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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麦道夫再爆对冲基金风险 过半私募将博对冲交易最大风险来自信息披露不规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0 08:45 来源: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杨卓卿 深圳报道

   类似华尔街麦道夫丑闻再度上演。

   日本政府2月28日证实称,日本AIJ投资顾问株式会社(AIJ Investment Advisors)已亏损23亿美元(约合145亿元人民币),88万日本民众的养老金因此受到牵连。

   此事暴露出金融体系相对完善的发达国家对对冲基金管理上的空白,在国内对冲时代逐步开启的今天,瑞富阳光私募基金研究中心研究副总监韦杨林向记者表示:“实际上,日本证券市场近20年一直处于低迷状态,基金亏损是十分正常之事,AIJ的最大问题在于其信息披露问题。”

  AIJ的警示

   这起养老金丑闻震动整个日本。

   AIJ投资顾问株式会社被指多年来一直在欺骗客户,他们自夸年回报率可达240%。但实际上,高达23亿美元的养老金投资已经灰飞烟灭。该公司已被勒令暂停业务。引以为鉴,日本政府下令对全国260家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调查。

   AIJ投资顾问株式会社成立于1989年,10年前,该公司就一直宣称其投资会获得健康回报。但是金融监管机构表示,委托该公司管理的大部分资金去向不明。目前还不清楚是市场波动所致,还是该公司将这些钱移作他用。

   中信证券研究部金融产品组认为,对冲基金由于受法律法规限制较少,灵活性造就了其竞争优势;但较为宽松的监管也将对冲基金管理人的职业操守提到一个相对重要的位置。如何既防范对冲基金管理人道德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又避免因监管过严而致使对冲基金竞争优势丧失,一直都是对冲基金监管的焦点。

   实际上,近年来,欧美国家对对冲基金的监管日趋严密,而国内私募基金在信息披露上却依然没有统一规范。对于一些创新型私募,如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在资金运用监管和信息披露上更是无法可依。

  私募基金将受管

   眼下,新《基金法》已进入向国务院征求意见阶段。按照法定程序,如国务院及此后审核过程中无异议,《基金法》有望年内出台。

   据国务院参事、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夏斌透露,新《基金法》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将借鉴国外市场的经验,将重点放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准入制度、投资者的准入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三个方面。

   在信息披露制度方面,应根据私募基金的规模和市场影响力的不同,实行有区别的信息披露,对经过注册的大型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应有强制规定,包括资产总额和资产类型杠杆率风险评估等,对小型私募基金则不强制要求,但鼓励其披露信息。

   在制度开放的同时,国内私募基金也积极向海外对冲基金靠拢。近期,融智评级中心对近50家内地私募基金公司的调查显示,54.76%的阳光私募计划今年发行信托产品参与股指期货对冲交易,其中参与套保和套利所占比例分别为44.44%和56.56%。

   而对于国内私募基金会否因信息披露不善引发风险的问题,好买基金研究中心研究员孙文迪认为:“现在的国内私募,如果走信托形式,信托相当于起到信息披露以及为净值做背书的作用;如果走有限合伙人的形式,因为有限合伙人同时是公司股东,这基本适用于合伙企业法,而正规一些的由银行托管,银行可以担负相关信息披露以及为净值做背书的作用。”

   “所以,国内阳光私募部分信息的披露可能比国外还完善一些。国外私募净值除了发给特定客户外,都是放入一个第三方数据库,非客户要想查看基金净值,需要购买数据库才能够看到净值数据;国内则直接放到信托公司网站上,很多私募基金公司自己的网站上也有净值数据。”上述人士表示,这也并不表示国内参与私募基金的投资没有风险。“首先要看净值披露是否规范,是否有弄虚作假的成分,如果净值发布是来自正规渠道,如托管行或信托公司,则问题不大,接下来就是甄选基金的问题了。”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这类海外对冲基金业道德风险事件提醒国内投资者,投资对冲基金产品不仅需要考虑投资风险,是否有严格的机制防范道德风险也十分重要。特别是有限合伙制私募,在没有外部审计制度配套的条件下,道德风险带来的损失可能远大于投资风险。

  TIPS

  三招识破虚假海外基金

  NO.1

  投资基金由第三方机构进行监控,具有透明性。

  虚假投资公司为了蒙蔽投资者往往会把“为了节省成本,我们没有委托第三方进行管理”当借口。

  NO.2

  “收益率超过15%以上”就要引起注意。

  收益率超过15%就一定会有世界权威媒体对其进行调查排名。另外,不管市场是否景气,每年收益率都保持在一定水平的,也要引起注意。

  NO.3

  投资对象和投资者之间是否存在中间机构。

  进行海外投资、开设海外账号时,投资者应了解中间是否夹杂一个没必要的境外基金代理顾问等。

  LINK

  国内私募风险案例

  三羊资产&清盘

   2009年12月31日,华润信托发布公告称,其受托的三羊卓越1至4期信托,因投资顾问三羊资产的“辞任”而提前终止并清算。

   彼时,三羊资产主要发起人林少立已和公司“失去联系”一个多月,以及首任投资总监早早去职的情况更显示,三羊资产的运作和投资管理功能,已难以用“正常”来概括。这给2010年初始的私募行业披上了阴影,阳光私募基金的管理风险暴露在公众视野之下,成为投资者及从业人员的警示。

  华润鑫鹏&巨亏

   2009年底,四川三位认购了“深国投·鑫鹏1期”的投资者将华润信托告上法庭,他们认为华润信托“在签订资金信托合同时有严重的欺诈行为,且在管理信托财产过程中有严重过错”。

   彼时,鑫鹏1期业绩已缩水六成,双方激辩主要集中于三点:一,炒股比赛当中操作违规,用信托资金帮管理人阮杰参加炒股比赛的账户“抬轿”;二,满仓操作、高买低卖,没有止损制度;三,投资仓位违反合同约定。

   朝阳永续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20日,该产品最新净值仅为0.2661元。(本报记者 杨卓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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