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争誉就该薄内厚外?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1 00:01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作者: ■本报评论员李富永
日本游客河源启一郎在武汉自行车被盗、警方接案后不到3天就迅速破案一事,强烈刺激了社会舆论。因为许多人都有过丢自行车的经历,但多数人会很识趣,不会当真去报案,为的是避免被敷衍糊弄。但轮到一名日本人,待遇就不一样了。
尤其是这样的滋味,国人已经不是一次两次品尝了:外宾赶不上火车,于是有警车为其鸣笛开道;出了交通事故,外宾往往是首先救助对象;轮到事后赔偿,外宾标准高于国民。类似的厚外薄内的做法,由来不绝。
我甚至还记得10多年前,在新疆还发生过这样的壮举:为了救助一名日本游客,中国出动直升飞机,涉险犯难深入昆仑山中将伤者接出载到喀什,然后又从喀什护运到乌鲁木齐,到了乌鲁木齐后,继续紧急转运到北京,直至最终交给日本的飞机才了事。
假如是一个中国的普通老百姓,谁能享受到这样的通天殊遇?国人到了异国,彼邦可曾这样特殊礼遇?从未听说过。
当然,对于武汉此事,网上褒誉之词也不少。比如武汉某大学教授,就认为盛赞武汉市民境界高,维护了武汉乃至中国的国际形象。
怎么说是市民而非警方?原来有报道说,河源启一郎的自行车之所以失而复得,是因为武汉5万多网友将信息不停地转发,这才引起了新“车主”的高度重视:原来他刚从黑市花1000元买来的价值1.5万元的自行车,竟然是日本人的,返还与否自然涉及到国际声誉,于是返还。
可我很纳闷。对于那位从黑市买车的人而言,维护国家在外宾面前的形象,似乎远比维护自己同胞们生活的这个社会的良好秩序重要。你从黑市买车,是什么性质?不是鼓励盗车行为吗?而且价值1.5万元的自行车,花1000元就买来了,这车的来路能正当吗?仅仅因为丢车人是日本人,你这才物归原主。看来自己窝里盗贼猖獗无所谓、为他们提供销路是“正常现象”,而让外国人知道自己窝里有盗贼,则“兹事体大”,非同小可,于是赶快物归原主。你固然是维护在武汉在外形象,但你维护了武汉在国人心中的形象了吗?
由此想起了资深外交家吴建民先生的“弱国心态”说。我倒觉得,我今天说的薄内厚外的做法,则是一种真正的“弱国心态”。对自己内里感到羞怯,但又不想改变,于是就粉饰外层。俗语叫“驴屎蛋外面光”。
“弱国心态”其实由来已久。自从鸦片战争后,中国跌入被洋人宰割的深渊,旧政府一旦遇到涉外纠纷,莫不是委屈国民安抚洋人。现在当然今非昔比了。但在一些人尤其是官员心里,却难免藕断丝连,旧意识潜行。
走笔至此,我仍然糊涂的是,河源启一郎在武汉自行车失而复得,究竟是警方之功还是市民之劳?因为除了黑市买车人主动返还一说外,荆楚网的报道则说是“经武汉市武昌警方侦查,日本来汉游客河源启一郎自行车被盗案告破。被盗自行车已被警方追回,并连夜发还给河源启一郎”。这似乎又是警方功绩。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但愿相信荆楚网的报道准确无误,这样就有了榜样,可以要求全国各地的警方都能见贤思齐,以对待外宾的热情对待同胞,以破自行车案的效率破大案要案。
这样希望的同时,我也感到不能性急。因为现实还很不乐观。比如,最近四川就有位警官公然否认自己的薪资来源于纳税人。有这样的思想,你想让他殷勤为民?难!最近还有一条更不轻松的消息,也是关于警察怎样对待公民紧急报警的:湖南永州11岁少女被黑社会强奸和逼迫卖淫,警方在接到求救后无动于衷、逼得少女母亲自己化妆侦查、甚至动员亲属假冒“嫖客”深入虎穴查找女儿、探到下落后,警方还是漠然,逼得这位母亲以死相逼才给立案。这还没完,立案后看守所还为犯罪人出具监狱内“立功”材料意图减刑。
由此看来,即便是“厚外”之举从此打住,“薄内”惯性恐怕还一时难绝。虽然“执政为民”的理想已如艳阳当空,但要穿透雾霾照到每个角落,还需许多工夫,其中包括公民个人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