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厘头的怒火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7 04:34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唐学鹏
近日,欧洲商会对中国正在征求意见的公务车采购目录大为光火,欧洲商会秘书长Dirk Moens措辞非常激烈。他的意思是,欧洲让中国的长城汽车在保加利亚投资1.2亿美元的汽车装配厂,以及让吉利汽车从福特手上收购了沃尔沃。欧洲是开放的,但中国的公车采购目录却是“封闭”的。Dirk Moens威胁,欧洲商会将评估中国公车改革带来的影响,并有可能敦促欧洲国家政府采取反制措施。
我们一贯反对政府采购的“李斯特主义”,即将政府采购看作是扶植本国民族产业的一个办法。政府采购很多都是公共品建设,政府采购是纳税人的钱,必须要保证其质量,一个开放性的招标体系是公共品高质量的基础,对纳税人也是个安慰。
但是,政府采购恰恰是德国和美国人将其演变为一种宏观政策工具,而且乐此不疲不断强化。1933年美国政府颁布了《购买美国产品法》,强化了政府采购的李斯特原则,在高达几千个行业实施排斥外国货的政府采购方案。比如在汽车方面,《道路运输效率法》要遵循《购买美国产品法》的原则,州接受联邦运输部补助采购包括车辆等大众运输机械时,60%以上的资金必须购买美国产品。欧洲原本就是李斯特保护主义的发源地,二战后更是纷纷效仿,大部分政府采购几乎都是“国货优先”。即使后来出现了关税总协定达成的《政府采购协定》,不允许“国货优先”原则,强调无歧视性,欧洲美国日本韩国还玩弄一种“第三种策略”,即政府成立一个参股的私人机构,然后将采购权力下放到该机构,私人采购不需要公开公平、讲究私意随意,用“第三种策略”执行政府采购的李斯特原则。
这股一直肆虐到1980年代的欧美政府采购“歪风”恰恰是新兴市场国家打破的。这里面有不同的原因,有的是“补缺式”有的是“享乐式”。比如东南亚修建水坝、中国修建铁路、巴西发展采矿,这些新兴国家技术能力不过关,政府要达到目的,就必须采购发达国家的技术产品,这属于“补缺式”。随后,新兴市场国家就有意见,“我们采购发达国家那么多东西,发达国家的政府采购目录里面也要考虑我们的一些产品。”经过发展中国家的反复吵闹,以及发达国家的借力打力,才出现了1980年的《政府采购协议》以及1994年乌拉圭回合谈判后的更新版。
而“享乐式”,指的是新兴市场威权主义国家的一些官僚,尤其在办公用品和公务用车领域,他们想用点高级货。这些国家的政治游戏规则跟民主国家不同,民主国家是选民政治,选民们要求政府采购本国的产品,这样有利于选民就业。但威权主义国家的官僚没有这样的政治压力,他们更多地从享乐角度出发,觉得国产车不好用或者太土,要开奥迪、宝马这类的才舒坦,这样也极大地推进了该国政府采购的开放化。
所以,我们只需要略微动脑筋想一想,就会明白,中国在公车这方面政府采购的开放性必然是非常高的。中国公车政府采购目录的变化,完全是跟着美国和欧洲学的,比如“公务车的配备排气量”、“境内生产,且国内生产成本比例超过50%”等等,这些原则不妨碍欧洲人,也就相安无事,现在新的采购目录提出“3%的研发费用比例”,这其实也是跟美国学的,但欧洲就受不了,因为它们不怎么将研发放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