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市场跨境ETF交易流程明确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6 13:22 来源: 新闻晚报记者 王惠康
晚报讯 经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25日发布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修订后的《细则》对上交所ETF的发售、申购、赎回、交易以及信息披露的整个过程进行了规范,其中最大的亮点是明确了跨市场、跨境ETF的买卖、申购、赎回相关事宜,为该所首只跨市场、跨境ETF的发行上市做好了规则层面的准备。新版 《细则》的发布也为上交所ETF市场业务创新和长远发展拓展了空间。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上交所 《细则》,跨市场ETF基本保持了现有单市场ETF的“T+0”交易效率,如当日买入的股票可以立即用于申购ETF,当日申购的份额当日可以卖出,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也可以立即赎回。而根据深交所《细则》规定,当日申购的跨市场ETF基金份额,在交收前不可以卖出或赎回;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同日不可以卖出或赎回。
上交所人士表示,为更好适应市场需求,配合跨市场ETF推出,经证监会批准,上交所在保持《细则》框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对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其中,一部分条文修改直接与跨市场、跨境ETF的运作差异相关,如基金份额的交易申赎规则、ETF基金净值及参考净值(IOPV)计算方式、代办券商在开展相关业务时风控要求及违规后的纪律处分措施等;还有一部分条文修订主要是为业务发展预留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