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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南申:建立国际金融中心与配套法制环境同样重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0 21:43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0日讯 3月10日,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孙南申在接受中国经济网与和讯网联合访谈时表示,在上海建立国际金融中心,有助于中国参与到国际金融体制改革中,并在国际金融事务监管权的竞争中取得相应话语权;建立国际金融中心与配套法制环境同样重要。

  孙南申在其提案中建议,建立国际金融中心法制环境中的法律措施和政策。

  孙南申认为,中国已经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在国际金融体系中并不具备相应的话语权,中国需要通过建立国际金融中心的方式,参与到国际金融体制改革进程中,依靠实力在新一轮金融事务的监管权竞争中取得话语权,这对打造我国金融安全环境意义深远。

  孙南申同时强调,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建立配套的金融法制环境同样重要,这种法制环境的监管应该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监管,及法制制度和政府对市场经营的干预。

  孙南申认为,A股市场指数长期在2500点以下徘徊,根本上与上市公司本身的质量和分红过少有关。证券市场投资中很重要的理念就是要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以下为访谈实录:

  

  记者:孙老师,您好。欢迎接受我们的访谈,据了解,您今年的提案中有部分关于建立国际金融中心法制环境的建议,具体有哪些?

  孙南申:国务院在2009年10月提出要在上海建立两个中心,其中一个就是国际金融中心。当然它这里加了一个定语,和人民币国际化定位,以及和我们的贸易发展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中国把这个作为一个国家战略提出来,我想它是有深远意义的,它不仅仅是在这里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本身,而是因为中国现在已经是是各国非常关注的一个第二大经济体。而且中国现在高速的经济发展有雄厚的经济基础来催生建立这样一个国际金融中心。但是目前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目前掌握着话语权的并不是中国,主要是现在的国际金融中心所在的一些发达国家,比如美国、欧洲这些国家。那么,同时由于我们这些年来,在贸易方面是具有了行业体系中有一个系统重要性,但是这个贸易所带来的收益——巨额外汇储备,由于现在国际货币的体系中的决定权在美元,所以我们通过这些年高速发展,外贸出口所获得的巨额的外汇储备,也会由于美元的贬值,使我们的利益受损。

  在2007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它使全世界各国都受到损害,包括中国也受到影响。但是在整个国际金融系统中,我们还没有掌握话语权。所以,中国要通过建立国际金融中心来取得话语权。因为现在的背景是,现在世界各国都认识到,现行的国际金融体系尤其是它的监管体系存在着严重的不足,需要把它进行改革。中国在新一轮金融事务的监管权竞争中要取得话语权,取得话语权要靠实力,所以我们要通过建立国际金融中心这样一个方法来参与国际的金融体制改革的进程,打造一个安全的金融环境,这是一个背景。

  第二,讲到金融法制环境的建设,这两者之间关系是这样的。金融市场的发展,它是以虚拟产品为主的,所以它特别需要一个完善的法制环境,也就是说,一个国家它的经济高速发展,它可能是在一个没有很完善的法制环境下的高速发展,但是这种经济高速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就要催生金融市场的产生,但是如果没有一个完善的法制环境,金融是虚拟产品,它特别需要完善的法制环境,所以不能离开一个法律环境来妄谈金融的发展。

  我们看到近些年来,2007年美国的金融危机的影响到现在还在延续,这其中就有一条,它的监管本身出了问题,因为它的金融创新上监管有很多漏洞,出了问题。所以,我刚刚讲到,建立国际金融中心和它的法制环境这是同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两者都同样重要。

  第二点我还想讲的,我认为建立一个国际金融中心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环境来配套,这个法律环境中的核心是什么?它的核心,我认为法制环境是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就是它的法律制度,它是通过市场的发展生存的,这种大部分是属于我们所讲的司法的领域,包括民商法我们讲的很多交易方面的一些法律,它是通过市场发展的引擎生成的。另一方面是国家和政府对整个市场经营进行干预,因为市场的规则很多情况下,市场可能会失灵。比如我们刚才讲的美国的资产证券化,它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它整个就不是原来市场自然发展的那种结果,所以这就需要政府来监督。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金融的法律环境中有很多是属于政府强制颁布的,它是在短期之内形成的。

  我的观点认为,一个金融中心的法律环境,它的核心部分应该是对金融的监管制度。因为金融市场,金融法本身具有公法和私法双重的性质,一方面金融中心是大量金融产品在进行交易,调整它的应该是商法,另一方面,如果国家不出台一系列的法律来对它进行管理,市场就会失灵,它有一种追逐利益的本性,会导致出现很多问题,所以国家要进行监管,所以它是两个方面。我觉得后者尤其重要,是在市场发展的基础上来进行的。

  那么为什么在中国这个问题就特别重要呢?在中国要建立国际金融中心,那么我想从世界各国的发展历史经验来看,它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通过市场逐渐形成,这个我们可以用一个词来说,就是进化的形成。另外一种我们讲主要是通过国家强有力的政策法律来支撑它,来推行它。这种我们称之为构建的。我想我国现在的国家战略是在2020年建成一个与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我想这个是要构建的,如果我们等到自然的发展下去的话,时间会更长。为什么我们现在这个事情这么急呢?就是因为现在中国三十年来改革开放聚集了很多大量的成果,在金融危机以后,如果我们在国际金融事务中没有话语权的话,将会使我们受到损失。所以,我们只有建立国际金融中心,才能和我们现在这样一个经济大国的地位相适应。所以,它的核心是要建立监管机制。

  监管,我认为它一定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立法监管,我对整个的金融运营情况,我有一套法律体系来监管。金融中心的法律体系,我们讲除了传统的间接融资和银行,我们从金融的整个运作来讲,从它的产品可以来划分,也可以从它的服务机构银行、保险、证券来划分。现在国际金融中心目前更重要的方面,是三个市场。第一,是一个证券投资市场,在这里都是国际性的,国际证券投资。第二,国际的证券融资市场。因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必须需要这两个市场同时局部。第三,是它的金融服务中心。当然还有其他的,比如我们讲的银行和保险都是金融市场所必需的,这些都是分散的市场,而唯独我们讲的国际金融的证券和融资是一个非常集中的市场,所谓集中是什么含义?在金融中最集中的是一个货币市场,比如我们讲美元是国际货币,这是所有世界交往里要使用的,国际信用都要用美元,现在国际上通用的货币就是美元,然后就是欧元,但欧元是以牺牲欧洲很多国家的货币发行权为代价的,而当它一个国家如果发生了主权债务危机,经济下滑的话还可以援助,所以它的代价也不小。那么再下来是我们讲的除了欧元以外,是英镑。当然英镑在欧洲国家是单独的一块,但是它的范围相应来讲,它成为国际货币,就是它的功能具有一个政府的信用,发行货币,大家相信它。第二,它有可储存性,我要这个货币,我要你的美元,并不是说我一定要到美国买东西,而是它本身可以储藏。当然我们现在讲国际货币也有一种日元,日元也是国际货币之一,但是日元作为国际货币,是很多国家只有和日本做贸易和生意的愿意用它,所以它的日本因素非常重。所以,货币的集中性非常高,一旦是国际货币的话(就会具有集中性)。

  那么中国现在发展的目标,就是要使我们的人民币也变成国际货币之一。要建国际货币,首先要和这个国家本身的经济实力,它的市场的开放度是相关的,我们不能设想这个国家没有国际金融中心,它的货币就是国际货币之一。所以,它的市场集中度最高。证券市场的集中度也很高,为什么?所有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当投资者购买的时候是在同一个时间、同一个地点,一旦价格形成以后,它就自动生成了,它是用电子自动竞价系统,所以它的价格是上下波动,它这个和传统银行不一样,传统银行融资的话,银行贷款是一笔一笔的发行,如果这一笔发现问题了,它的影响就在这一笔里,而证券就不同了,大家都追这一个股票,如果这个股票有一个人在进行内幕交易,在进行操控的话,那么大家觉得这个股票好,大家都买,买了以后他抽走了以后,这时候受损的就是一大片,所以它的集中度非常之高。证券市场和融资市场,这些市场都是需要金融机构来进行服务的,所谓的金融服务市场。所以,我在这里讲的法制环境是针对这三个市场来进行的。这是我谈到的法制环境。

  刚才我讲到,首先,是立法监管,立法监管是什么概念?你本身要有相关的法律来规制这些行为,法律上不能是漏洞,也不能是空白。所以,这里我们讲的金融创新,首先法制要跟上去的。法律本身也有创新的,融资的渠道是哪些?我们现在融资渠道还是比较单一的,在中国主要是建立在银行中,直接融资渠道比较少,但是直接融资,比如说发行货币它本身也带有一些虚拟的,因为它不是实体经济支撑的,所以说,我们讲首先立法监管。

  第二是行政的监管,行政的监管,我们现在在证券市场上体现出来的,在中国表现出来的是以我们的证监会针对证券市场,银监会对银行,保监会对保险市场,这是国家机关行使的行政执法,大量的监管行为都是由他们来进行的。在中国这一点特别突出,但是中国目前每一个市场是相互隔离的,就是分业经营,分业经营会更安全。美国上世纪三十年代也有金融危机的时候,它进行了立法,1933年的《证券法》和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它就进行了分业经营。但是到上世纪九十年代进行了混业经营,然后就出事了。所以,这些法规要进行执法很大要靠行政,在中国现在我们股市交易每天都是证监会以及它的派驻机构,各地的证监局在进行监管,他们非常专业。当然还有我们各地的证券所,上交所和深交所,他们也在行使一定的监管职能,当然他们不是监管机关,而是一个证券交易机构,他们经授权要对证券交易进行管理。

  第三,司法监管。仅仅有行政还是不够的,还要有司法监管。司法监管就表现成对金融的很多活动中,仅仅有行政监管是不够的。司法监管管理的是什么,就是发生证券的纠纷以后,大型的纠纷,那么这时候通过民事赔偿的方式来进行。司法的监管方式在美国这样的金融大国来讲,它起的作用更大,因为美国整个国家监管的理念它是一种国家干预越来越少,市场行为让市场来管它,如果在市场的运行机制之下出了事以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在美国证券领域还是有集团诉讼、集体诉讼的事情,它的法制是非常严格的,所以上市公司它不敢轻易的来忽悠更多股民,否则它会碰到很大的麻烦。集团诉讼很厉害,众多的消费者。司法监管也是很重要的,在中国也有法院受理各种金融纠纷的案件,正在呈上升的趋势,所以它这是一个立体的方面。

  现在再转过一个话题来谈,我刚刚讲的金融中心的三个方面,像在证券的投资市场。证券市场投资当中很重要的理念就是要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为什么这样说?目前在中国的证券市场当中,相应来讲可能更多的是对发行证券的机构,对它们来讲比较宽容一些,因为经济发展还有一种生产主义的倾向。所谓的生产主义就是说,这跟GDP发展道理有一点相似,就是很多上市公司它要融资,它融资也得到了很多资金,但在中国的分红是非常少了,基本上投资者拿到这个股票之后,他主要通过二级市场转让来盈利的,发生资产分红是例外,所以在整个上市公司中,分红的公司比例非常低,不会超过15%。这跟在美国的情况可能是相反的。

  现在我们讲目前这个问题上,当然中国有中国的国情,现在总体来看,要逐渐加大对投资者的保护,中国现在的股市这么差,这么多年下来,最好的牛市不再有,现在的整个股指证券市场的指数长期在2500点以下徘徊,上不去,什么原因?这跟我们现在上市公司本身的质量有关,而且不分红。现在证监会负责人又一次代表官方发出了声音,要推行强制分红的政策,当然这方面还有不同的声音和观点。总体来讲证券市场它是要能够逐步加大对投资者的利益保护。

  另外,证券投资在中国来讲目前值得注意的问题就是我们的证券投资在海外的投资,这里有很大一块是非常重要的。中国的经济是公有经济为主体的,这些年来,中国通过我们的外汇出口创汇,我们有大量的外汇储备,目前这些储备怎么用好它、管好它是非常大的问题。现在我们看到很多数据统计,中国近些年来,从我们持有的美元的资产主要是美国政府的债券和一些公司的债券,总数已经达到了1.1万亿多,这些目前来讲我们从法律环境中,这些都属于主权财富基金。比如我们国家是由财政部来管理,然后我们设立了一个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这个实际上是由国家来管理,它注册资本就有200亿。

  我们的对外投资两大块:一块就属于直接投资,近几年来,像2011年整个总数也不过是600多亿,但是主权财富基金比间接投资更大,所以这方面要有一个相应的法律来规则。首先从策略上讲应当是多元化,不要集中于美元市场;另外就要减持美元的债务。

  记者: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谢谢孙老师!

  (责任编辑:杨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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