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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跨国巨头设立全球结算中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3 02:10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廖笛杉 张寒 梅俊彦每经记者 田文会 发自深圳、北京

   根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得的《关于加强改善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跨国公司或可在境内设立集中资金管理机构。上述文件称,“争取国家批准跨国公司在深圳设立内部资金集中管理机构,同意管理自有资金,满足总部企业资金管理需求,支持跨国企业在前海设立全球结算中心”。

   据悉,资金集中管理,一般是指将整个集团的资金归集到集团总部,在集团总部设立专职部门代表集团公司实施对资金的统一调度、管理、运用和监控,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和资金风险。

   “一般一家跨国公司会在世界各地设立分支机构,而位于同一地区的分支机构往往又下设若干家子公司。”深圳一家跨国公司下属地区子公司的财务总监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释称,按照以往的财务操作流程,虽然地区分支机构的财务总监有权掌握、调拨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但并不能进行实际的操作,因为资金都存放在各子公司名下的账户中,具体的划拨业务必须通过下属子公司的财务人员来完成。一旦深圳能够争取到国家同意,批准跨国公司在深圳设立内部资金集中管理机构,将有助于实现集团范围内资金的整合与调控。

   香港恒生管理学院商学院院长苏伟文也表示,虽然还没有看到文件的内容详文,对此不便评论,但可以料想跨国公司的资金管理将会方便许多。

   中国国际经济关系学会常务理事景学成也表示了类似的看法。“这件事肯定是件好事,跨国企业常常埋怨我们管得太紧、太死,对他们采取一个宽容的措施,他们就会更加活跃,从而带动资金流动,经济发展也会加快,并促进当地的生产和跨境贸易。但如果放得太开、监管不严又有可能会出现风险,所以要追踪了解情况,有苗头立马制止。”

   关于文件中提出的 “在前海设立全球结算中心”的议题,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应展宇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由于中国目前对资本项目的管制,若要吸引跨国公司在深圳设立全球结算中心,需要人民银行、外管局等监管机构在税收、外汇审批、监管等方面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目前他暂时还未看到监管机构释放出这方面的信号,但资本项目的逐渐放开将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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