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公选校长:进入深水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6 23:58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马晖 2012-03-26 23:58:41
如果没有意外,几个月后,49岁的刘益春将走马上任东北师范大学校长。
他是教育部正在推行的一项改革的受益者。四个月以来,一项公开选拔直属高校校长、总会计师的改革,在教育部所属高校渐次推开。
包括东北师范大学校长、西南财经大学校长以及东南大学、山东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央戏剧学院、东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6所直属高校总会计师,将由公选产生。
“这个改革是倡导教育家办学,改变了按党政干部选拔方式,评价大学校长的传统模式。”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教授称。
而据不便具名的知情人士透露,在改革覆盖范围内高校建立遴选委员会,只是整个大学治理结构改革的第一步,下一步将在大学建立理事会和校董会,从而实现高校整体治理框架的变革。
试点公选校长:进入深水区
试验田
东北师大,是这次改革的一块试验田。
这是一所位于长春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也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这次,它与西南财经大学共同承担了部属高校公选校长的改革尝试。
日前,在教育部公示的校长人选中,东北师大原副校长刘益春成为最终人选,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将在年内接替已出任校长一职14年的原校长史宁中教授,成为新一任的东北师范大学校长。
这是一场为期4个多月的选拔。
早在去年12月中旬,教育部就对外发布了公告,公开选拔包括东北师范大学校长、西南财经大学校长和6所教育部直属高校总会计师。
其后,整个过程在官方主导下展开。
今年1月7日,教育部公布 《公开选拔直属高校校长面试人选公示公告》,经教育部公开选拔直属高校校长工作办公室资格审查,有13人符合报名条件。符合条件的人选中,申报东北师范大学校长职位的有6人。
“报名的人不少,很多人都来自地方高校和党政机关,大概占到报名总数的七成。”有知情人士介绍。
最终,报名参选东北师大校长,进入到第二轮有三位候选人。
“当时是三个人,辽师的副校长刘向军,河南大学副校长宋纯鹏,还有我们自己学校的副校长刘益春。刘校长也是组织上的推荐人选。”东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盛连喜回忆。
1月13、14日两天,东北师大组织了专场竞职演讲会,请三位候选者演讲,每个人有30分钟时间。随后还安排20分钟,回答现场师生的提问。
此后,经过面试和差额考核等环节,3月20日,教育部在其网站公示了首次教育部直属高校校长公开选拔结果:东北师范大学校长拟任职人选为现任东北师范大学副校长刘益春,西南财经大学校长拟任职人选为现任重庆大学副校长张宗益。
校长,是个大问题
“大学校长的问题,是个大问题!”杨东平教授表示。
此前,由于教育部直属院校的书记、校长都由教育部指派人选出任,有人戏称这些院校为“教育部办大学”。
相应的,在这样的治理架构下大学校长往往采取“对上负责”姿态,将自身定位为教育部的行政下属,从而限制了学校很多办学自主权。
“这几年,高校有越来越强烈的行政化倾向。”有学者称。较为明显的是高校行政级别,有些部属高校成为司局级高校,更有一些成为部级高校。
“很多高校的领导都是从教育部各司局派下去的,现在的部级高校往往成了很多司局级干部解决级别待遇的出口,他们当然不愿意搞‘去行政化’的改革。”有相关人士表示。
“校长的任用模式,是高校治理非常重要的一环。”杨东平表示。在他看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核心是改变对高校的直接管理。而在具体的操作上,则要建立法治框架中高校和政府的委托代理关系,改变政府对高校人、财、事的直接管理。
据教育部人事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2年以来,教育部已先后在包括上海交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等二十余所直属高校进行了副校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为这次公开选拔校长工作积累了经验”。
此次,教育部决策层之所以选择在东北师范大学和西南财经大学两所部属高校开展公开选拔校长试点工作,亦有自己的考虑。
“按照《规划纲要》的要求改革必须要完成,怎么完成?需要有试点学校。找一些相对影响力小一点的学校,相对而言不这么敏感的学校,更容易推动。”上述相关人士称。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这次的整体制度框架设计,除了参考此前已经开展近十年的副校长公开选拔的经验之外,还借鉴了境外部分大学遴选校长的经验,并参考了地方公选省属高校校长以及机关干部经验。
“公选办公室结合高校实际以及校长岗位要求研究制定了《公开选拔直属高校校长试点工作方案》。”上述人士称。
方案中,将此次公开选拔校长划分为五大阶段,分别是报名、职业素养综合评估、面试、组织考察以及决定任职人选,且每一个阶段都规定了相应的配套办法。
不过,该负责人亦坦言,推行改革的实践中有些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例如在报名人员的质量上还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而整个公选的操作周期也有点长。
遴选委员会
遴选委员会,是本次改革的一大亮点。
据了解,此次公开选拔校长的五个阶段中,其中有三个阶段都与遴选委员会紧密相关:
在职业素养综合评估阶段,遴选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评估,每个职位视情况遴选出3至5名面试人选;
在面试阶段,遴选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集体与每位面试者进行面谈;
而在差额考察阶段,每个职位由遴选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按1:2的比例集体研究提出考察人选,实行差额考察。
由此可见,这个机构的设置,是整个改革框架设计的关键所在。
“其实,此前在《规划纲要》起草时,我们就直接提出要建立‘大学校长遴选制度’,这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有参与《规划纲要》起草的学者透露。
据他介绍,世界上比较普遍的是是组织一个包括政府官员、资深学者、教授、校友、社会知名人士等组成的校长遴选委员会,根据学校发展需求制定校长标准,向社会公开征集人选,经筛选产生的候选人分别到学校访问考察,与师生交流。遴选委员会在听取各方意见后,确定一至两名人选,报教育部任命。
其中,美国遴选大学校长由校董会负责,而德国大学校长遴选由大学评议会负责。
而据教育部人事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改革所成立的遴选委员会由主管部门、高校领导和公选职位所在学校代表等三方面人员组成。
遴选委员会主任由教育部分管高等教育的部领导担任,副主任均为直属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和高校干部管理部门负责人。24名遴选委员会成员中有20名来自各个大学,占遴选委员会成员总数的83.3%。整体人员构成包括多个高校退休书记、校长以及组织人士等。
知情人士坦承,目前来看,遴选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中来自公选校长学校本身的声音“比较微弱”,所占人数并不是太多,更多是教育部的官员。
“遴选委员会里面这所学校的教授有没有,比例占多大?学校如果有校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在遴选委员会里所占比例有多大?有没有发言权?这些问题都需要深究。” 教育部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烽表示。
更有学者明确表示,教育部应该公布遴选委员会的组成名单,以供社会监督。
不过,接受采访的多位学者均表示,除了关注如何选校长之外,新方法选出来的校长有什么权力是更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
依照目前高校管理体制,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学校拥有绝对话语权的是党委尤其是书记,如果这样的权力体制不改变,有学者担心,校长自身的办学理念很难充分发挥出来。
“如果还是融入原来的体制治理结构,你就是选一个诸葛亮出来也没用。”有学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