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泰国政府推金融税务措施援助中小型企业(SME)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6 00:38 来源: 商务部网站

  据泰国《世界日报》4月25日消息,泰国副总理兼财政部长吉迪腊在内阁会议后透露,内阁会议已通过提升中小型企业(SME)竞争力措施的提案,目的是透过金融及税务措施,促进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协助经营者寻找资金来源、以及降低劳动成本,并援助受到2011年底爆发特大水灾冲击的中小型企业。

  针对金融政策共有5大项目,第一是改善生产效率贷款计划,由中小型企业发展银行(SME银行)负责,将拨出200亿铢的资金用于放款。上述贷款计划可分为贷款用于改善生产机械,最长可分期7年偿还;以及贷款用于改善生产程序,可分期5年偿还。首2年以MLR利率减3%计息,第3年起以MLR利率计息,每宗的最高贷款额为500万铢,不需要提供担保。参与上述项目的企业,官方将派出专业人员提供顾问及培训服务,有意参加者可向SME银行报名。

  第二是第4期贷款担保计划,由小型工业贷款担保公司负责,为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SME提供信贷担保,总额为240亿铢,最长为期5年,制定每宗最高贷款担保额为4,000万铢,年均手续费为贷款担保余额的1.75%。有意参加上述计划的企业在于2012年12月31日前向小型工业贷款担保公司提出申请。

  第三是新企业贷款担保计划,同样由小型工业贷款担保公司负责,向在近2年新成立的SME提供贷款担保服务,总额为100亿铢,最长担保期为7年,制定每宗最高贷款担保额为200万铢,年均手续费为贷款担保余额的2.5%,而官方将向企业补贴首年的手续费。参加上述计划的企业,官方相关单位将提供相应的培训服务。有意参加上述计划的企业在于2012年12月31日前向小型工业贷款担保公司提出申请。

  第四是劳工技能开发基金,向有需要的SME企业提供贷款,以支付劳工技能培训开支,年息仅0.1%,每宗最高贷款额为4万2,000铢,偿还期限最长为4年。有意申请上述贷款的企业可在2012年12月31日内与劳工技能开发厅联系。

  第五是促进雇员贷款计划,利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资金,透过金融机构向受到提薪影响的经营者提供特惠贷款,用作经营流动资金或提高生产效率,保持聘用员工。上述计划的总预算为100亿铢,每宗最高贷款额为400万铢,取决于雇员人数,详情可于2012年12月31日内向社会保险办事处查询。

  援助中小型企业(SME)的税务措施共有三项,第一是改善机械生产效能措施,向出售旧生产机械以购买新生产机械的企业,豁免出售机械所得的法人税。第二是生产机械折旧措施,容许购买新生产机械的企业,在首年立即提列100%的折旧费用。上述2项税务措施从2012年1月1日起生效,直到2012年12月31日止。

  第三项税务措施是针对最低工资上调而出台的,容许受到提薪措施冲击的SME,把薪资上调的部分用于抵扣应课税收入,额度达到1.5倍,自2012年4月1日起生效,直到2012年12月31日止。

  适用上述税务措施的中小型企业为,注册资本不超过500万铢、年均营收不超过3,000万铢的法人,全国约有20万家;以及个人所得符合税法第40(5)、40(6)、40(7)及40(8)条规定的人士,全国约有50万人。

  另一方面,内阁会议还批准延长减免柴油国货税措施1个月,由原定本月30日到期延期到5月31日止;通过农民及低收入人士暂停偿债计划,适用于贷款总额不超过50万铢的民众,共计有380万人符合资格,贷款余额达到4,600亿铢,民众可选择暂停偿还本金及降低年息至3%、或者仅降低年息至3%且持续偿还本金,为期3年,自2012年9月1日起生效,截到2015年8月31日止。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