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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出台28条措施个体户转小微企业“不改名”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8 12:50 来源: 新闻晚报

  记者 俞佳

  昨天,上海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以18条政策为基础,推出了28条贯彻实施意见,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大型企业均受惠其中。

  去年底实施的新 《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便利。 ”该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助推个体经济发展壮大,但个体工商户转企登记尚无具体操作规定。

  市工商局新闻发言人陈学军介绍,个体工商户升级为小微企业,在法律上受到一定制约,两者属于不同性质,必须要先注销,再重新申请设立。而据28条措施,市工商局正积极研究操作办法,争取尽快出台细则。今后不仅个体户转企流程得以简化,而且还能保留个体户原有名称,还会放松一些前置审批条件,并在年检方面予以方便。

  对于中小企业,市工商局正积极参与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程,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改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已支持84家有限公司完成改制。

  同时,工商部门已在中小企业设立、年检时免除相关费用。陈学军介绍,相比企业设立,企业变更受理数是前者的12倍,工商部门对变更费用也予以免除,极大利好中小企业。此外,国家工商总局还授予了上海市工商局设立开办在上海、依法应当由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登记的内资企业注册登记权,涉及迪士尼、宝钢分支机构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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