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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获批 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首要目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2 01:22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城镇化率 60%

  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40%

  粮食综合产能12640万吨

  森林覆盖率 37.5%

  城镇新增就业750万人

  城镇登记失业率 5%以下

  新建保障性住房310万套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日晚宣布,国务院近日批复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的《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规划》提出把东北地区基本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装备制造业基地、国家新兴原材料和能源保障基地、国家重要商品粮和农牧业生产基地以及重要技术研发与创新基地,面向东北亚开放的重要枢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规划》更加突出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这一主题主线;更加突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这一动力机制;更加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根本目的。

  《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时期东北地区经济、社会、民生、生态等振兴目标:城镇化率将达到60%,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40%,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12640万吨,森林覆盖率达37.5%。民生方面的目标包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城镇新增就业75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下,新建保障性住房310万套,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5%。

  《规划》围绕解决东北地区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矛盾,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推动东北全面振兴的强大动力。

  《规划》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时期东北振兴的重点任务: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首要目标,巩固发展现代农业。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富裕美好新农村;完善现代产业体系。优化提升传统工业,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服务业,积极发展海洋经济;优化区域发展空间布局,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依托科技和人才资源,增强区域创新能力。

  其他重点任务包括: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接续替代产业,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形成比较完备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多元清洁的能源体系;加强森林、草原、湿地和江河流域等重点生态区保护与治理,强化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采取多种措施增加就业岗位,加快包括棚户区改造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国有林区和农垦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建设向东北亚开放的重要枢纽。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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