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十年苦恋 民营银行往事如烟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3 08:39 来源: 华夏时报

  冉学东

   雪拥蓝关马不前,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在当下的处境正可谓进退两难。

   如果把本世纪初著名经济学家徐滇庆动议成立民营银行作为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的首次主动探索的话,那么到今天已经差不多10多年的光景。如今,中国金融业里民营资本的身影依然寥寥,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更是难上加难,而吴英这个平凡小女子的生死吸引了全社会的关注,关于民间金融的去留问题则涂上了些许的人文关怀。

   2月28日,在凤凰网举办的一场金融论坛上,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教授郭田勇旧事重提:我现在回忆邓小平南巡讲话,我们不妨给民间资本点机会,让他们真正地办几家银行,看看可不可以比以前国有资本办银行办得更差,我想在金融业,我们不妨把这项改革再往深处做一下。

   郭教授的一席发言,让记者不禁回忆起本世纪初那场要不要办民营银行的论战。

  一场论战

   这场论战是由著名经济学家徐滇庆挑起的。

   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让人们开始担心积弊缠身的中国金融业的危险,远在加拿大的徐滇庆意识到中国金融业结构存在问题,需要成立民营银行。

   2000年2月,徐滇庆专程归国,开始对成立民营银行进行“进一步的研究”。2000年7月,徐滇庆、樊纲、茅于轼等人在西安召开民营银行讨论会。

   经过一番考察,徐滇庆牵头选择了西安丰佳集团、沈阳东宇集团等5家民营企业作为5个民营银行试点的主要发起单位,民营银行的试点成立方案上报银监会。

   正在徐滇庆等专家们的实验方案设计正酣时,反对的声音也开始出现,反对最有力者当属时任中国人民银行广东分行副行长的王自力,他说:“民营银行准入,目前还宜缓行。”他的理由是四大国有银行尚存在巨额不良资产,尤其是中小金融机构仍处在生存与发展的困境之中,于是得出结论:在短时期内放开民营银行准入限制将“不可能成为当前金融改革的优先选择”,降低金融风险才是优先目标。

   而徐滇庆的反驳则是,由于存在金融风险而断言民营银行应当缓行是错误的。

   此后,许多经济学家加入这场争论,形成了赞成和反对的两派意见。给这场争论画上句号的应该是在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召开的“中国证券市场与金融体制改革理论研究会”,在这个论坛上央行正面表达了对成立民营银行的态度。

   “究竟什么是民营银行?民营银行能够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吗?”时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的吴晓灵提出以上疑问,她认为,20世纪80年代我们银行业就开始对民营资本开放,成立了5000多家城市信用社,最终酿成了巨大风险。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环境不同时仅仅考虑所有制改革是难以解决金融问题的。因此,我想提出一个问题供大家讨论,中国银行业改革的首要问题是什么?是产权,还是其他问题?”吴晓灵说。

   参加此次会议的易纲已经从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教授转任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副秘书长兼货币政策司司长,他的思考显然与吴晓灵一脉相承。易纲分析民营资本金融银行业原因不外三个:第一,进入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能够搭建一个平台,在更大的范围内利用金融资源,更直白地说,即进入以后能够更好地为自己的关联企业贷款,使得融资更便利;第二,进入银行证券保险,是因为将来他们可能上市,可以套现;第三,将金融业作为一个产业,进入的目的是为了提供比国有银行、外资银行更好的金融服务,从服务中获得相应的回报。

   这场争论其实就已经为徐滇庆的民营银行乌托邦的幻灭埋下了伏笔,而上报银监会的那个方案最终的结果当然是无疾而终。

  艰难探索路

   市场永远超前于理论。就在这场论战滔滔不绝之时,民营企业新疆德隆集团已经开始了对城市商业银行的渗透。

   直到2004年德隆系神话破灭之时,德隆系相关公司已超过120家,资产逾1200亿元,涉足包括矿业、旅游、零售、汽车、农业、食品在内的数十个行业。为了支持其庞大的产业链,德隆除了在二级市场上坐庄,进行股票质押融资之外,就是控制金新信托、新疆金融租赁公司、伊斯兰信托、德恒证券、中富证券等信托公司和证券公司,通过他们发行理财产品,承诺高额利息,并控制昆明、南昌、长沙、株州等地的城市商业银行,从这些银行套取巨额资金。

   当德隆资金链断裂后,央行只能通过再贷款补偿受到损失的民众,民营企业进入中小金融机构的这次实验宣告失败。此后,监管层对于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的态度就变得更加谨慎了。

   随后的几年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展开。

   但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依然让监管层头痛不已,小额贷款公司是下一个选项。2005年,央行和银监会召开关于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研讨会,允许民营资本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利率可以上浮到基准利率的4倍,但是只能贷款不能存款。央行最终选择在山西、陕西、四川、贵州成立农村小额贷款公司。

   2008年,银监会和央行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意见》,小额贷款公司随之在各地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2010年,银监会开始了村镇银行的试点,村镇银行的发起人或控股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这再次把民营资本挡在了银行业的门外。

   最能够显现监管层对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顾忌,莫过于2010年9月银监会出台的《关于高风险农村信用社并购重组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通过并购重组加快高风险农村信用社风险化解。

   一位早就想进入金融业的民营企业家说,要民间资本作为一笔善款去拯救高风险金融机构,这显然是一厢情愿。

   在国务院“非公36条”和“新36条”中规定旗帜鲜明,但是实施细则缺失,民营企业更是不得其门而入。

   直到今年2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国务院座谈会上发出最后通牒:“民间资本进入垄断领域的实施细则要在今年上半年制定出来。”

   回到10年前的那场论战,监管层因为风险而限制民间资金进入金融业的态度是否正确?如果民营金融机构出现风险,是中国民营资本本身造成的还是由于监管能力不足?这才是现在包括监管层在内的中国金融业需要深刻思考的问题。(作者为本报编委)

  民间借贷大案简史

  第一阶段:上个世纪90年代初

   在邓小平同志1992年南巡讲话之后,民间借贷也开始活跃起来。

   【沈太福案】

   1986年,沈太福以30万元注册了集体性质的长城机电技术开发公司。1992年前后,沈太福和他的科技人员研发出一种高效节能的电机,但他并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投入生产,银行也对这个有风险的项目没有兴趣。沈太福通过与投资者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的方式来集资,并按季支付“补偿费”,年“补偿率”达24%。当时,银行的储蓄利率为12%左右。

   随后,长城公司的集资风暴迅猛席卷全国。到1992年的2月份,长城公司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共集资10亿多元人民币,投资者达10万人。

   沈太福铺天盖地的集资风暴引起了当时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的高度关注,他亲自下令中止长城公司的活动。1993年3月31日下午,沈太福从北京首都机场出逃时被截获,4月18日被逮捕。

   【邓斌案】

   邓斌在1989年8月至1994年7月担任新兴公司总经理、深圳中光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期间,在无锡等地大肆进行非法集资活动,集资总额高达人民币32亿元。

  第二阶段:上世纪90年代末21世纪初

   一些民营企业在经过了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期的原始积累之后,开始有了进一步发展的需求。

   【孙大午案】

   孙大午在上个世纪80年代以1000只鸡与50头猪起家创办大午公司,到1995年时已经成为中国五百大私营企业之一。为解决企业发展的燃眉之急,大午集团走上了“民间借贷”的融资之路。

   孙大午于1995年开始从亲戚朋友那里筹钱,后来扩大到大午集团内部员工及他们的亲友,逐步又扩大到附近几个村庄的村民。

   2003年5月29日,孙大午被指向3000多户农民借款达1.8亿多元而被捕,并以非法集资的罪名遭到收押。此事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在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之下,2003年10月30日,徐水县法院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孙大午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田玉文案】

   田玉文曾被誉为“泡菜大王”,但由于管理不善和财务混乱,无法继续从银行获得贷款,再加上管理者头脑发热盲目扩张,田玉文的公司资金枯竭。在资金链断裂后,田玉文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承诺每月支付2.5%-3.5%的高息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涉案金额达1.5亿元。

  第三阶段:21世纪第一个十年

   这一时期民间借贷大案在全国各地到处开花,其中又以江浙一带最甚。

   【汪振东案】

   2002年5月至2004年12月,营口东华集团董事长汪振东以盖州市宇晨养殖场、营口东华生态养殖公司等企业的名义,在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无资金保证能力的情况下,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用后笔集资款兑付前笔集资款本金和利息的手段,诱骗蚂蚁养殖户与其所属公司签订《蚂蚁养殖购销合同》。

   此外,汪振东虚构养殖蚂蚁高额利润,用养殖户的资金搞无效益“投资”,编造“有实力”假象,欺骗养殖户。其非法集资规模达30亿元。

   【赵鹏运案】

   2004年4月赵鹏运注册成立了内蒙古亿霖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两年时间里,来自全国各地的2.2万余人加盟亿霖,持款购林。亿霖集团以传销手段累计销售422802.1亩林地,净销售额16.8亿余元人民币。

   【焦英霞案】

   焦英霞于1999年3月成立哈尔滨英霞实业有限公司。2002年开始以期权股、入股款为名义高息吸引投资的方式,进行集资诈骗犯罪活动。

   【季文华案】

   2003年至2008年,季文华等人以15‰至25‰的月利率,在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湖南省株洲市等地向不特定社会公众进行非法集资,涉案金额高达54亿元。

  第四阶段:2010年以后

   在这一阶段,民营企业的经营环境全面恶化。

   【董顺生案】

   董顺生于1998年8月创办浙江省泰顺县育才高级中学,2003年9月成立立人教育集团,经营范围也涉及教育类投资与建设、房地产开发、矿业投资等。

   十余年来,浙江温州立人教育集团(以下简称立人集团)以私立办学之名,从泰顺县民间大举借贷。但这些钱并没有全部投入到教育领域,而是流向了近些年在中国获利丰厚的房地产和煤矿行业。但在从紧的宏观调控政策下,集团名下的许多房地产项目陷入卖不动的困境,资金无法回笼;受“限产”政策影响,集团在内蒙古鄂尔多斯等地投资的煤矿产业,无法取得预期的回报。而温州民间借贷危机导致人心恐慌,民间借贷“资金池”枯竭。

   2011年10月31日,立人集团在办公楼外贴出告示,表示企业已无力偿还借款,将进行重组。2012年2月3日,董顺生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本报记者 胡坤 整理)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