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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应对当前复杂国内外金融形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0 04:12 来源: 金融时报

  马经(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巡视组二组组长):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国内金融发展虽面临一些难得的机遇,但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

  总体上来讲,我认为这些仍属于发展中的问题和挑战,对这些问题和挑战唯有坚持用改革和创新的方法去化解之。唯有深化改革,才能适应当前动荡的国际金融环境,构筑起应对外部冲击的金融风险防范网;才能更好地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作用;才能扫除金融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为我国金融业稳健可持续性发展输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一是加快推动利率市场化。考虑当前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以及各方面的条件和影响因素,我认为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条件基本具备。市场化的利率可以反映差异性、多样性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供求关系以及金融机构对风险的判断和定价,充分发挥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另外,利率市场化还有利于压缩民间借贷空间,进而减小当前的民间金融风险。周小川行长在谈到利率市场化问题时提出利率市场化要先通过改革使得金融机构实现财务硬约束。随着大型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和成功上市,金融机构已经较好地实现了财务硬约束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规范了,价格放开的问题就不难了。

  二是推进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加强适合小型和微型企业融资的资本市场建设,切实缓解“三农”和小微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改进对“三农”的金融服务,必须创造条件把民间资本吸引到正规的金融体系中来为“三农”服务,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农村信用社市场化改造,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兴农村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融资特点,要因地制宜地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发展小型社区类金融机构,还可以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金融债。

  三是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提升监管有效性。加强监管协调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中央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加强金融监管者信息共享,推进监管协调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另一方面,要加强金融监管领域中央与地方的协调,理顺各自的监管边界。在

  坚持发挥中央金融监管机构的指导、统一监管规则下,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对地方性小微金融机构的相关职责。前不久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已经提出要“进一步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等机构的管理职责,强化地方人民政府的风险处置责任”。在具体工作中,中央金融监管机构和地方政府还需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守好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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