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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透明人:行政长官422万年薪与400元监察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7 04:33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秦伟

   年薪422多万港元,他是香港特区政府公务员中拿得最多的官员。与此同时,400港元的申报警戒线也让他成为“透明人”。

   “本人、妻子和两个儿子以Ace Regent Development Limited的名义拥有一个位于中西区现作为出租用途的住宅单位。本人为该公司董事。”这是香港特区现任行政长官2011年7月15日做出的利益申报中的一项。

   按照相关规定,在领取高薪和享受福利的同时,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在上任即需向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申报财产,并记录在案。此后每年,行政长官都需要申报其持有的利益并向公众公开,这包括房产、股权等,并向公众公开以供其查阅。这让行政长官几乎成为“裸官”。

   类似这种申报与回避制度也适用于其他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有申报制度,行政长官也是行政会议的主席,同样要按规定申报(个人利益)。”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国斌向本报记者解释,这一申报制度属于附属法。

   数据显示,2011年香港廉洁指数仍高居全球第12位,特别是政府部门贪污问题继续受控。

   行政长官薪俸结构

   “行政长官现时的薪酬安排包括现金薪酬每月351,880港元。”行政长官办公室发言人对本报记者表示。以此计算,行政长官一年的薪水合计为422.26万港元。此外,行政长官还有22天年假、医疗和牙科福利、免费居所和非实报实销的酬酢津贴(交际招待津贴)。

   现行的薪酬结构是在参考首任行政长官的薪酬结构的基础上,根据主要官员的薪资水平调整的结果。

   第一任行政长官董建华的现金薪酬定在政务司司长月薪125%的水平上。其当时的薪酬组成包括:每月现金薪酬244,565港元;相当于现金薪酬总额25%的约满酬金,即每月61,141港元;行政长官及配偶每人每年旅游费用津贴39,630港元(合计79,260港元);假期55.5天,最多可累积至365天;非实报实销的酬酢津贴(每年调整金额)、免费居所;行政长官及配偶免费享有与公务员相同的医疗和牙科护理福利。

   2002年7月,香港特区开始实行新的官员问责制,即按合约条款聘任14名主要官员——3名司长(政务司司长、财政司司长及律政司司长)和11名局长,主要官员的薪酬和福利均以现金支付。在这种情况下,125%的比例显然已经不再适合。

   2007年7月1日起,行政长官的现金薪酬每年总额约402万港元,较政务司司长年薪(现金薪酬)高出约12.5%。其中,现金薪酬上调至每年2,934,780港元;假期旅游费用津贴上调至84,680港元;年假缩减至22个工作日,最多可累积22天,余下33.5天累积假期折算为现金,总计269357港元,所有累积假期在行政长官离任时取消。其他福利安排不变。

   尽管与动辄千万收入的银行家相比,年薪422万港元着实不算高,但422万元的收入在香港已是不错的一份薪水。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助理教授吴启汉认为,要做到高薪养廉,薪酬并不是唯一的因素,与之对应的配套制度,即对公务员的约束和监察制度更加重要。

   主要官员的相关申报制度

   一盆花、一盒食物或是一支笔,只要礼物价值超过400港元这条警戒线,行政长官就需要与香港的普通公务员一样进行申报。行政长官办公室每个月都会更新并向公众公开行政长官收到的各项礼物。

   这样严格的约束制度从就任的那一刻起就与行政长官绑定。

   根据基本法的规定,行政长官就任时还应向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申报财产,并记录在案。此后每年,行政长官都需要申报其持有的利益并向公众公开。

   这些需要定期申报的利益包括:在香港或者香港以外地区拥有的土地及物业(包括自住物业),公司东主、合伙人或董事身分,以及本人、配偶或子女或代表其配偶或子女持有任何上市和非上市公司发行股本的1%或以上。为了避免产生利益冲突,行政长官还成立了“家庭信托”来管理其资产。

   除了行政长官,组成行政会议的其余14位主要官员和13位非官方议员也有一整套约束机制。

   对于社交生活,《问责制主要官员守则》(下称“《守则》”)规定,主要官员如果接受某些馈赠或款待,可能使其在判断中做出妥协(包括让人合理地认为他们可能妥协)或承担不恰当的义务,他们须避免接受有关馈赠或款待,但主要官员并不会被禁止接受款待或免费服务。

   在利益冲突方面,《守则》规定,在发现主要官员的投资或利益与其公职有或似乎有利益冲突时,行政长官可以要求有关官员放弃所有或部分投资/利益、避免再购入有关投资/利益或予以出售、在指定时间内冻结任何投资交易,或把有关投资/利益交由他人全权托管等。此外,主要官员在执行公职时,如果个人利益可能会影响,或被视为会影响他们的判断,也须向行政长官报告。

   “(香港的公务员约束机制)非常严格。”吴启汉笑言,让行政长官同样适用几百港元的标准有时难免会妨碍工作。“(数额标准)可以放松点,但必须坚持申报制度,并需要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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