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走出去"如何化挑战为机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0 07:41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企业“走出去”仍然面临诸多风险。如何消除疑虑、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的互利共赢,是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经营面临的一大挑战。另一方面,中国企业如何通过强化合规经营,应对海外投资中的种种风险,也是一项艰巨的课题。第11届跨国公司中国论坛日前在京举行。论坛以“深化互利共赢,强化合规管理”为主题,共同探寻了中国企业“走出去”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
熊志军:“走出去”需明确三个问题
在全球化格局已经基本形成的情况下,中国企业的跨国发展才刚起步,既有后发优势,也有稚嫩的弱点。
中国企业“走出去”仍有三个问题需要明确:
第一,中国企业为什么“走出去”?走出去”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和企业成长的大趋势;从企业自身来看,如果要成长为世界一流的企业,也必须参与到全球市场的竞争和资源配置中去。就这一问题,仍有几点须澄清:首先,企业“走出去”要区分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走出去”是企业的利益导向,而不是国家的政治导向。其次,明确“走出去”是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需要,而不是作秀。再次,“走出去”是为了在全球范围内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不是单纯为争夺资源。
第二,中国企业怎样才能“走出去”?首先,企业应该是以利益为主要目标的经济实体,利益和风险都是企业承担的;其次,要做盈利的主体,必须监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再次,国内产业或行业要具备一定的核心能力,发展战略要清晰明确,要保证战略的实现;最后,要具备全球化资源配置的复合型人才储备。
第三,中国企业如何避开“走出去”的陷阱?要对“走出去”对象国有深入的研究,包括其国情、政体、法律体系、员工素质等,真正了解“走出去”的风险所在。而且,中国企业必须带头遵纪守法,成为遵守规则的领先者,不能把国内的潜规则带到国外去。要善于利用国际共同遵守的规则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注重所在国的利益,努力实现共赢。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投资司国际关系主任
安德烈·戈尔茨坦:OECD准则为企业撑伞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有一项倡议,即清洁政府和商业行为,这是对OECD本身以及其他国家所做出的一个公开倡议。
《OECD跨国公司指南》是该倡议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对跨国公司在商业道德方面的一些建议,关于公司商业行为的一个指引。这一指南在1976年通过,在2000年以及在2011年都进行了修订。除了34个OECD成员国以外,还有9个非成员国也在执行该指南。它并不是要进行国家间的保护主义,而是要在全球推动一个更公平的竞争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指南在2011年的修订中,主要增加了两项内容:一项是关于人权的保护;另一项是对于整个供应链各个环节的规制。该指南有11个章节,其中7、8、9、10章节是《OECD指南》所独有的,国际上其他法律法规中没有涉及。这4个章节包括反贿赂、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技发展以及竞争。
在二十国集团中,有15个国家将会加入OECD的《反腐败公约》,这项公约的监控机制包括立法、执行几个方面。这项关于内控、道德和合规的良好道德指引,致力于确保在全球进行投资的公司都获得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这些OECD准则均与公司投资的国际合规行为有关,很多非OECD成员也纷纷做出承诺。这些准则有利于帮助中国企业更好地进入OECD国家的市场,以及打造更好的国际声誉。
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大中华区总代表
刘萌:《全球契约》为企业搭台
联合国于1999年提出了企业界的《全球契约》(GlobalCompact),直接鼓励和促进“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推行。作为世界上最具规模和影响力的企业社会责任机构,该组织致力于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促进公共私营部门合作,并向全球企业推广基于国际公约的十项原则,包括人权、劳工权益、环境保护以及反腐败四大领域。
中国企业如何负责任地“走出去”,《全球契约》将为企业提供全球视野,智慧和资源,协助企业构筑国际竞争中不可或缺的软实力和硬实力。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实施《全球契约》十项原则,增强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构筑扎实的硬实力。另一方面,企业还可以通过《全球契约》的国际平台,在国际市场上争夺话语权,打造商誉,积极建设软实力。
当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时候,可能要交一些学费,因为不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文化习俗等,中国企业可以充分的利用《全球契约》这样一个平台,少交一些学费。
在当今风云变幻的国际大潮中,企业如果不成为规则的制定者,就会成为规则的制约者,中国企业若想成功“走出去”,就要主动做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全球契约》就为企业提供了这样一个宝贵机会。在2010年,联合国历史上首次颁布的《受冲突影响与高风险地区负责任商业实践指南》中,就有一些中国机构和企业,比如国家开发银行、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洋石油、中国进出口银行等企业积极参与。这些都是中国企业通过《全球契约》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范例。
今年6月份,巴西里约热内卢将举办2012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这是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召开之后,国际层面上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一次国际性盛会。企业应当并且有能力在世界可持续发展的议程中书写重要的一笔。目前,已经有110多名国家元首确认出席本次大会,联合国也因此专门通过《全球契约》为企业界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打开了大门。目前,《全球契约》在中国有200多家企业成员,希望有更多的中国企业能够加入到这个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自愿性质的企业公民行动中来。
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副会长
吴建民:互利共赢是根本
美国的战略重心东移是必然的。美国的战略重点是随其国际关系的重心转移的,现在其国际关系的重心正在从大西洋向太平洋转移,但完成此过程还需若干年。目前,这一转移尚处于初级阶段。
这种趋势的出现是由于两股潮流在相互较量。一股潮流是和平发展合作的潮流,代表着21世纪人类的未来和世界的发展方向。另一股潮流是冷战、对抗、冲突的潮流,它代表着过去。要为这种情况的发展寻找一条出路,那就需要扩大各方的利益会合点,构建利益共同体,跨国公司便具有这样的能量。亚洲各国之间,以及中国与美国之间,有分歧,但共同利益大于分歧。如果将各方利益更加紧密地捆绑在一起,各国之间的合作基础便会更加牢固。这个过程中,跨国公司能够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是和平发展合作潮流的推动力量。
另一方面,中国公司走向世界是一个大趋势,要高举互利共赢的旗帜,要警惕狭隘的民族主义。中国出口约60%来自在中国的跨国公司。要做到真正的互利共赢,企业需要充分考虑到对方的利益,做一个负责任的企业,按所在国规章办事。中国企业要努力让投资所在国看到,中国企业的投资对其有实在的利益,真正形成互利共赢的局面。甚至可以说,一家“走出去”的企业要想长久立足,首先要照顾所在国的利益。
国家发改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司长
孔令龙:作负责任的国际企业
企业“走出去”应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开展国际化经营。具体而言,企业要符合投资经营所在国之规,也包括国内之规。
当前,世界经济格局仍然在动荡之中,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的演化,给中国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这些年,中国企业积极稳妥地开展境外投资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到2011年年底,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累计达3800多亿美元。
2010年,中国境外投资已位居发展中国家第一位、全球第五位,首次超过了日本、英国。据统计,2011年中国境外直接投资651亿美元,其中非金融类投资600.7亿美元,同比增长1.8%。
根据国家发改委掌握的情况,去年发改委共核准非金融类投资大型项目大约360个,是2010年的3倍;中方协议投资额970多亿美元,比2010年增长28%。这些项目主要集中在油气领域。能源领域仍然是我国境外投资最多的一个行业,约占投资总额的41%。此外,境外矿产资源收购项目的开发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约占投资总额的26%,主要是铁矿、铜、铝等。制造业境外投资亦成绩显著,大型制造业的项目一共是140多个,占投资总额的12%;并购类的项目是54个,占1/3以上。
中国企业境外投资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并受到诸多外部环境因素的直接影响。目前,国内相关工作还比较滞后,比如法律建设方面,中国没有一部境外投资的法律,影响了境外投资管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而且,境外投资的支持力度不足,金融、保险、税收等体系不是很完善。就企业本身来讲,规模小、跨国经营的经验不足,以及缺乏国际化的专业人才等均制约着企业“走出去”步伐。
从外部来看,困难主要是三个方面:首先,保护主义在逐渐增强,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境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国际上对中国企业正常投资活动的疑虑也在增加。由此,企业面临的限制性措施、政府的审查风险均在增加,这是不可避免的。
其次,中国企业投资大部分活动还是在发展中国家,比如东南亚、非洲、拉丁美洲等。有一些国家政局还是动荡不安,面临诸多不确定性,风险较大。投资环境和基础设施比较缺乏。
再次,企业不够熟悉投资所在国的当地文化,须尽快融入其中。
最后要特别强调,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企业通过对外投资实现自身健康发展的同时,既要符合国家和企业的利益,更要遵守东道国的法律法规、保护其生态环境、尊重当地的文化、保障员工的合法利益、关心支持当地的社会民生事业发展。
在国际上,环境评价审查、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生产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比国内严格得多。作为一个致力于跨国经营的国际公司而言,一定要重视这些要求。
更多精彩内容参见“中国经济网-国际频道-商务时评”
(责任编辑:郭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