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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商品交易所总经理刘兴强:与时俱进期市政策法规需要改革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9 01:18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胡刘继

  全国人大代表、大连商品交易所总经理刘兴强建议,应对期货市场现行政策法规进行改革完善,包括适度放宽金融机构参与期货市场的限制,支持境内现货企业利用境外商品期货市场管理风险,以及进一步完善期货市场财务会计制度等。

  刘兴强在其提交的议案中表示,当前我国期货市场已经进入稳步发展的新时期,规模逐步扩大,功能逐步显现。但是,现有的期货市场政策法规的基本框架,成形于上世纪90年代期货市场清理整顿时期,出发点侧重于防范风险和规范运作,不少内容已经不适应期货市场发展的需要,急需加以修改和完善。

  首先,刘兴强建议,应适度放宽金融机构参与期货市场限制。他指出,由于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金融机构现在仍然较难进入期货市场。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我国目前尚无有关信贷资金进行期货交易的规定,难以确定“合规”范畴;二是监管部门尚未出台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期货市场资格认定的相关标准及程序;三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期货市场的模式、路径等法规尚不完善。

  “从国外经验看,金融机构参与期货市场不仅有利于提高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水平,也有利于完善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更好地发挥市场功能。”刘兴强表示,“因此建议尽快完善金融机构参与期货市场的政策法规,在此前提下,放松金融机构参与期货市场的限制。”

  其次,刘兴强建议,应支持境内现货企业利用境外商品期货市场管理风险。他表示,由于大宗商品的国际贸易定价目前仍主要以境外商品期货价格为基准,境内相关现货企业迫切需要利用境内、境外两个商品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市场风险。

  但是,目前除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少数大型国有企业被准许从事境外商品期货业务外,境内绝大部分现货企业缺乏利用境外期货市场管理风险的合法通道。这严重制约了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的提高,也不利于提升我国对大宗商品的国际定价权。

  因此,刘兴强建议,由证监会牵头,外汇局、国资委和商务部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加快推进境内企业从事境外期货交易试点筹备工作,尽快出台《境内企业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管理办法》。同时建议外汇局尽快出台外汇配套监管政策文件;国资委尽快出台中央企业参与境外期货交易的配套监管规定,并协调地方国资委,统筹规划地方国企的参与形式与相关监管规定;商务部尽快出台国内现货企业参与境外期货市场的商品期货品种核准的配套审批规定,以及与品种相关的其他政策制度。

  此外,刘兴强还建议,应进一步完善期货市场财务会计制度。他指出,我国现行期货市场财务会计制度主要由1997年财政部发布的《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尚无针对期货行业统一的会计标准。

  对此,刘兴强表示,应尽快梳理《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中与期货市场实际不相适应的内容;进一步完善套期保值业务相关规定,通过提高套保认定标准的可操作性及合理性,切实指导期货市场财务实践;针对期货交易所业务内容与范围,统一规范会计科目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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