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资:天津遭整顿,新疆躲风浪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30 00:04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作者: ■张宁
天津的私募股权投资(PE)基金“西迁”新疆,成为当前PE行业热门话题。
近期,业界对天津地区出台的PE整顿政策与行业发展规律之间的矛盾有着不同的理解,再加上新疆、苏州等地适时抛出橄榄枝,不少PE决定外迁,新疆则成为其中首选地。
排查导致撤离天津
近日,深圳一家PE管理机构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注销了该公司在天津的股权投资企业(即PE基金)的资格,打算近期迁往新疆进行重新登记。
事件起因缘于近期PE较为集中的天津滨海新区对辖区内存量PE的自然人LP(出资人)进行大范围摸底调查。一位天津PE界人士表示,“这令当地的PE基金管理机构突然之间增加了不少额外工作。”
“摸底调查内容,具体包括项目投资概况、资金募集情况以及认缴资本到位情况等。其严格程度用‘整顿排查’来形容也不为过。”上述PE人士透露,尤其是该人士所在的天津空港保税区(天津滨海新区的一个功能区),对于部分被认定为不达标的企业将不予年检,甚至“直接建议注销和迁走”。
上述人士认为,3月-6月是当地企业年检高峰期,如果这部分企业年检办不下来,可能会出现一波注销热潮,迁往外地。
在排查存量PE基金的同时,部分新设基金的注册同样遭遇政策障碍。据介绍,天津滨海新区目前对于基金的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天津市去年颁布的“675号”文件,即要求“自然人作为股权投资企业的出资人,应向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和托管银行提供200万元(含)以上的自有金融资产证明,该金融资产证明应由相应金融机构出具。”
但不少PE人士表示,从目前国内PE实际运营情况看,“多数自然人LP既不愿对外透露太多个人信息,也不愿意去找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示《出资人出资能力征信报告》。”上述新规显然对PE基金向自然人募集资金带来不小的障碍。然而,在国内FOF(基金中的基金)和PE机构投资人发展尚未成熟的今天,多数中小型PE基金,尤其是刚刚入行的PE管理人,往往从自然人处募得资金。
据了解,此次天津市相关部门对存量PE基金排查行动,源于3月上旬下发的《天津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管理办法补充通知》。
《通知》主要对存量PE基金实施分类监管,共分三类:其一,存量基金注册(认缴)资本少于1亿元、实收(实缴)不少于2000万元的,将被要求进行整改,逾期将被注销资格;其二,实收资本满足2000万条件的存量PE,要确保并证明LP最低出资为100万元;其三,已有项目投资的存量PE备案,则未强调实收资本到位金额,即低于2000万元也可以。
按照该《通知》提出的逐步规范时间表,存量股权投资企业应在2013年9月1日之前完成规范整改和备案工作,“如仍未发起基金或备案,则应更名或更改营业范围,甚至注销。对于运作不规范的企业,可采取约谈高管等方式处理。”据悉,PE机构对《通知》“实收资本”相关要求的争议颇大。
据介绍,《通知》实施之前,天津市对PE基金实收资本只要求认缴资本在5年内逐步到位。有PE人士认为,此规定其实更符合PE行业的特点。
新疆三重政策诱惑
与天津正处于整顿PE状态相比,新疆去年下半年起就采取了“迎进来”战略,不但延续了以往优惠政策,同时还积极四处招商。据拟西迁新疆的PE人士介绍,从政策上说,目前新疆要求首批到位实收资本仅为天津的一半。同时,经新疆金融办备案的PE,均可纳入当地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依法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此外,该人士认为,在新疆注册PE机构具有项目就近的优势。
对比沿海地区PE项目市盈率平均在10倍以上的水平,PE机构将部分投资资金投到中西部地区,也有利于平衡自身的投资风险。但更重要的是,坊间有传闻称新疆当地的项目通过IPO登陆资本市场,能享受“绿色通道”,这更令PE淘金者趋之若鹜。
上述PE人士说,还有一些大机构选择南下苏州,“它们的目的更直接,冲着苏州PE引导基金过去的,希望能够获得引导基金的注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