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中国制造”仍需减负给力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0 00:00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新华社记者凌广志黄玫

  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3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同比下降0.3%,环比上涨0.3%。1至3月份,平均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上涨0.1%,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上涨1.0%。

  此前记者在广州、东莞、佛山、珠海等珠三角地区调研时,众多中小微企业负责人认为,“经济寒冬”远未过去,“中国制造”面临招工难、材料贵、融资难、税费重等多重困局,亟须相关部门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让“中国制造”轻装上阵。

  多因素叠加企业负重前行

  尽管3月份PPI的同比数据出现了下降,但从更能反映价格最新变动的环比情况看,3月份,中国生产资料出厂价格上涨0.3%。此前记者在珠三角采访时,多家企业负责人表示,成本压力让其开工“左右为难”:原料价格上涨、用工成本增加使企业开工没钱赚。可不开工的话,又留不住工人,一旦遇到好的订单无法按期完成。

  记者在珠三角调研中了解到,由于欧美经济恢复的不确定性,外贸企业订单受到较大影响,中小微企业相关负责人普遍感觉“经济寒冬”还未过去。

  东莞外经贸局有关负责人说,受欧美市场低迷影响,企业订单平均下降15%-20%。根据对300家企业的跟踪问卷调查显示,预计2012年出口订单持平和下降的企业超过七成。

  此外,融资难、融资成本高也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东莞基业电器财务负责人朱先生说,2008年企业的融资成本在5.8%左右,到了2011年已经上涨到9.8%。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偏高

  “我们是小微企业,其他条件都满足,就是因为职工人数超了几个人,就没法享受到工业企业相关的税收减免,但从解决就业的角度来说,我们为社会做出了更大的贡献,更应该享受中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广州水泵厂副厂长、财务总监张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近期中央、省各级政府关注企业生存状况,连续出台了多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偏高、税收优惠程度“不太给力”,把许多尚处于起步阶段、亟须扶持的中小微企业挡在了政策扶持的大门之外。

  记者在调研中发现,传统制造型企业往往不是高科技企业也不是小微企业,属于税收优惠政策难以惠及的“夹心层”。广东美思内衣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孙小姐说:“企业的情况不符合国家小型微利企业税收减免政策的标准,也不可能享受高新科技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属于‘两头都不沾’类型。25%的所得税和17%的增值税等税负还是很高,企业经营压力非常大。但企业确实属于中国制造类的小型微利企业,亟须得到相关政策支持。”

  广东省地税局局长王南健说:“我们当前实行的是流转税与所得税并重的双主体税制结构,流转税已占我国税收总量的60%左右,它以企业的销售额和营业收入作为计税依据,并不与企业经营状况直接挂钩,一些情况下会造成税收增长与企业经营状况背离的现象。现在关于降低间接税比重,提高直接税比重的呼声越来越强烈,我觉得如果不改革的话,企业‘痛感’相对较大,老百姓也会觉得我们的物价这么贵,最终都会归咎于税收。”

  推动“中国制造”轻装上阵

  相关企业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建议,在外需可能长期不旺的大背景下,建议协调多部门切实实施“减负工程”,推动“中国制造”轻装上阵。

  从短期来说,应多措并举降低中小企业税负,给企业长远发展提供空间。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教授杨卫华建议,在国家和地方已经出台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多项措施的基础上,应继续加大力度为企业减负,使企业获得实际的经济效益。

  王南健表示,针对中小企业生存困难,去年中央出台优惠政策,提高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广东都采用了最优惠的20000元额度,但很多企业都觉得不解渴,建议提高到适当水平。

  相关企业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同时建议进一步规范和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要从立法的角度规定哪些费用可以收,哪些费用不能收,禁止地方政府向企业乱收费,全国性收费应由人大立法,地方收费由地方政府立法。此外,应加强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完善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对中小企业贷款额度、幅度较大的金融机构给予风险补偿。鼓励民间建立和发展社会信用调查评估机构,构建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和指标体系。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