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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股份分红等形式让利农户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6 10:37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6日讯(记者 梁梦晚)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农业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农业部将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将收益让利给农户,促进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龙头企业对于促进农民就业增收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如何进一步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成为业内更为关系的话题。对此,陈晓华表示,农业部将会同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下发了专门文件,要求各地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把完善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作为工作的一个重点,指导各地加快发展订单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引导龙头企业创办或领办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龙头企业,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度融合。

  陈晓华还表示,农业部支持龙头企业为基地农户积极开展农资供应、农机作业、技术指导、疫病防治、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等各类服务;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将加工、销售环节的部分收益让利给农户,共享农业产业化发展成果。

  陈晓华同时介绍说,目前农业部设立了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支持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帮助农民进行农产品集中销售、运输、仓储和开展技术服务等,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了紧密利益联结关系。同时制定了《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建立竞争淘汰机制,对主营业务脱离农业、带动能力明显不足,甚至欺农害农的龙头企业,取消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资格,并不再享受有关政策。各地也出台了相应的监督管理办法,引导龙头企业按照产业化的要求,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农惠农作用。

  (责任编辑:佟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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