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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执法(法眼)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4 02:39 来源: 国际金融报

  

  温柔执法(法眼)

  【新闻背景】

  《北京晨报》2012年4月20日消息,4月19日凌晨,北京丰台区公安、城管选择在商贩睡觉时执法,暂扣了9辆被称为“装甲车”的农用三轮车。报道称,凌晨4时许,近200名公安、消防、卫生和城管执法人员和保安来到丰台西路中顶汽修大院,对院内停放的“装甲车”逐辆进行暂扣,执法人员发现,车上大多数还装有待出售的水果等物品。据丰台城管大队督察科的负责人介绍,这些车辆大多在驾驶室周围安装着带刺的防护栏,为的就是防止城管执法人员暂扣车辆。

  扣9辆农用三轮车,出动200余人,并不可笑。9辆车,可能是9个乃至更多家庭的经济来源。有人要查扣,便有人要拼命。执法恐遇反弹,须准备足。只不过,可能的剑拔弩张都被确切的温柔夜色遮盖掉了。

  夜间执法,实则费思量。白天,小贩们眼观六路,机动性强,强行扣车,或出现追赶、拖拽僵局,有碍观瞻。晚间,小贩们人困马乏,身心放松,沉鼾入梦。此时执法,易如反掌,波澜不惊,与南京城管用眼神驱散鱼贩,有异曲同工之妙。然而,执法手段的绞尽脑汁,显出执法底气的不足与执法环境的微妙。

  法律需严格贯彻以维护秩序,摊贩需突破秩序以谋求生计,而市民既需要秩序又需要方便。此类事情并无非此即彼的真理,站在各自的立场上都能理直气壮。因此,新闻出,有人指责执法者残酷,认为他们断人生路;有人指责摊贩赖皮,认为他们破坏城市形象。在诸种价值冲突的背景下,执法者不得不在法律与舆论之间寻求执法空间。

  黑夜平安执法,已是执法者所能得到的最好结果。沙威有沙威的正义,但沙威也有迷惘。在生计与秩序、情理与法理间,作抉择从来都不易。执法部门没有与摊贩在街头上演追逐戏,而是夜色中温柔地牵走三轮车,既未招致舆论谴责,也没有让法律形同虚设。执行了法律,避免了纠缠,所以很有些窃喜,由此见诸报端也无可厚非。

  但是,非对抗性的执法既没有否认对抗也没有取消对抗,它不过是作了策略性的回避,避免因正面冲突产生新的矛盾,从而沦为舆论的中心和社会关注的焦点。这种回避,以摊贩可能因不满利益安排而诉诸反抗为前提,从而默认且逐渐强化了摊贩们的政治存在,其结果必然是造成执法手段的进一步深刻变化。执法部门已然将摊贩、市民不再仅作为执法对象,而且作为表达利益的价值主体。

  毕竟,价值来源于观看者的设定,而不是某种预先自在的现成东西。多个主体意味着多种价值的存在,这些价值相互矛盾且无法化约,也无自我协商可能。经立法层面的初步努力,调和价值冲突的任务最终落在执法者身上。

  这必然要求执法者对法律观要有所修正。法律,不再是号令天下谁敢不从的杀器,不再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大旗,它也不再是世间正义的惟一代表,无法替代人们对社会现象的思考与评价,理应回归成为社会权力之一极(当然是最重要的一极)。

  执法者终须直面现实,与过去所不重视、不入眼、不熟悉的种种规则和群体打交道,他们可能要被一盏盏道义的白炽灯泡炙烤,厌烦而又眼花缭乱,窘迫而又不知所措。他们可能仍会盲目自大,我行我素;也可能会胆战心惊,畏葸不前。而聪明的执法者既要自我限制,也要蜿蜒前行。作为公权力马车的驾车人,在驶过“荒原”时,他们必须紧盯前方、控制速度,小心地避让,以保证马车平稳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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