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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富与共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30 16:41 来源: 中国经营网

  没有法治,纵然所有的富人都被打倒了,穷人还是穷人,永远无法翻身。

  有一个说法叫“语言的贫困”,其背后则是思想的贫困,这两种贫困,相互毒化,相互钳制。譬如我们常常挂在嘴边的“仇富”,便是一个无比贫困的词语,我们对富人的态度,能用一个“仇”字来表达吗?若不能,为什么还要选择它呢?选择的偏执,正源于思想的贫困。我们被禁锢的头脑,从对富人的态度,到这种态度的表达,都爆发了巨大的饥荒。

  诚然,这世间,的确有些人,与富人之间,好像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事实上并没有——他们看见豪车,便不由自主去划一道刀痕;看见豪宅,便不由自主去吐一记口水。这种心态,谓之“仇”,当无疑义。只是这些人的数目,我相信并不大,一旦大了,天下就乱了;其心理与行动,则属变态,正常人都不会为之。然而正常人依旧使用“仇富”一词,不经反思,不加辨析,视作自身对富人的一贯态度,这就是问题之所在。

  词义之争,容易陷入无底的旋涡。不妨来谈观念。一个正常的社会,对待富人,到底应该持何种态度呢?富,本来是一个十分美好、十分正大的汉字,不同于坏、恶、奸等,对后者,当仇视,当不共戴天;对前者,是否有理由、有必要视之为势不两立的敌人?贫不是罪过,富同样不是罪过;安贫乐道是一种生活姿态,丰衣足食同样是一种生活姿态。从道德上讲,两者不分高低;从经济上讲,后者更应提倡,不然我们为什么要喊“共同富裕”的政治口号呢。质言之,在常态之下,对于富,哪怕我们可以不爱,却不该去恨。

  你可以说,中国已经彻底演化为一个变态社会。如此,仇富的滋长,便生出两种可能,或者富出了问题,仇就有了正当性;或者仇富者出了问题,仇就有了必要性。更可能,双方都有问题,犹如语言的贫困与思想的贫困,此一方点燃彼一方,彼一方加剧此一方,最终双方一同坠入黑暗的泥沼。

  这里先解释一点,仇富异于仇官。对于官,及其所象征的公权力,我们固然不必仇恨,却应当保持足够的警惕。贪婪是权力的天性,扩张是权力的本色,不把权力这头老虎关进法治的铁笼,它随时都可能吞噬长在我们自家田地的合法权益。即使老虎被束缚了爪牙,即使我们全副法律的武装,对权力的警觉仍必不可少,这一份警觉,或者说仇恨,不是出于侵略,而是出于自卫。

  没有法治,纵然所有的富人都被打倒了,穷人还是穷人,永远无法翻身。

  单论性质,富与官便泾渭分明。相比于官,富更中性,更无善恶色彩,不具侵略性。如果说仇官,可以视为一种对权力的自卫反击,甚至能找到宪政主义的理据支持,那么仇富则反宪政而为之,其终点,极有可能上演一场多数人针对少数人的暴政。

  当然,这只是沙盘推演。反观现实,仇富的诞生,富与仇富者,都是病因。仇富者常说,我们仇富,是因富人致富不正,为富不仁。三十年来家国,资本与权力的合谋,构成了富人发家的常规路径。富与官形同左右手,不义而富且贵,如何不能仇视?仇富,在此获得了一具正义的锦袍,从而遮蔽了其偏颇与暴虐的一面。

  当富者无道,仇富的言行就破土而出,这也许不是坏事。然而,假如我们对富的态度,仅仅停留在“仇”上,将仇富作为纾解贫富矛盾的出路,则必定是坏事。仇富更接近一种私力救济,你捅我一刀,我还你一刀,冤冤相报何时了。这样非但无法拉平贫富差距,反而可能扩大贫富冲突。因为穷人仇富,富人视穷人为仇敌;因为富人的敌对与歧视,穷人愈加仇富。社会分裂就这样越来越深,越来越无法弥合。

  如邹振东先生所言:贫富的距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种距离无法企及;贫富的分化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种分化无法对话;贫富的对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种对立转化为对抗。更可怕的是,他忧虑的这三种“可怕”,正在折磨中国社会的神经。

  我批判仇富,却非为富人说话——茅于轼号称“为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实质上已经将贫富对立起来,为我所不取。如果一定要表态,你到底为谁说话,那我只为法治说话,为公义说话。假如富人积累财产的过程破坏了法治,违背了公义,那么我便仇富;假如穷人的仇富误伤了身家清白的富人,那么我便批评仇富。

  哪怕依附于正义的旗帜之下,仇富依然只是一种激情化的表达,它无助于社会共识的达成,反而在瓦解共识建设的根基。对今日中国而言,最关键的不是仇,不是斗争,而是共识。穷人与富人之间的最大共识,就是法治。有了法治,穷人不必再担心富人的不正与不仁,富人不必再担心穷人的无端仇恨。没有法治,纵然所有的富人都被打倒了,穷人还是穷人,永远无法翻身。

  作者为青年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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