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请“营改增”扩围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8 00:04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作者: ■本报记者杨桐
据此前媒体报道,继上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北京市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已于近日获批,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北京市地税局正在抓紧向全市5.4万多户营业税纳税人进行调研。据了解,天津、重庆、江苏和深圳也正在积极申请试点。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前称,各地积极申请“营改增”试点,是地方政府的一种应急反应。“上海已开始试点,这样必然会形成税收洼地,使得市场资源配置向上海流动。”正是因为试点势必造成税负不公,所以“营改增”必然会迅速在全国铺开。根据财务部的计划,逐步扩大试点行业范围,条件成熟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试点。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日前在第一届岭南论坛上透露,据测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如果在全国推开,全国税收净减收大概超过1000亿,“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带动GDP增长约0.5%,第三产业增加值提高约0.3%,带动居民消费增长1%,拉动出口增长0.7%,同时直接带来大约70万新增就业岗位。”
增值税的核心特征是抵扣机制,优势在于能够有效避免重征税。据肖捷介绍,据税务机关统计,从2009年到2011年的三年期间,由于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这三年累计减少了5000多亿税收,明显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对于这一观点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主任张斌表示赞同,“营业税改增值税从整体上来看,能够降低企业负担。”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国际经验也表明,绝大多数实行增值税的国家,都是对商品和服务共同征收增值税。在新形势下,逐步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至全部的商品和服务,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符合国际惯例,是深化我国税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据介绍,我国自1994年施行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制度以来,这种税制结构下增值税纳税人外购劳务所负担的营业税、营业税纳税人外购货物所负担的增值税,均不能抵扣,重复征税问题未能完全消除,不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而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增强服务业的竞争能力,促进社会专业化分工,推动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小额纳税人税负,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带动扩大就业;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科技创新。
肖捷在首届岭南论坛上表示,应继续推进增值税改革,将增值税制度引入到服务业领域,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与解决改革的深度问题相比,现阶段解决改革的广度问题更为紧迫。”肖捷认为,当前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抓住机遇,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包括不失时机地将增值税制度引入服务业领域。消除目前营业税重复征税弊端,不仅是完善税收制度的必然趋势,也是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动第二、三产业融合,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的迫切需要。上海正在努力延长税收洼地的存在。据悉,上海正在申请在金融服务业、电信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开展营改增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