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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使命职责 积极建言献策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8 17:16 来源: 中国经济网

  

  牢记使命职责 积极建言献策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提交十项提案

  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自2008年担任全国政协委员以来,牢记使命、勤勉尽职、关注民生,积极参与基层调研,建言献策,履行一名政协委员的义务与责任。五年来,闫冰竹委员共向大会提交了45项政协提案,在众多委员当中,可以说是一位不折不扣的“高产委员”。提案内容涉及中小企业、中小银行、义务教育、住房保障、养老保险等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话题。特别是,作为来自中小金融机构的代表,闫冰竹委员一直心系中小企业发展,他在服务中小企业的长期实践中,深刻体会到中小企业的困难和生存的不易。为此,闫冰竹委员每年都会提交关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提案,五年时间,针对中小企业的提案多达11个,内容涉及规范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完善科技金融体系、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多个方面,一些提案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立案落实。

  今年,闫冰竹委员再次向政协提案组递交了十个提案,内容不仅有他长期关注的中小企业、中小银行的发展问题,而且涉及到多个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包括助推文化产业发展繁荣、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建立食品信息可追溯体系、拓展公共租赁住房多元化融资渠道等,同时对扩大空白乡镇金融履盖、拓宽境外人民币回流渠道等提出了政策建议。闫冰竹委员的提案敏锐地感受到目前经济、金融、社会领域存在的一些难点问题,前瞻性地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充分体现了政协委员关注“两小”发展、关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关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责任感与使命感。

  十项提案主要内容如下:

  完善分类监管政策,促进银行业防范风险。闫冰竹委员在提案中谈到,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银行业的风险防范,尤其是防止单体风险发展为系统性风险,成为各国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的问题。系统性风险与规模密切相关,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一家银行在该国银行体系中的影响力。银行规模不同,业务关联程度、风险控制能力显著不同。美国、英国等监管机构无不将规模作为对银行实施监管分类的重要参考标准。巴塞尔资本协议Ⅲ根据规模和业务关联性,将银行划分为系统重要性、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并提出了不同的资本要求。目前,中国银监会仍沿用人民银行履行监管职责时期形成的分类方式,根据各商业银行的成立方式,分为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农村商业银行,并在此基础上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时移世易,经过20年的发展,这种按照历史出身进行分类监管的模式,已经不能有效体现监管政策的导向作用,也难以发挥监管政策对银行业风险防范的功能。为此,他建议监管机构转变以历史出身形成的监管分类方式,逐步过渡为以资产规模和监管评级为主要标准、能上能下的动态监管方式。以实施巴塞尔资本协议Ⅲ为契机,推动银行业的进一步改革,在维护我国银行体系安全的同时,提升银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闫冰竹委员在提案中谈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是指按照开放性和共享性原则,为区域和行业内的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查询、技术创新、质量检测、法规标准、管理咨询、设备共享等服务的法人实体。根据世界各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经验,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于中小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战略转型,增强产业集群竞争力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包括平台建设资金不足、人才缺乏、科技资源整合力度不够、行业规范与监督评价机制不健全等等。为此,他建议一是拓宽资金渠道,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调动民间资本的投资积极性,广泛吸引民间资本、金融、外资和风险投资机构的参与,使民间资本的“活水”能源源不断的注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对现有机构人员的业务指导、专业培训、业绩考评,不断提高平台机构现有从业人员的综合水平、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同时引导建立平台机构的专家人才库,为平台机构提供智力支持。三是健全科技资源整合系统,重点鼓励企业、高校将闲置的加工设备、实验仪器等纳入公共服务平台设备共用系统有偿使用,促进各类大型仪器设备资源的开放共享,减少重复购买,实现设备资源高效配置,同时健全平台的科技文献与数据共享系统,建立高效、便捷、开放的数据与文献共享服务体系。四是完善服务监督评价机制,推动平台服务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财政扶持资金效果的监督评价指标体系,提高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

  鼓励发展信用保证保险,助力小微企业融资。闫冰竹委员在提案中谈到,小微企业融资难已成为当前备受关注的问题。引入信用保证保险,能够增大小微企业的信用,有利于企业获得融资。在许多发达国家,如日本、美国都是通过政府支持下的金融机构间接融资,以及信用担保、信用保险系统的共同参与,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而目前我国信用保证保险发展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包括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政府政策支持乏力,保险企业介入意愿不强,专业人才缺乏等。为此,他建议:一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尽快形成相关的法律文件,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提供法律支撑。同时,人民银行为开办小微企业贷款信用保证保险的保险公司开放相关的征信系统查询权限,资源共享,为信用保证保险的健康发展提供信息支持。二是加大规范引导力度,建议保监会制定促进小微企业贷款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稳步发展的措施,鼓励、引导保险企业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大力发展信用保证保险业务。三是建立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基金,专门为小微企业贷款提供信用保证保险保费补贴和分担贷款损失偿还费用。四是将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作为准政策性保险,像出口信用保险一样能有国家政策支持,以增加信用保证保险的业务量。

  改善文化金融生态环境,助推文化产业发展繁荣。闫冰竹委员在提案中谈到,文化产业面临快速发展和转型升级,产生了大量资金需求,金融“输血”显得迫切而必要。但是,文化金融生态环境的制约,限制了金融机构全面对接文化产业的广度和深度,文化金融生态环境亟待改善。例如,企业诚信状况、版权保护与侵权状况、合理授权使用方面仍然不尽人意;版权质押的立法、执法、法律意识还存在法律制约;尚未达成行业共识的版权资产价值评估体系,缺乏权威性版权评估机构;版权交易渠道或交易体制尚未与市场对接等等,极大制约了金融支持文化发展的积极性。为此,他建议改善文化金融生态环境,助推文化产业发展繁荣。一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建设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探索建立更有效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模式。二是尽快完善版权、质押权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对版权登记、评估、转让、变现等环节的规定。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如设立单独的文化产业基金、文化产业专业担保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通过风险补贴、专项补贴等方式分担文化产业风险。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建设,推进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化进程,为质押知识产权的处置变现提供高效的市场支撑平台。

  进一步扩大空白乡镇金融覆盖,推进农村金融的发展与完善。闫冰竹委员在提案中谈到,目前我国金融空白乡镇仍占全国乡镇总数的四分之一,乡镇金融覆盖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包括金融供给主体单一,政策性金融定位不明确;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空白;政策扶持缺乏针对性和持续性等。为进一步扩大空白乡镇金融服务覆盖,他建议:一是扩大农信社网点的业务辐射范围;二是放宽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条件,包括放宽农村金融发起人的资格,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扩大现有农村金融市场供给不足的缺陷。建议将村镇银行主发起人资格扩大至非银行金融机构,如证券机构、保险机构、信托机构等。对于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应鼓励其在农村金融空白乡镇设立村镇银行,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欠发达农村开设分支机构,增加中西部地区农村的金融机构数量,满足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三是推进农村金融保障机制的发展与完善,推进农村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实现风险担保机制和保险补偿机制完善。四是加大涉农贷款的财税优惠政策针对性,凡是农业贷款规模或是农业贷款辐射面达到一定要求的农村金融机构,应该加大该机构所得税和营业税的优惠幅度;同时建立涉农贷款利差补偿制度,进一步降低新建机构的农业贷款成本。五是强化金融监管部门的导向性作用,对在现存农村金融空白乡镇新设机构的商业银行,在机构和业务准入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建立有利于降低该机构服务成本的差异性农村金融监管体系。

  拓展公共租赁住房多元化融资渠道,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闫冰竹委员在提案谈到,比较成功地推行公租房建设的国家和地区,如美国、英国和新加坡,均构建了一个由政府、银行和资本市场相互配合的多元化融资渠道,而我国公租房融资渠道尚面临许多问题。包括政府投入资金不足,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与地方财政支出不够;间接融资渠道不畅;直接融资渠道匮乏,债券、保险和银行间市场等多元化融资渠道尚未充分发挥作用等。为此,他建议:一是加大政府资金投入,政府在公租房建设中起着主导作用,建议继续加大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投入,并以贴息、担保、补助的方式调动更多资金投入公租房建设。同时各地政府将公租房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明确安排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统筹用于公租房建设。加紧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住房公积金使用规定,从住房公积金中直接提取适当比例转化成住房保障基金,用于公租房住房补贴。二是疏导间接融资渠道,对公租房建设融资给予政策优惠,人民银行在执行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政策时给予支持公租房建设融资支持的商业银行一定的容忍度。三是拓展直接融资渠道,优化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发展环境;降低发行成本,封闭立项,鼓励发行企业债;鼓励和引导发行中期票据用于公租房建设等。

  进一步拓宽境外人民币回流渠道,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闫冰竹委员在提案中谈到,境外巨额的人民币存量一方面反映出人民币在“走出去”方面成绩斐然,另外一方面也折射出其回流渠道不畅通,包括贸易结算回流渠道不通畅,投资回流渠道匮乏等。为此,他建议一是扩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范围,在推动进出口业务开展的同时,促使人民币有序回流,不断提升人民币的国际地位,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二是扩大人民币离岸债券发行规模,允许境内不同类型的工商企业加入到发债的行列中来,使发债主体多元化。三是建立人民币离岸票据市场,允许内地企业赴港发行短期商业票据。四增强境外人民币的投资功能,在当前资本账户有限开放的背景下,在资格认证和额度控制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质性地扩大额度和投资范围,有效增强人民币对境外持有主体的吸引力。五是采取资格认证和额度控制的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允许境外人民币以私募股权基金形式参与国内创业风险投资。

  推进建立食品信息可追溯体系,全力保障食品安全。闫冰竹委员在提案中谈到,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频繁发生,食品信息可追溯体系作为防范和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有效手段,加大建设力度势在必行。而我国食品信息可追溯体系的构建仍处在试点推进阶段。这种状况客观上是因为食品生产企业间信息不对称,规范标准不统一,组织化程度低;主观上是因为信息管理难度大,建成之后社会效益大于企业效益,导致生产加工以及流通企业执行积极性不高。为此,他建议:一是健全食品信息标识,规范管理。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标准,细化标识管理,更统一、更清楚,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严惩食品标签说明中虚假和夸大成分行为,依法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等。二是整合食品认证,严格标准。改多头认证为统一认证,把多头认证、多头管理变成统一管理,使分散的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认证的权威性。三是统一与完善相关管理法规和追溯标准,严格责任追溯制。抓紧相关追溯标准制定,多方面支持食品可追溯体系的建设,使食品生产、物流、消费、监管等方面无缝衔接,可追溯载体实现“环环相扣”,相关部门能在必要时对问题产品一查到底,消费者也能在第一时间获得保障自身利益的信息。四是鼓励和帮助企业信息化建设,完善电子供应链。

  完善资源税征收体制,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闫冰竹委员在提案中指出,我国资源消费强度大大高于发达国家及世界平均水平,资源消费形势不容乐观。随着自然资源消耗日益严重,通过完善资源税征收来提高资源的开采利用效率,已经成为减轻资源储备压力非常重要的手段。但是我国现行的资源税没有达到最初制定的目标,资源税的计税依据、计征方法不合理,税收结构欠完善等问题一直存在,致使难以达到对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为此,他建议:一是扩大资源税征税范围,进一步将所有不可再生资源或再生周期较长、难度较大的资源纳入征收范围,包括耕地资源、滩涂资源等。针对当前水资源严重紧缺的现实,可将水资源纳入征收范围,包括河流、湖泊、地下水、人工水库等资源。建议将资源供给缺乏、不宜大量消耗的“绿色”资源如草原资源、森林资源、海洋资源产品纳入征收范围,加大资源税对环境保护的力度。二是调整资源税税率,可根据资源品的可再生程度,开采、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产生负外部性的程度等,有差别地调高现有应税资源品的税率。三是调整征收方式,完善“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征税方式。四是建立健全资源耗竭补偿机制,参照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作法和我国石油行业的经验,为资源企业普遍建立资源耗竭补贴制度。

  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防范身份盗用。闫冰竹委员在提案中指出,近年来,由于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的普及,网络支付日益增多,犯罪分子有机会和能力接触更多的个人信息,使得身份盗用发展成为一种日益猖獗、危害极大的问题。而造成个人身份盗用问题蔓延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三点:一是个人身份信息收集和安全管理相关法律缺失。中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尽管2003年就已经开始起草,但至今尚未正式出台。二是跨组织的沟通与合作机制不畅。三是基于网络的身份盗用案件日益增多。为此,他建议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从立法宗旨、基本概念、信息资源主管部门、基本原则、适用范围、个人信息收集主体、收集范围、收集程序、部门或组织告知义务、个人信息的储存与使用、更改程序、共享程序、行业自律机制、监督机构及职责、损害赔偿、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规范个人信息收集、保存和利用行为,有效地防范个人信息的非法获取及不当使用,减少身份盗用发生。同时,筹建专门机构监督和协调身份盗用问题处理,并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网络认证标准体系,从技术角度降低个人信息被盗用的风险。

  来源:中金在线

  (责任编辑:杨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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