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培育面向小微型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机构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0 04:13 来源: 金融时报高小琼(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行长):培育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机构必须结合我国实际、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手段,着眼于加强薄弱环节金融支持、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稳妥推进、有序推开。
一是要强化服务功能,建立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的多层次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引导大型商业银行在设立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领域服务机构的基础上,不断健全风险定价机制、高效审贷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加大业务条线的管理建设和资源配置力度。鼓励城市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明确市场定位,立足本地、形成特色、错位竞争,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探索建立小型社区类金融机构,为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引导农业政策性银行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项目、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机械更新改造等方面金融需求的政策性支持力度。引导农村信用社改变过于追求抵押、担保的贷款方式,更多采取分散、小额贷款形式,按照农户信用等级或采取联保方式发放小额信用贷款。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允许以民
间资本为主要发起人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小型金融机构或金融组织。
二是要完善相关服务体系,拓宽资金来源,营造良好成长环境。拓宽服务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领域金融机构、金融组织的股权和债权融资渠道,不断增强其资本实力,有效提升其信贷资金投放和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领域信用征信机制,加快企业信用数据库建设,提升与银行没有信贷关系的小微企业的信用度。健全资产评估、抵押担保和保险等中介服务体系,加强其与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领域的金融机构的合作。完善县域和农村地区支付清算等金融基础设施,为金融机构提升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领域服务水平创造条件。
三是要加大政策扶持、完善政策协调,不断增强发展动力。根据服务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领域金融机构承担较高风险的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应的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对服务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领域成效显著、达到一定标准的金融机构,给予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机构网点设置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激励。与此同时,加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监管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综合施策、形成合力,避免各政策措施之间由于缺乏协调、相互掣肘,影响到政策扶持的效果。使金融机构在服务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领域的同时,能够很好地获得自身的快速发展,不断增强其持续发展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