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网民发帖指公安局长“涉黑护黑”获刑2年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5 15:37 来源: 中国经营网

  公安局长状告网民诽谤,这起“官告民”案件引起人们的关注。昨天,湖南东安法院判决网民胡连友诽谤罪成立,获刑2年。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湖南东安县公安局长状告网民诽谤,这起“官告民”案件引起人们的关注。昨天,湖南东安法院判决网民胡连友诽谤罪成立,获刑2年。

  据悉,2010年9月,网民胡连友在网站发布湖南东安县公安局长郑航、警察卿良杯涉嫌“涉黑护黑、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信访人员”等内容的网帖。2011年7月,郑航和卿良杯认为相关网帖属捏造,以胡连友涉诽谤罪提起刑事自诉。

  网民发帖指公安局长“涉黑护黑”获刑2年

  公安局长郑航说以普通公民身份起诉就是为撇清滥用公权力之嫌

  网民发帖指公安局长涉黑护黑获刑2年

  该网民发帖称,湖南东安县公安局长涉黑护黑。公安局长状告其诽谤罪名成立获刑2年。

  据新华网报道, 4月24日,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东安县公安局长郑航、东安县公安民警卿良杯以自诉人的身份状告网民胡连友诽谤,这起广受关注的“官告网民”案,法院当庭宣判:被告胡连友诽谤罪成立,被判有期徒刑2年,并向郑航、卿良杯赔礼道歉。

  胡连友1995年因带头冲击政府机关,被东安县公安局收容审查,2000年因涉嫌贩卖毒品,被东安县公安局拘留。2010年9月,胡连友开始在网站上发布《法盲怎么当上公安局长?郑航使用黑恶残忍手段侵害人权》《郑航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涉黑保黑控告书》等网帖。郑航、卿良杯认为,胡连友多次发布相关网帖,称“郑航等人涉黑护黑、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信访人员”等内容纯属捏造、严重不符合实际,给自身、单位和家庭造成了恶劣影响。

  2011年7月,郑航和卿良杯以胡连友涉嫌诽谤罪向东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以诽谤罪追究胡连友的刑事责任,要求胡连友公开向郑航、卿良杯赔礼道歉,东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

  缘起多年前旧案曾因发帖被拘10天

  网民胡连友和魏爱国均称,个人诉求得不到满足,都是因为郑航等人从中作梗,因此“要上网公布真相”。

  公安局长状告网民诽谤,这起“官告民”案件引起人们的关注。昨天,湖南东安法院判决网民胡连友诽谤罪成立,获刑2年。

  据京华时报报道,2000年4月,湖南东安县新圩江镇沙子铺村九组村民胡连友,被东安县公安局以涉嫌贩毒为由刑拘,并处以4000元罚金。警方后因证据不足将其释放,退回罚金并赔偿1万元。警方原以为就此便息事宁人,但胡连友不接受这样的结果,开始通过多种渠道,控诉民警在刑拘期间对其实施殴打,并索取更高额度的赔偿。为此,胡连友十余年来与当地有关部门,展开了上访与截访拉锯战。

  魏爱国与胡连友的遭遇类似,他在2007年与邻居发生纠纷后,被当地警方火速刑拘。伤者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后,魏爱国又被解除刑拘。他事后控诉被刑拘期间,自己所开的养殖场内鸡只大量死亡,因此也向警方索取赔偿。在多方维权,要求仍得不到满足后,魏爱国也走上上访路,其间与胡连友结识。

  从2010年9月开始,胡连友经人指点开始上网发帖,希望自身遭遇能得到更多人关注。据不完全统计,他先后在柒零叁网和红网,发布“郑航深入拘留所造成受害人生命加危严重恶果”等帖子。而从2011年4月开始,魏爱国也先后在百度、中华论坛发表“东安黑恶势力猖獗,谁来此地打黑除恶”等帖子。

  胡连友和魏爱国均称,个人诉求得不到满足,都是因为郑航等人从中作梗,因此“要上网公布真相”。

  这些网帖发出后,在引发网友关注的同时,也被东安县公安局民警监控到。

  胡连友向记者出示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他与魏爱国曾在2011年7月7日被东安县公安局拘留10天,理由是“两人在国内多家网站发布诽谤郑航、陈毅强两人名誉的帖子”。决定书显示,处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这份决定书15日得到东安县公安局的证实。

  也就是在被拘留的这一天,东安县公安局局长郑航将两份刑事自诉状,递交至东安县人民法院。(编辑:于斌)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