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PE“注意力”:资本的呐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2 03:48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杨杨
短短两三年的时间,离普通人万里之遥的PE(Private Equtiy,私募股权投资)开始降落到了人间。
这一点从两会的提案中即可管窥见豹。在这场对政策、民众关注力的争夺战中,PE受到的“注意力”越来越多。相比往年,今年两会与PE相关的提案不再淹没在其他声音中而不可见,数量显然也更多,而且,也更直接点题。
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以下简称“国寿”)原董事长杨超、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的提案都直接和PE相关。
据相关资料,中国PE市场去年完成募资的基金就有230只,同比增长186%;共募集到资金2526亿元,同比增长40%。
与这种野蛮生长相伴的,是非法募集、恶性竞争、PE腐败、退出市场不畅导致的LP违约等难题,还有与这些问题如影相随的监管从紧,比如对VIE架构的重新审视、定位等等。“国内PE行业的游戏规则,这些年并没有越来越清晰,甚至可以说是在倒退。”某外资PE基金投资认为,行业向前发展的内在诉求也是两会中PE提案增多的重要原因。
然而这仍无法解释,为何PE业,这样一个“少数人”的行业会受到多数人的关注?庞大的需求或许可作为注解,中国银监会前主席刘明康在此前的全球PE北京论坛上就指出:应当看到中国活跃的VC、PE已经是我国产业投资的主力军之一,“去年是货币政策非常紧缩的一年,今年也未必会放松到什么地步”。
China Venture投中集团对相关提案的梳理发现,“对PE产业链的关注,主要集中在首尾两端。”该公司分析师冯坡说,一方面是新股发行制度、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等建议,通过退出端的改革影响前端的投资。比如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股票发行价格以不超过市盈率若干倍,例如15倍作为报价上限”的提案,就被认为会让所有VC/PE机构都很崩溃。
“更多的提案则集中在了与融资相关的阶段。”冯坡认为。
如果杨超是保险资金的代表、马蔚华代表银行系资本,那么郭广昌就是民间资本的代言人。“每个提案人的背后有他自己、他所在行业的利益诉求,这些人是否真的懂PE这个行业决定了他们的提案是否行得通。”作为上海浦东政协委员,钱学锋认为PE行业当下最急迫的问题是“给非法集资一个清晰的边界”:什么是公募、什么是私募、什么是合法的私募、什么又是非法的私募?
“金融资本:请放低门槛”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以下简称“国寿”)原董事长杨超、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的提案,这一次不约而同地都“落点”PE。
马蔚华在《关于引入硅谷银行模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提案》中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允许银行向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取得认股期权,这不仅能使银行分享创业企业成长的成果,也能提高本身的资本回报率;二是允许银行投资于VC/PE或者向VC/PE发放贷款,建立起密切的合作关系。
要实现这个目的,就需要修订《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中对于商业银行投资和贷款的限制性规定。与银行系资金涉足PE的任重道远相比,保险资金似乎相当轻松,杨超认为应对保险资金“降低门槛”。
他在提案中提出了四条建议,其中,有两条是直接和PE相关的,“支持投资能力强、有条件的保险企业以保险机构为主体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放松保险机构直接股权投资范围;扩大保险机构间接投资股权基金的范围和类别,如夹层基金和FOFs等目前适合保险资金特点的产品”。
“一方面中国的PE市场缺乏机构LP,另一方面则是保险、银行系资金无法实质性入市。”上述外资PE投资人说,保险资金投资PE,“目前除了国寿认购弘毅二期人民币基金外,还找不到第二个案例”。但《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出台了超过一年半。
险资的无奈、急迫心态可想而知。截至2011年底我国保险业总资产已经高达6.01万亿元,但2011年保险行业的投资收益率是3.6%,这个数字只比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高出了0.1个百分点。反观早一步涉足PE投资的全国社保,“固定收益占到总资产投资的50%却无法带来超额收益、二级市场大幅下跌时,正是来自于直接投资和PE的回报贡献了全国社保投资收益率的近70%。”全国社保副理事长王忠民在全球PE北京论坛上说。
“民间资本:请开放渠道”
全国人大代表、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的提案,则包含了民间资本的呐喊。在建议扩大保险资本、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等专项资金对PE的投入外,郭广昌的提案还建议,“促进符合规定的信托资金‘入股’股权投资基金”。
分析人士指出,这个呼吁与去年11月发改委出台的《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发改办财经【2011】2864号,以下简称《通知》)遥相呼应。《通知》对股权投资企业的资本募集方式、投资人数等都进行了约束。其中规定“投资者为集合资金信托、合伙企业等非法人机构的,应打通核查最终的自然人和法人机构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打通计算投资者总数,但投资者为股权投资母基金的除外”。
《通知》的初衷是为了保护那些技术较弱、追求短期收益但对非法资金等的风险防范意识又很薄弱的中小投资人、规范行业发展。
“过去两年,由于二级市场尤其是创业板推出后的造富运动,众多散户投资人纷纷捧场Pre-IPO基金,简直把VC/PE当做是短期高回报的投资渠道。”汉理资本钱学锋认为。但清科研究中心则指出,《通知》在屏蔽了一部分不合格的潜在富有家族及个人投资者外,“也冲击了那些借助私人银行、信托、第三方理财渠道募集自己的PE基金”,这句判断的另一面则是民间资本通向PE之路由此淤塞。
“如果能让民间资本顺利流向PE投资,恐怕也不会出现温州式的高利贷悲剧。”一位接受本报采访的国内PE投资人说:资本如水,宜疏不宜堵。何况倘若“供需”能够匹配的话,也不至于出现渠道向基金漫天要价的情况。上述PE投资人坦诚,其通过第三方机构募集资金的成本是国际标准的三四倍,但“自己去寻找潜在投资人的成本会更高”。
同时那些被挡在门外的富有家族及个人,是VC/PE基金最主要的投资人。在清科研究中心观测的16类LP中,富有家族及个人LP共有2272家,占到总数的46.1%,但其可投资金总量在所有LP类型中的占比却不足1%。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仍需要借力信托等第三方机构向VC/PE基金输血。
郭广昌还在提案中建议,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分类管理(类似证券公司A、B、C、D、E级五大类11等级)。通过分类管理,综合评价基金管理人的市场竞争力、管理水平、财务稳健和风险控制状况等,同时根据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别基金管理人在行政许可、监管资源分配、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实施区别对待的监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