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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显露小微印记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3 22:38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从中央直属机关2012-2013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看,很多条件都在兼顾目前中直机关各单位对家具合理需求的基础上,替小微企业充分着想,招标文件中多处“闪烁”着属于小微企业的独特印记。

  招标文件规定,第二、四包只接受小微企业的投标,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而第一、三包则针对不特定供应商,小微企业也可以投标,且小微企业投第一、三包,可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不过,在给小微企业提供优惠的同时,中直采购中心也充分考虑到对其他企业的公平性。因此,招标文件还强调,第一包与第二包、第三包与第四包不得兼投。如出现兼投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将两包中的任意一包做无效投标处理。

  从评分因素看,除了价格分4包相同,皆为35分之外,其他评分设置更有针对性。由于大企业资金雄厚、实力强、认证多、业绩也多,因此他们之前可以更多地在这些方面进行比拼。而小微企业往往缺乏各种资质认证,业绩也较少,只能在技术条件、产品性能、环保等方面加强比较。

  根据这个原则,第一、三包侧重企业的实力和业绩,分值上分别达20分和22分。而第二、四包对企业的资质要求适当降低,分别为12分和13分。第一、三包比他们要高出三四倍。相反,第二、四包对小微企业的技术水平考量更为重视,所设置的分值为42分和39分。而第一、三包则只有35分和33分。此外,在对服务方案的评分上4包相差不大,分别为10分、11分、10分、13分。

  在技术分值分配中,对小微企业的业绩考核要求也相对较低,第二包为2010年(含)以来北京地区同类家具100万元(含)以上合同数量,这条在第一包中则要求金额达到300万元;第四包为2010年(含)以来北京地区同类家具50万元(含)以上合同数量,在第三包中此金额要求在200万元以上。这样金额的业绩,相对小微企业而言,应该比较容易满足要求,这种比较相对也更为公平。(乐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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