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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权利基于社会契约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8 03:29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祝乃娟

   近年来两会上的很多热点话题都集中在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这其中充斥着一些“标新立异”的政策提议,也有着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言论。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宗立成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不应戴有色眼镜看干部子女。他认为,把子女送到国外去,不要考虑是不是官员,因为公民的权利都是平等的。“如果是一个工人、一个普通的公务员把自己的子女送出国学习,这就无可非议。因为他是一个官员,把子女送出国了,就要受到非议,这是不公平的”,“领导把子女送出国学习只是一种选择,甚至不是他本人的选择,是他子女的选择。”

   很明显,如若这个社会极大地照顾到了公平的话, 民众是无意去“戴有色眼镜看干部子女”。无论是在实行哪种政治制度的国家里,普通民众都是对自身利益感知最深的群体。如果要说民众对干部送子女出国的事情有所“非议”,那么也是因为很多方面民众的应有权利受到了挤压,令他们产生了极大的不公平感。仅就子女教育而言,中国的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等最基本的教育中,优质的教育资源、中小学校是非常稀缺的,并且,这些稀缺的教育资源大都是公立,而很多政府人士在子女教育方面花费的财力与精力(解决一个好的学位),可以比一个普通民众少很多。

   很多普通人首先在这方面就落后了,他们心里的不公平感也产生了。就子女出国留学而言,普通民众的子女在申请奖学金或是自费出国留学方面,也通常不占什么太大优势。当然,很多公务员的子女也是通过自己努力取得了国外大学的奖学金出去的,但因为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缓慢推行,令民众产生质疑,也是情有可原。更何况,近年来一直令人头痛的“裸官”问题,事实上还没有一个专门的对策或者制度来规范与约束。

   我们认为,文首那种言论对“公民权利”的理解是片面而狭隘的。公务员确实也应该拥有应有的公民权利,只不过,因为他们手中掌握了公权力,其行使公权力的行为常涉及到公众利益,因此,他们的财产理应受到比普通民众更大尺度的透明化与监督。这是社会契约论思想的基点。财产公示制度在很多国家已经都获得了共识并制度化。而如果不这么做,那就可能影响到普通民众的公民权利,这其中涉及到腐败对公民权利、平等的挤压。

   坦白说,反腐已经基本达成了一种需要制度反腐、源头反腐的共识,只不过,在制度方面依然还存在很多完善的空间。地方上形形色色地也出台过一些制度反腐的措施与规定,比如发动领导干部的配偶实施监督等;现实中,反腐也常依赖于一些偶然的事件或者人(比如情人揭发)。这些反腐本质上都是不可靠的。腐败现象最本质的特征就是权钱交易,因此,财产公示制度是最可靠的利剑,它会形成硬约束,起码它会令一些权钱交易变得困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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