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证监会拟定高收益债细则 已报国务院审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3 11:31 来源: 21世纪网张丽 2012-03-03 11:31:16
核心提示:传闻证监会本周正式同意发型高收益债,证监会主要领导在召开的主席办公会上介绍,相关管理规定已于二月底报国务院审批,获批后将出台具体规定。
21世纪网讯 传闻证监会本周正式同意发型高收益债,证监会主要领导在召开的主席办公会上介绍,相关管理规定已于二月底报国务院审批,获批后将出台具体规定。
高收益债是信用等级低于投资级别的债券,又被称为垃圾债券或投机级债券。与投资级债券相比,高收益债券具有三个显著的特点:信用风险较高、收益率较高、债券流动性较低。
“对高收益债发行主体资质进行了较为明确的界定,同时明确以注册备案制发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资信评级专业委员会委员周沅帆称,高收益债券有望最快于“两会”后推出,明显早于此前市场预期。
证监会主要领导表示,“高收益债采取注册备案制发行,由深交所和上交所操作,各级监管部门不涉及管理或者审批,券商自负盈亏。”
周沅帆认为,首批高收益债券在发行人相关资质门槛设置较高要求,是出于审慎试水的原则,“年化收益率水平预设在10%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93版《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18条规定,企业债券利率不得高于银行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
周沅帆进一步透露,主要有三个标准,从规模上讲,为中小企业;从地域上讲,位于发达地区,限于京、沪、津、浙、苏、粤;从企业类型上讲,为高科技企业、三农企业,或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
何谓中小企业,会议介绍,所谓中小企业在评级角度是指BBB至AA-的企业(含上市公司);会议同时透露,所谓位于发达地区是指初步的试点企业应在以上区域内,但是具体细则出台后可向全国逐步推广,而高收益债发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
据说为配合此次推行高收益债,发改委财金司近日专门召开企业债券兑付(回售)座谈会,对发行人兑付回售情况进行提醒和摸底。数据显示,今年,我国企业债券市场进入本金兑付及回售、赎回相对密集的年度,全年有42支债券面临债券到期本金兑付或面临回售、赎回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