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初创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4 00:00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作者: ■本报记者傅春荣
“小型微型企业是提供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是企业家创业成长的主要平台,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对于我国经济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小微企业一直是全国工商联关注的重点之一,但在其调研中发现,一些行业性、区域性、经营性创业壁垒仍然存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尚不健全,创业领域仍受到某些限制。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强调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发展非公有制企业,是通过优化资本、资源、劳动等要素结构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途径。“十二五”期间,积极引导小型微型企业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战略,既是促进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动力,也是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力抓手。
“近年来,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一定积极的成效。但是一些地方行政监管不规范、不透明,多头收费、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小型微型企业负担较重。”全国工商联在其2012两会团体提案中指出,我国有关小型微型企业税收优惠的措施零散,且手段单一,优惠程度有限,已经创办起来的小型微型企业,生存发展面临较多困难,环境仍不够宽松。
“小微企业首先是税负重,企业整体的负担很重;二是劳动密集型的服务型中小企业税负水平偏高;三是核定征收的税收方式,使得处于创业初期或经营利润微薄的企业,无法进行有效利润积累和再发展;四是国家层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仅停留在解决残疾人就业、废旧物资回收再生等局部技术层面,没有将转型升级、自主创新、吸纳就业及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重要考量因素,税收优惠政策的针对性、引导作用及调整力度不明显。”为此,全国工商联建议应加大财税支持力度,降低企业创业负担,将减免税费作为扶持初创小型微型企业的长效政策,涵养税源,为社会减轻就业压力,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此外,全国工商联还提出,应将积极就业政策中的培训补贴更好地用于小型微型企业,由政府组织对小型微型企业的管理者进行免费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培训,从管理理念、政策解读、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和国际市场动态等方面进一步提高管理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