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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期储蓄国债周六起发售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7 06:46 来源: 钱江晚报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财政部官方网获悉,财政部决定近日发行2012年第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以下简称第一期)和2012年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以下简称第二期)。

  据悉,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其中第一期期限为3年,年利率5.58%,最大发行额为350亿元;第二期期限为5年,年利率6.15%,最大发行额为150亿元。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发行期为2012年3月10日至3月23日。公告公布日至发行开始前一日,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这两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取消发行。发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这两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

  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从2012年3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3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一期于2015年3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第二期于2017年3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投资者购买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承销团成员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在代销银行开立个人国债账户,已经开立记账式国债托管账户的投资者可继续使用原来的账户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不必重复开户。

  据悉,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在发行期内不能提前兑取,发行期结束后开始办理。从2012年3月10日开始计算,持有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二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提前兑取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需按照兑取本金的1‰缴纳手续费。

  据悉,我省除杭州市联合银行外的大多数银行承销该期国债。

  本报记者 俞萍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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