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低迷期会有更多金融诈骗案浮出水面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9 04:04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叶慧珏
金融诈骗案一桩接着一桩。
国内有哈尔滨英霞集团案、吴英案、齐能化工非法集资案等;国外有伯纳德·麦道夫(Bernard Madoff)的“世纪骗局”、考迪亚·普鲁西(Kautilya Pruthi)的英国最大旁氏骗局案、斯坦福的银行骗案等。
“在经济低迷期,会有更多的类似旁氏骗局的金融诈骗案浮出水面。这时这些案子更容易被告发。”3月15日,美国联邦第二巡回法院上诉法官陈卓光在上海对本报记者表示。
陈卓光因在2009年审理过麦道夫案,并判麦道夫150年监禁而出名。他2009年被美国总统奥巴马任命为联邦上诉法院法官,是目前美国180个联邦上诉法官中唯一的亚裔,在美国联邦法院任职约18年。
此次亚洲之行,陈卓光到访北京、上海和香港,与当地法官及法学院学生交流中美的立法和司法体系。
针对本报记者有关中国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提问,陈卓光没有正面回应,但他指出:“在美国,刑事案中被告享有的权利比中国多:自己请律师,一直保持沉默,享有开示权等。我们需要保证,一个人即便触犯了刑法,也应受到公正待遇。”
麦道夫150年量刑
150年刑期成为陈卓光针对金融诈骗案判刑的里程碑事件。
2008年,美国纳斯达克前主席伯纳德·麦道夫被捕,由此揭开了美国历史上涉案金额最大的庞氏骗局。麦道夫通过操纵其麾下对冲基金,以高资金回报率为许诺,骗取投资者投资,最终使投资者损失约500亿美元。很多大金融机构都有受损,包括汇丰、野村控股、西班牙桑坦德银行等。
麦道夫案发后,陈卓光接手审理。2009年6月29日,陈卓光对此案做出判决,麦道夫承认11项指控,被判处150年监禁。
“量刑是最难抉择的过程,总有一些相互冲突的考虑因素。”陈卓光向本报记者表示,“我会考虑的几个要件,包括是否应该拆散被告的家庭,值不值得再给他一次机会,他是否有前科,对受害者的影响多大,对今后试图犯罪的人是否有威慑作用,对社会是否有保护意义,甚至包括被告在服完刑后如何重新融入社会等。”
在过去十几年,陈卓光一共对1200多人判刑,而麦道夫显然是其记忆犹新的一个。“针对麦道夫案,(量刑时)我们考虑的包括涉案金额、受害人多少、被告此前是否有指控成立等。”
他曾当庭传唤过损失最大的几名被害人,使公众了解案情的严重性。在案件结束后他透露,由于麦道夫的罪行“极度邪恶”,因此他拒绝了宣判前一周被告代表律师要求大幅减刑的要求。由于11项指控,没有一项可令麦道夫获判终身监禁,陈卓光根据联邦指引,把每项罪名的最高量刑相加,决定判处150年的最高量刑。
他向记者强调,是否对社会有象征意义和警示作用也是量刑的考量之一。他曾说,麦道夫案不仅是金钱问题,更涉及到社会的核心价值,以及人们对金融体系的信任。
“我会把握平衡。”他说,“律师在审案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被告律师通常发表慷慨激昂的陈词,要求对其当事人宽大怜悯,而受害者一方的律师则要求法官严厉判决,两边的意见对我来说非常重要。”
金融案件的法官独立性
近两年国际上金融诈骗案高发,在陈卓光看来,这是因为此类依赖于资金链的骗局,十分容易在经济低迷期败露。因此,在公众看来,金融案件更多了。
“在典型的旁氏骗局案中,主谋会向新投资者筹钱,还钱给原先的投资者,以便吸引新投资者加入。而在经济低迷期,他没有足够的钱还给投资者,新投资人也没有那么多资金可投,所以就不能照顾到利益链条上所有的人,骗局更容易败露。”他分析。
尽管当年麦道夫案的审理轰动全球,但陈卓光称,在审案和判刑时,他并未受到外界干扰。“政府从来没有施加过任何影响,打电话和拜访都没有。他们只是通过正常法律途径,在法庭上陈述,和被告律师做法一样。”
反而是社会舆论压力对他判断麦道夫案影响更大。但由于联邦法官任命终身有效,宪法保护其司法独立性。
“我不需要担心是否做出了一个不受大众欢迎的判决,或者引起政治的内动,我也不用担心是否要重新选举才有下一个任期。”他说。
在麦道夫案宣判两年后,他才接受了媒体的采访,公开部分细节,希望公众了解他对此案的量刑考虑。
对中国目前热议的吴英非法集资诈骗案,他表示,由于中美司法体系不同,很难说哪种量刑方法更胜一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