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百上市公司商标存致命风险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8 04:00 来源: 信息时报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徐岚
尽管上海浦东法院上周四驳回了深圳唯冠提出的iPad“禁售令”,但苹果公司和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之争还在拉锯中,最终鹿死谁手还很难说。“iPad”商标战余波未平,林书豪、乔丹又与相关企业一起陷入商标争议之中。 短短半个月,三起商标争议大事件纷至沓来,商标纷争的硝烟不可避免地弥漫至全国。
继苹果、乔丹、林书豪等一系列商标事件之后,有网友另辟蹊径,认为可以通过抢注上市公司商标赢得“商机”。不管你信不信,这种天马行空的生财之道在目前A股其实很有土壤。相关数据显示,目前上市公司对于商标的意识仍然淡薄,有近千家公司要么主商标尚未注册,要么被他人在上市公司主营或非主营业务上注册。此外,部分公司的主商标仍掌握在控股股东或其他股东手中,上市公司每年都要付出不菲的使用费,甚至成为股东控制上市公司的“套马索”。
商标之战烽烟四起
在世界各国“横行无忌”的苹果在中国遇到了大麻烦。尽管上海浦东法院上周四驳回了深圳唯冠提出的iPad“禁售令”,意味着至少在2月29日之前iPad不会下架,但苹果公司和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之争还在拉锯,鹿死谁手还很难说。
“iPad”商标战余波未平,义乌灯具商人抢注iPhone商标卖灯具又引来关注,而且律师还认为此举并不侵权。紧接着上周再度传来以全球最火华人、NBA球星林书豪名字命名的商标“S.H.林书豪”已被江苏无锡某家体育公司在两年前以4460元抢注的消息,公司如今“狮子大开口”叫价500万元,让一夜暴红的林书豪感觉比自己从“板凳”到巨星的经历还要离奇。同样离谱的是,有个以林书豪姓名拼音组成的网站域名,转手价也高达26万元。尽管这两条消息已经足够重磅,NBA传奇人物迈克尔·乔丹状告乔丹体育的“商标大战”还是不期而至,2月23日乔丹通过美通社宣布,已向中国法院起诉乔丹体育涉嫌侵犯自己和两个孩子的姓名权。
短短半个月,三起商标争议大事件纷至沓来,商标纷争的硝烟不可避免地弥漫至全国。而在这起商标纷争中,各大媒体津津乐道的事情还有Facebook的果断出手。吸取了以上“前辈”的前车之鉴,Facebook迅速在中国申请注册了theFacebook、Facebook等英文商标,甚至无论是音译还是意译,申请注册了你可能想到的所有相关中文名称,包括“脸谱”、“面书”、“脸书”、“费司布克”、“菲丝博克”等61个不同商标,其中部分已获通过。甚至有业内人士戏称,除了“非死不可”,Facebook把相关商标都申请注册了。
抢注商标这一系列事件引发A股投资者的关注,很大程度上是源于乔丹体育的即将上市。2011年11月25日,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布的公告显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即将上市前遭遇官司,这不禁让人联想到了去年的传奇IPO八菱科技,这起诉讼会否影响公司的IPO进程?2月26日晚,乔丹体育正式作出回应:乔丹体育没有蓄意使用Michael Jordan的姓名,乔丹体育的企业名称享有商号权,对“乔丹”等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公司表示,截至2月26日晚,乔丹体育未收到国内外任何法院的应诉通知。
值得一提的是,有网友也打起了国内上市公司的心思。有网友发帖表示,他已着手梳理并建立上市公司的“商标数据库”,一旦发现有可以抢注的商标“绝不手软”,届时应该有不少上市公司愿意为赎回自己的商标而出高价。其下有跟帖称,如果是港股或美股上市的公司甚至可以借此建立一个“做空产业链”,先找出存在商标风险的上市公司抢注其核心产品的商标,等市场环境转差时做空该公司股票,然后公开抢注成功的消息,这比抢注商标本身更赚钱。
上千家公司商标暗藏隐忧
虽然网友们的“如意算盘”未免有些天马行空,但细细追究不难发现,这种逻辑其实存在现实基础,因为A股上市公司的商标意识并不强。
对许多公司而言,商标的价值远远超过了有形财产,如果丧失商标,企业可能失去消费者的信任进而丢失整个市场,而此类事情在A股并非没有先例。以云南城投的前身为红河光明为例,公司当时的主要业务是啤酒的生产、销售等,其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80年代。但由于种种原因,“红河”啤酒并没有将“红河”注册在啤酒等主营产品上。而山东私营企业主林辉在2000年买下黑龙江一家企业的“红河”商标,成立红河饮料制剂经营部。凭借着“红河”商标,这家小企业以“商标侵权”在三年内两次告倒红河光明,要不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改判,林辉几乎开创了1000万元的中国商标侵权赔偿的最高纪录。虽然最后判决的损失只有2万元,但红河光明的啤酒业务却在几番折腾之后一落千丈,产销由诉前的10余万吨下降到1.7万吨,啤酒业务从年利润3000余万元变为亏损460万元。上市公司因此元气大伤,在2007年剥离了啤酒业务并更名为云南城投,主营业务由啤酒生产和销售变更为房地产开发。可谓成也商标,败也商标。
林辉当时有一句话颇令人回味:目前中国企业的商标保护意识、商标注册意识仍然太差,商标官司或许将推动中国知识产权的法制进程。然而几年过去,上市公司似乎并没有好好领会这句话的分量。根据西南政法大学此前以《中国商标网》发布的信息为标准做过的一项统计,A股有数百家上市公司存在商标风险,主要情况有三种。一是未将商标注册在主营业务上的上市公司,该类公司有两百多家;二是LOGO未在主营业务上注册的公司,这类公司也有一百多家;除了上述两种没有注册主商标这种致命风险外,还有900多家上市公司存在其商标或LOGO被他人在其他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问题。
大股东利用商标把上市公司当印钞机
除了上述问题,很多公司使用的主商标其实并非自己所有,而是控股股东或者其他股东所有。同样是西南政法大学的统计显示,A股有两百多家上市公司的主商标被其控股股东拥有,其中包括多家国内知名企业,上市公司只能每年花费高额费用向作为控股股东的母公司购买商标使用权。
以燕京啤酒为例,上市公司并没有注册任何商标,而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拥有包括“燕京”啤酒在内的89个注册商标。从2010年年报来看,上市公司使用“燕京”商标,母公司按年销售收入的11%、0.008元/瓶计算支付商标使用费,当年此项支出就有上百万元。其他如“贵州茅台”、“海尔”、“海信”、“TCL”等品牌的拥有权也并不属于上市公司,而是紧握在茅台集团、海尔集团等大股东手中。
值得警惕的是,虽然控股股东一般情况下不会在商标使用权等方面“刁难”上市公司,但在A股典型的母公司控股上市公司架构下,许多上市公司为了“赎身”所用不菲,利用商标权“掺水”的案例时有发生。最典型的如夏新电子和波导股份,它们分别以1.5亿元现金从母公司购买了相关的商标,其中波导股份之前的商标是无偿使用的;而四川长虹也是通过资产置换,才让长虹集团作价13.78亿元将拥有的长虹商标转让给上市公司。
对于A股目前这种主商标被控股股东或其他股东控制的现状,业内人士表示,最好以商标转让的方式彻底解决上市公司的商标危机,至少应当签订长期甚至无期限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从而确保股东不会以商标权来要挟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