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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帽要摘 优惠政策不变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3 19:07 来源: 中国财经报

  到2015年,重庆市将有6个国家级贫困县、3个省级贫困县摘掉贫困帽子

   本报讯 记者邓勇报道 近日,重庆出台《贫困区县(自治县)脱贫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进一步创新扶贫体制机制,加大财政投入,贫困县摘帽后优惠政策不变,让贫困区县自愿摘掉贫困帽子“站着去发展”。按计划,到2015年末,该市将有6个国家级贫困县、3个省级贫县摘帽。

   重庆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民族地区为一体,情况复杂,兼具东中西部特点。特别是重庆库区、渝东南少数民族地区,全部是贫困县。在加快贫困区县脱贫致富的过程中,重庆政府把不拔苗助长、不因不切实际图政绩而搞弄虚作假作为脱贫的原则,通过抓经济发展,通过符合实际的脱贫体制机制设计,让贫困区县积极作为,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真正让老百姓富裕起来。

   重庆《意见》中,有关贫困区县摘帽的核心在其切实可行的顶层政策设计,主要有三条:一是“帽子”摘掉以后,财政转移支付等贫困区县的优惠政策保持不变;二是逐渐剥离以往在贫困区县“帽子”上捆绑的各种好处,科学界定;三是不因区县脱贫而忽视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凡是该保障的一如既往应保尽保。

   具体而言,在投入方面,财政将在中央投入的基础上,按不低于其资金额度30%的比例落实配套资金。到2015年,除每年继续安排1亿元扶贫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整村脱贫外,每年还将新增1.5亿元,重点用于扶贫移民和生态移民搬迁,优先支持脱贫摘帽区县。中央和市级财政下达的有关专项转移支付,重点向脱贫摘帽区县倾斜。与此同时,“十二五”期间,该市财政每年还将安排“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专项资金7亿元,促进贫困区县“个体细胞”的造血功能。

   在政策支持方面,对事关脱贫摘帽的重大扶贫专项,市级财政将提前调度资金予以支持,优先保证资金使用。市级重大项目向脱贫摘帽区县倾斜布局。鼓励金融机构在脱贫摘帽区县增设机构和网点,培育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支持和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研究探索国有资本收益支持“两翼”地区扶贫开发的新机制。

   在促进社会参与方面,将进一步巩固发展集团扶贫模式,坚持开展“三进三同”、“结穷亲”等活动,贫困农户不脱贫不脱钩。不断完善经济发达地区帮扶经济弱势地区的互帮互助机制,其帮扶资金的30%以上要用于扶贫开发。

   同时,为消除贫困区县“断奶”期的不适应症,重庆政府还明确提出,对区县财力而言,将保持其后扶力度。对脱贫摘帽区县扶贫资金的安排,以摘帽前一年为基数,以后三年保持总量不减少,且不影响中央资金的拨付和省际间的帮扶。继续保持其财力性转移支付的正常增长,对涉及民生、公共服务等专项转移支付给予优先安排。上缴市级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仍然通过安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全额返还。而对于贫困个体而言,将始终按照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0%作为相对扶贫标准,实行贫困人口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中央和市级财政扶贫资金主要用于脱贫摘帽区县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

   根据贫困区县人均一般预算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GDP、贫困发生率等相关经济指标做出测算,重庆政府对此列出了合理的分年脱贫摘帽的区县个数和顺序。按计划,到2015年,将实现50%的贫困区县(自治县)脱贫摘帽。届时,将有6个国家级贫困县、3个省级贫困县摘掉贫困帽子而“站着去发展”,而余下的9个贫困县则将顺序依次脱贫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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