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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全面推开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7 14:49 来源: 财政部网站

  2012年4月17日 来源:中国财经报

  根据财政“十二五”规划纲要和部党组的统一部署,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从今年起在全国全面推开。在日前召开的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布置会上,财政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建华要求,全国各专员办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理念、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

  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分布广、层次多、数量大,履行着重要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关系着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其占有和使用的资金资产基本上都来自中央财政。刘建华指出,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是财政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财政监督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加强财政惩防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源头治腐的重要抓手,是全面提升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管理水平的客观需要,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行政效能的内在要求。通过此项改革:一是实现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监管的全覆盖,确保财政监管不留死角。二是实现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预算管理的全过程监管。三是将财政部已授权专员办开展的财政监管事项整合纳入统一监管平台。四是充分发挥专员办就地监管优势,搭建起中央财政与中央基层预算单位之间沟通的桥梁与纽带。

  为了高标准严要求做好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刘建华对于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如下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落实责任。刘建华指出,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任务繁重,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落实责任。财政部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调查研究,全面谋划,系统部署,着力研究综合财政监管的整体思路、工作目标、方式方法、成果利用、评价标准等重大问题,把有关工作抓好抓实。各专员办应深刻领会部党组意图,在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全面推开的新形势下,要把综合财政监管作为专员办一号工程和中心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归口管理,明确责任,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流程,确保综合财政监管规范运作。

  二是依法依规监管,突出服务理念。刘建华强调,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监管方式,寓监管于服务之中,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努力通过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和专题调研等方式,建立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全过程、全方位、持续性的综合监管机制,动态掌握财政政策和制度在基层预算单位的执行情况,充分发挥联系中央财政与基层预算单位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服务基层,服务财务管理与改革。

  三是强化信息支撑,做好基础保障。刘建华强调指出,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必须依托现代信息技术,通过信息采集、分析预警、综合评价等监管手段,实现非现场监管与现场监管的有机结合,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监督检查局和相关业务司要加强沟通衔接,尽快开通预算指标管理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央国库管理外围平台等信息系统,并安排专人专岗管理相关数据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监管工作需要。在此基础上,要加快开发综合财政监管信息系统,构建具有收集、汇总、查询、预警、分析、评价等功能的综合财政监管信息平台,及时掌握基层单位预算、资产、财务等管理情况,与财政部相关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切实加强对数据的分析研究,形成有价值的分析成果,及时提出完善财政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疑点和问题,及时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和调查,做到早介入、早检查、早处理、早完善,有效促进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加强预算管理,不断提高财政监管的成效。四是推动成果应用,建立健全机制。刘建华指出,全面推开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监管成果的应用是关键。专员办要及时向财政部上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每半年向部里报送综合财政监管工作报告,内容要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问题处理和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做好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部里要加强调研和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提炼专员办好的工作方法和成果,及时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关情况及时向部领导报告,向有关业务司和中央部门通报。业务司要将综合财政监管成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建立健全监管成果对财政资金和项目安排的约束机制、问责机制,对存在问题的预算单位要有明确的责任追究制度,要采取扣减预算指标、取消预算项目、收回财政资金等处理措施,强化财政预算的硬约束。

  在谈到关于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廉政风险问题时,刘建华强调三点:

  第一,要把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建设成“阳光工程”,有关重大事项要及时向部里汇报,决不能暗箱操作、私自消化,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处理处罚等各项措施都要经得起检验,以公开、透明、规范的工作流程和机制取信于基层预算单位,取信于中央部门,取信于方方面面。

  第二,对综合财政监管廉政方面的举报,部里将一查到底,件件落实,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三,综合财政监管工作是“一把手”工程,如果专员办出现廉政问题,必须严肃追究专员办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这几条意见,希望大家尤其是专员办的领导同志一定要时刻牢记,认真领会,管好队伍,洁身自好,以良好的工作作风不断开创财政监督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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