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卡通”信息公开事关公民基本权利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31 00:04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作者: ■周义兴
昨日上午,北京市民刘巍委托代理人王宇,向北京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四家政府部门和一卡通公司,再次申请北京市政公交“一卡通”相关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依然围绕“一卡通”押金用途及利息去向,包括对制定“一卡通”押金为20元标准依据何在?每年对一卡通公司的上亿元财政补贴去向?以及“一卡通”押金用于弥补成本是否合法等10大问题。
在笔者看来,与“一卡通”相关的信息能否公开,实在是一个有关公众基本权利是否能够得到尊重、实现的重要问题。
具体就以北京市民申请公开“一卡通”信息要求来说,应该说,无论是“一卡通”押金及其利息、或是上亿元的财政补贴的去向,还是有关“一卡通”制作成本标准设定的信息,无疑说到底这些信息的公开,其不仅与市民私人财产权利是否能够得到基本的尊重息息相关,而且还与公共财政资金能否得到合理地使用,及其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有着密切的关联。而其中道理说来也简单,因为只有公开,公众才能知情,才能参与,也才能监督。
再有以市民财产权利角度讲,同样应该众所周知的是,其实不论是公众个人财产还是公共财政资金,其实就常理来看,只要当有关财产所有人能够行使自身对所有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才能说其财产所有权得到了尊重。在此同样就拿北京“一卡通”涉及资金为例,无疑卡中押金及其利息的所有权属于持卡人,而且由于相关的财政补贴也来源于众多纳税人,所以无论是基于财产所有人权利还是纳税人权利,北京相关部门及其一卡通公司,是否能够应合权利人要求将有关信息公之于众,不但有关公众权利是否能够得到起码的尊重,并且还可以说是一个权力是否服从权力,权利是否能够决定权力,权力是否顺从权利的重要社会问题。可以说,其影响之大是再怎么说也不会为过的。
所以,面对北京市民要求公开“一卡通”信息的申请,笔者对此真想说的是,北京的相关管理部门及其一卡通公司,是否能够将相关信息予以公开,其结果不仅有关公众基本权利的实现,并且还与公众个人财产与公共资金的使用是否合理正当、甚至是否安全有着密切关联。对此,社会公众将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