”的提法,是指有些东西不在宽容之列,与“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古训有异曲同工之妙。由于其功效明显,适用范围渐趋扩大。而使用市场手段打击活熊取胆,使之没落衰败,正是这种手法的活学活用。坦白地说,那些零容忍的对象有的固然是令人发指的,但有的也不过是“严打”政策的产物,更有甚者是操纵民意的结果。“矫枉必须过正”的思路将宽容从美德及政治原则的高度拉回到其策略本质,宽容本质上是工具价值的,通过有限度的认同与兼容实现麻痹或吞并对方的野心。

  回顾历史,所谓宽容,最早也不过就是西欧中世纪早期的神学家发明了用来对付异教邪说的玩意儿,到了中世纪晚期,对付异端的主要手段便成了宗教裁判所。有用时,便是自己人,要团结;无用了,使是敌人,要斗争。邪门儿的是,活熊取胆者将熊引为同类,加以呵护团结,反对者则将活熊取胆者视为异类,加以斗争。

  笔者不敢混进动物保护主义者的队伍,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笔者不是素食者,无法做到道德逻辑上的自圆其说。笔者反对虐待动物,是因为虐待动物能激发人类的凶性,泯灭人与兽的界限。除此之外,笔者也找不出什么像样的理由,强作解人,去指责活熊取胆的勾当,毕竟富贵险中求,恶向胆边生,总是有几分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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