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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村社区银行推动微型金融发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2 01:25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王曙光

  最近,温家宝总理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指出:“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需要推动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金融机构改革创新和规范发展……发展小型社区类金融机构是解决小型微型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要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小金融机构发展,形成竞争充分、服务优良、风险可控的金融服务体系。”微型金融体系的发展,涉及到我国大量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其意义重大。

  我国有很多小额贷款机构,但是在目前的制度框架下,小额贷款机构生存普遍存在困难,应该构建合宜的微型金融机构升级机制,以扶持其发展。长期来看,微型金融机构越成功,反而越受制于“只贷不存”等政策约束,损害其可持续发展能力;微型金融机构越扎根农村,农民信任度越高,社会对其“完整”金融服务的要求越强烈。因此,越趋向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越内在地要求升级机制。

  从国内外经验出发,有两种可行模式。一种是改组为村镇银行。村镇银行是商业银行与社会资本的合作,从机构重组上打通微型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可视为“大”“小”对接机制的升华。这种模式要求以现存的商业银行作为发起行,易于监管,有利于村镇银行总体的风险控制。不利的是,机构升级后大股东易位,主导权转移,可能受制于发起行的经营惯性,脱离“三农”,“洗脚上岸”。

  另一种模式是借鉴国外微型金融和合作金融发展历史经验,结合当前我国的农村金融实践,探索组建“农村社区银行”的升级模式。

  从源头上完善改善农村金融生态

  社区银行源于美国等西方金融发达国家,是商业银行体系中的“毛细血管”,规模最小,但数量上占主体,是为居民提供基本金融服务的绝对主力军。社区银行扎根社区,最大的优势是与居民天然的“亲友”关系,有信息优势,可以更好地为居民提供各类金融服务。社区银行依赖于核心存款(当地居民和微型企业的储蓄),因此在中国发展社区银行的最大好处是,可以改变农村金融机构作为“抽水机”的经营惯性,改善农村资金外流趋势,让更多本地资金留在本地,可以从源头上完善改善农村金融生态。

  因此,在通过政策引导存量农村社区银行(包括各类农信社)回归“三农”的同时,更根本的是通过微型金融升级机制,形成增量改革动力,充实壮大农村金融微观基础,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长期可持续性,这与宁夏改革“存增量并举,大中小结合”的内在逻辑是一致的。

  当然,发展社区银行最大的好处,还在于它可以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强大的支持。在很多国家(包括中国在内),大银行一般充当了“资金搬运工”的角色:即大银行往往从不发达的社区或地区吸收大量存款,然后再把这些存款转移到比较发达的社区或地区,从而导致不发达的社区资金供给量降低,社区内的居民或中小企业的信贷可及性降低,从而陷于更加不发达的境地。这种情况在中国更为明显,这就导致中国农村的“负投资现象”更为严重,农村资金向城市地区的净流动导致城乡收入差距拉大。而社区银行则将一个社区或地区吸收的存款继续投入到该地区,从而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因此从当地的长远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说,发展社区银行是一个最佳选择。

  小额贷款机构升级农村社区银行

  在中国,农村社区银行(Rural community bank)是指主要在当地农村社区(县域以下地区,尤指乡镇或乡镇以下地区)进行农村金融服务,其客户群体集中于农户、农村微型企业及农民合作组织等微小客户,规模较小的商业银行。从宽泛的意义上来说,目前农村金融存量体系中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因其大部分都在县域以下,为农村微型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且大多进行了商业化改造,也可以称其为农村社区银行。但本文所提出的农村社区银行概念,更多的是指那些由成功运行若干年之后的小额贷款机构进行升级转型而构建的小型商业银行,而不是狭义地指目前存在的农信社等存量金融机构。

  由于目前村镇银行在制度设计上的弊端,农村社区银行这一理念的提出,对于我国农村现有的小额贷款机构的升级转型有重要意义,对于有效动员民间资本、实现农村金融机构的多元化也有重要意义。农村社区银行主要是由目前的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民间非营利小额贷款机构以及像掌政农村资金物流调剂中心这样的创新性的农村金融机构升级改造而成。相对于那些直接新设的村镇银行而言,这些由原有的小额贷款机构升级转型而成的农村社区银行更具 “本土性”。它们有多年的当地运营经验,又有很好的客户基础,在农民中间有很好的口碑,对当地的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比较熟悉,管理人员和信贷员经过多年的实际工作磨练之后,对农村信贷市场和农民客户也有深入了解,不存在大部分村镇银行所遭遇的“水土不服”问题,因此其经营有很好的基础。可以肯定地说,如果把现有的运行良好的小额贷款机构逐步升级转型为农村社区银行,不仅其经营绩效和支农效果要大大超过村镇银行,而且其升级转型成本也要比新设村镇银行要低得多,对于监管者而言,这样的农村社区银行的总体风险也比村镇银行低得多。

  (作者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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