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财政支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3 08:49 来源: 财政部网站2012年4月13日 来源:相关省(区、市)财政厅(局)办公室
编者按:自2008年全面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以来,各地财政部门积极抓好项目建设,多形式、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加快村级公益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广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支出超额完成预算任务
2011年,全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预算执行数为16.46亿元,执行进度为107.67%,超额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为进一步加快全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支出进度,推动村级公益事业的建设步伐,2011年,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3个确保为要求,狠抓资金支出和监管,实现了资金使用的及时、安全、有效。
一是确保2011年度项目进度按时按月报送。
二是确保资金专户专账管理及专款专用。要求各市县对2011年度进入财政专户进行专账管理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加强管理和监督,严禁财政奖补资金挪作他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按项目进度落实资金,对完工项目及时进行清算,切实加快项目执行进度。
三是确保项目管理有序进行。要求县级财政部门或乡镇财政所在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时,必须落实到每一个项目。项目建成后,县乡财政、农村综合改革部门要及时牵头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清算,多退少补。同时,要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奖补资金的合理安全使用。
云南:下达2012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示范村资金3亿元
近日,为支持各州(市)开展2012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示范村项目建设,经云南省省政府同意,云南省财政厅下达各州(市)2012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示范村资金3亿元。同时,鉴于云南省连续三年干旱的实际,要求各地在审批示范村项目时,对有利于解决农民生产生活困难的农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和人畜饮水项目优先给予支持。
福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绩效考评顺利开展
为规范和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项目管理,从二月中旬开始,福建省财政厅、省农业厅抽调部分县(市、区)的业务骨干,开展了2011年全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绩效考评。绩效考评采取查看基础材料和现场察看走访相结合方法。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随机抽查、查阅相关档案资料、询问有关人员等方式进行。绩效考评结果是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工作的综合评价,将作为省级财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河北:完善奖补政策 加强资金管理
今年,河北省财政厅以省委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完善涉农奖补政策,加强资金管理,推进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成立驻村帮扶项目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先后下发了《河北省财政厅推进基层建设年活动驻村帮扶项目建设工作方案》、《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助推驻村帮扶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从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中安排50100万元,专项用于5010个派驻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
二、明确政策,优先支持。根据原有奖补政策规定,按照村民筹资筹劳计算省级奖补资金,对低于10万元的,省财政给予10万元定额补助;对高于10万元的,按照计算的实际金额进行奖补。奖补重点选择村内街道硬化、小型水利、人畜饮水安全等村民需求迫切、反映强烈、利益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开辟项目审批 “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
三、开展培训,加强指导。进行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培训。编印《河北省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手册》,为驻村干部开展工作提供依据。
四、深入调研,完善制度。深入基层了解驻村财政奖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公开公示、档案管理、项目建设预决算评审、项目验收、监督检查、产权管护等制度,确保驻村项目建设按期完工。
安徽:增加资金规模 严格管理程序
2012年安徽省将进一步加大财政奖补资金投入,县级财政将逐步增加奖补资金规模,安排人均不少于5元的奖补资金,加快村级公益事业发展。
省财政将严格奖补项目管理程序,执行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项目审批流程,即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和筹资方案,由村委会按规定内容、文本格式申报;由乡镇政府组织财政所等相关单位,依照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对村级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依照政策规定对筹资筹劳方案进行审核,并将审查意见汇总上报县综改办;再由县综改办组织农业、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对乡镇上报的项目和筹资筹劳方案进行复审,审核通过的项目和筹资筹劳方案,报县政府或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逐级下达。同时,省财政还将严格项目实施、验收和报账程序,按照村级为主实施、乡镇为主验收和报账的流程,完善从项目实施、验收到报账、清算的操作程序。
江西省婺源县:“四项措施”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库建设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构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婺源县财政出台“四项措施”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库建设健康发展。
一、项目采集储备坚持“一个口子”。采集和储备拟开展的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的村内户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为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提供依据。具体包括村内小型水利设施建设、道路建设、村容美亮化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均可上报项目库作为基础项目储备,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财政奖补。
二、项目库管理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综合考虑项目是否科学可行,选址是否合理等多种因素,对农村筹资筹劳等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并对各村所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核。二是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模式,对已纳入项目库但因为客观原因未能实施的项目滚动到下一年度与新增项目重新排序,使项目库管理形成“建成一批、充实一批”良性循环机制。
三、项目编制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乡村总体规划相结合,二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三是普惠制和特惠制相结合。通过“三个结合”整合其他相关支农资金,大力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中来,构建多元化“一事一议”建设投入机制,促进“一事一议”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项目申报确保“四个优先”。一是优先选择村“两委”班子团结、战斗力强、群众筹资筹劳积极性高的村项目,二是优先选择群众最急需、受益最直接、社会效益最明显的村项目,三是优先选择偏远地区、基础设施薄弱的村项目,四是优先选择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等紧缺的村项目。
湖北省京山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做到“九个规范”
一是规范测算奖补资金。根据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料申报情况,以上年度农村人口和农村劳动力为测算基数,以项目实施范围和村级上年度筹资筹劳情况为依据,在广泛征求乡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并以文件形式下达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控制指标。
二是规范处理资金账务。印发了《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账务处理方法的通知》,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科目设置、会计分录逐条规范,使资金账务处理与经管部门原一事一议账务处理相衔接。
三是规范工程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印发《关于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承包合同书文本的通知》,对施工合同书、施工图纸、工程预算、质量监督小组工作日志、施工进度记录、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工投劳台账、合同变更等内容统一规范,并作为项目竣工考核验收依据。
四是规范树立项目标识。在项目实施地点,树立全县统一制作的大理石碑,尺寸统一为800mm×600mm,内容包括:施工工期、竣工时间、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集体投资、社会捐赠、财政奖补、绩效评价等。
五是规范整理档案资料。印发《关于建立和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档案工作的通知》,将省市县三级下发的有关文件,各镇、村项目申报资料、项目施工资料、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料、项目考核验收资料按统一规定的目录,搜集齐全后统一装订模式,归档整理。
六是规范建立信息系统。建立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将镇村基本情况、项目库、资金管理、预算管理等内容录入财政网络,实行网络化管理,及时向省市上传数据。
七是规范理顺管护责任。印发《京山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护制度的通知》。目前,对已建项目落实管护责任人265人、管护成员288人,形成项目区农民人人爱工程、管工程的氛围,最大限度提高项目设施利用率。
八是规范考核监督管理。印发《京山县2010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对各镇、村分级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对项目工程质量、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奖补资金管理情况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把关。
九是规范拨付奖补资金。根据村级项目施工进度和村级财务状况,采取分次预拨,年疑义验收合格后全额拨付的办法,拨付当年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湖南省桃源县:把好“五关”确保“一事一议”惠民生
桃源县自2008年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以来,全力抓好项目建设,近三年共完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917个、建设总投资9796.27万元,其中村民一事一议筹资1756.55万元,财政奖补资金5212万元,社会捐赠2827.72。累计整修村内道路261.5千米、新建小型水利设施78处、疏通水渠183.8千米、改造骨干塘723口,覆盖受益群众80.9万人。
目前,已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地方,村内道路基本实现通畅、硬化,人畜饮水安全、卫生,农村公共设施进一步完善。2011年,该县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扎实、方法得当、流程规范和成效显著得到了新华社等中央媒体专题采访的高度肯定。该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把好“议事关”。在议事阶段,坚持先议后批、先批后筹、先筹后建、先建后补的原则,确保了奖补资金投到明处、用到实处、收到益处。为调动了村组干部及村民兴办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该县坚持村级议事规则,做到议前公开、议中公正、议后公示,未经村民议事和未公示的项目取消申报资格,坚决予以剔除。
二是把好审批关。在工程审批阶段,该县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实施项目界定在村内户外的道路建设、人畜饮水工程建设、文体设施建设、环卫设施建设等公益事业。该县从确定试点资格,到拨付奖补资金,严格执行了“三个相符”原则,即:实际建设项目与申报奖补项目相符;实际筹资额度与筹资方案相符、实际投入额度与工程决算相符。对达不到“三个相符”的项目,奖补资金予以取消或扣减。
三是把好质量关。在项目施工阶段,对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该县建立健全了奖补项目“三级验收”制度,首先由村民议事小组组织群众自行验收,合格后申请乡镇验收;乡镇验收合格后,签署意见申报县综改办验收;县综改办会同县财政局、县经管局专业人员再进行实地验收,层层确保工程质量。对于项目工程的实施一般不搞对外承包,基本上属于村民自建,并要求村委会进行施工督查。同时,各级领导深入实地加强工作指导,部分项目配套相关技术人员指导施工,严把项目工程质量关。
四是把好财务关。在项目结算阶段,该县严格落实资金监管制度。县财政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县综改办的验收结果、审批意见,将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结算户,再由乡镇财政所拨付到对应村,并实行全程监控、跟踪问效。该县落实村务、财务两公开,要求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情况进行公开,奖补资金实行报账制,财政专户管理。对于筹资捐资等其他资金,由村民理财小组负责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及时公开项目概算、筹资捐资情况和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是把好验收关。在验收阶段,该县严格按照《检查验收及考核办法》进行验收,项目实施竣工后,各级进行项目验收、结算、考核、总结等,县财政注重对工程质量、数量的检验和资金使用的管理、项目建成一个验收一个,验收合格才对其进行资金拨付,并建立县、乡、村项目资料,将其录入农村综合改革信息网实行常态化管理。
浙江省东阳市: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二挂钩”考评机制
东阳市针对部分镇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重项目申报、轻项目管理和工程建设进度滞后的现象,建立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二挂钩”考评机制。
一是将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与市农业竞赛考评挂钩。日前,东阳市委、市府下发《关于开展2012年农业经济竞赛活动的通知》,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列入农业经济竞赛活动的评价体系和考评办法。对镇乡(街道)按时、优质完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计3分,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镇乡(街道)每个项目扣减0.5分;项目和资金管理未按规定实施的, 每个项目酌情扣减0.2-0.5分,扣完为止,年终由市领导小组组成考评组评定。
二是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完成情况与镇乡(街道)驻村干部年终奖考核挂钩。将考评结果作为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考评优秀的所在镇乡(街道),在以后年度项目申报时给予优先考虑,对考评结果差的,除限期整改外,相应酌减下年度项目申报数,促使镇乡(街道)重视项目申报和项目管理的质量。
重庆市黔江区:一事一议项目惠及10万农民
自2009年全面启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以来,黔江区财政重点支持村道路、人行便道等村民需求最迫切的公益事业建设,惠及群众达10万余人。
3年来,全区实施项目87个,涉及27个街道镇乡80个村(居)委,落实“一事一议”奖补资金2872多万元,村民筹资(筹劳折资)1375万元。新修村道公路132公里,改扩建村道97公里,加铺人行便道290公里,改变了交通不便,农用物资和农副产品运输难、农民出行难的状况。新修引水渠1处、整治山坪塘1口、新修饮水池4口,解决了100亩农田灌溉、859人1250头牲畜的饮水难问题。
四川省宣汉县:财政科学规划“一事一议”项目
达州市宣汉财政坚持“三优先”, 注重“六结合”、“六倾斜”,科学制定2012年“一事一议”项目规划,全面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在符合基本范围的基础上,优先选择群众最急需、受益最直接的民生项目;优先考虑边远山区、少数民族乡镇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奖补项目;优先靠拢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等紧缺项目。
在坚持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一是注重与村内水利设施的整治和新建相结合,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积极性高的村社倾斜;二是注重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示范区相结合,向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村社倾斜;三是注重与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小水重点项目、农业综合开发等重点涉农项目实施的区域相结合,向实施财政支农项目的村社倾斜;四是注重与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向村支两委战斗力强、村民参与积极性高的村社倾斜;五是注重与交通建设相结合,向村内道路硬化建设的村社倾斜;六是注重与扶贫解困工作相结合,向边远山区、民族乡镇和“挂、包、帮”的村社倾斜。
陕西省韩城市:一事一议使36.32 万群众受益
近年来,渭南市韩城市认真组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严格筛选项目。该市实行先规划后计划,坚持村委提议,“三委会”议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项目审批严格遵循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市级审核程序,有些镇还提出“五不准”、“六到位”等工作方法,严格确定项目。
二是认真组织实施。项目村结合实际,充分发扬村民自身主人翁积极性,采取推举村民代表、村民监督委员会对项目合同签定、工程施工、资金结算等实施全程监督。在竣工验收上,实行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确保工程质量。
三是力求规范运行。在全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各镇办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实施意见》,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强化协作。制定了专门的会计核算办法,实行财政统一核算、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四是成效突出显著。该市自2010年8月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以来,先后累计投入1亿多元,财政奖补3316万元,实施农村巷道硬化、安全饮水、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331个,涉及248 村,受益群众36.32 万人,有效解决了群众出行难、饮水难、文化活动无场地等问题,加快推进了新农村建设。
新疆玛纳斯县:10万农民受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玛纳斯县被自治区确定为2009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县工作激发了玛纳斯县农民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热情,2011年玛纳斯县共实施项目132个,直接受益农民约10万人。
2011年玛纳斯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总投入约9159万元,其中各级财政奖补资金投入2150万元。利用这些资金实施项目132个,包括安全饮水、道路硬化、植树造林、村居广场、村容美化亮化、村内环卫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直接受益农民10万人,2011年玛纳斯县项目实施村行路难、吃水难、环境差等问题得到了普遍改善。
海南省万宁市:201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成效显著
2011年该市12个镇共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03个,项目总投资5014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奖补资金1755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752万元,村级投入2507万元。截至目前,已完工验收76个,26个在建项目进度已达80%。
2011年103个财政奖补项目中,小型水利设施建设项目17个,乡村道路建设项目53个,卫生、文娱体育活动场所建设项目31个,村容村貌整治等项目2个。共修建水渠35.76公里,修建乡村硬化道路56公里,桥涵1座,公共厕所18个,路灯64盏,村内公共活动场所2.4万平方米,村内环卫设施3个。
在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过程中,万宁市严格按照省、市方案的要求,成立了专门领导工作机构,加强对项目的领导,督促相关技术部门指导到位,严把工程质量关。做到了“五个坚持”:一是坚持民主决策,尊重民意,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投劳为前提;二是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及兑现奖补政策;三是坚持按规定程序认真组织项目竣工验收,主要采取查看对照项目档案资料和项目财务报表,实地丈量等办法验收,重点核定项目工程数量及质量,并提交验收报告。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四是坚持建管结合,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一事一议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五是坚持在“实”字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群众得实惠。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改变了村容村貌,改善了农村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了农民灾后的生产生活水平,改变了农民的生产经营理念,满足了农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又有效发挥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引导和聚集效能,加强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