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明江:破除以药养医 投入还要投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1 20:35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本报记者 李会报道
以药养医的形成有很深的历史渊源。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医学会专职副会长吴明江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讲述了这一问题形成的历史原因。
1951年,中央政务院下发文件,把15%的药品批零差率补偿给医院,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对医疗机构来讲,这是很重要的经济补偿渠道。“但在如今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它已经越来越多地显现出损害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影响,应该下决心予以破除。至于是不是逐步破除,那是实施上的问题。”
吴明江指出,公立医疗机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独立运营的经济实体。在以药养医的制度下,当前的医院在运营中严重低估了医生、医技人员的价值,严重低估了人力资本的劳动价值,只有多卖药、多检查、多消耗才能多收益。而这样的做法,与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良心是背离的,不是医疗队伍不好,而是制度不好。
“有鉴于此,我赞成下决心破除以药养医制度。”吴明江指出,问题的解决,关键在于两个方面:
一是政府要切切实实履行对公立医疗机构、政府举办医疗机构的责任,加大政府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投入。
什么是公立医院?不是政府开店,自主经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作为出资人,对医院的布局、发展规模、功能、费用都要履行出资人的全部责任。
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现实已经不是这样,出资人是谁,主体在哪里,是卫生部?发改委?财政部?到底是谁,需要明确。
以香港为例,香港医管局代表香港特区政府作为公立医疗机构的出资人,担负决策、管理、布局、规划、规模、医疗行为的监管等全部责任,“我们有吗?我们卫生部是这样吗?地方的卫生厅局是这样吗?所以,第一个关键是要真正履行政府对公立医疗机构出资人的全部责任。”
二是在医疗行为的服务过程中,要切实提升医疗服务的价值,体现知识劳动的价值。鼓励医务人员提升业务水平、医德医风,并使提供服务的医务人员得到合理的、有尊严的报酬,而不需要通过大处方、多检查来获得利益。
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破除以药养医这一改革方向都已经很明确了,问题是应该如何做,政府是否想这样做?相关部门是否支持这样做?大家的顾虑也在显现,有关部门在改革过程中也十分担心两头翘的问题——技术劳务费提上去了,药费却没有降下来。
“总而言之,这是下大决心的问题,是政府各部委形成共识的问题,而不是医疗机构、各个医院院长们自己能够解决的问题。”吴明江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