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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巴楚县万亩重点公益林遭遇劫后劫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7 01:20 来源: 经济参考报

  记者 赵春晖 宿传义 乌鲁木齐报道

  五年前百余果农“受邀”毁林种果 五年后成林果树又遭被毁命运

  5年前,发生在新疆巴楚县原始胡杨林中的“砍树开荒”事件曾震惊全国,如今,这片曾经“受伤”的国家重点公益林风波再起:眼下,巴楚县夏玛勒胡杨林场由百余果农承包的万余亩果林,因林场断水断电而无法浇灌,正面临被“毁”的命运。而这些果农最初却是在2005年被招商引资到林场种果树。

  “如果2008年林业厅立案查处之后,县里就要求我们退出林区,那也合情合理;可是4年多过去了,在县里的支持下,我们投进了大量资金和心力,刚刚开始有收益,林场却让我们搬走,还不准我们给枣树浇水,任其干死,这才是毁林!”果农韩钊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林场“掐电”封井 果农“自愿”退地

  今年春节过后,巴楚县夏玛勒胡杨林场百余果农陆续填写了“退地保证书”,承认自己与林场签订的30年承包合同违法,并表示自愿解除承包合同,把种植了四五年的果林无偿交回林场。

  巴楚县境内的天然胡杨林,是世界上面积最大的原始胡杨林,绝大多数被林业部门划定为国家重点公益林。自治区林业厅在巴楚县分别设立了夏玛勒、夏河两个国有林场,分别对这片狭长的林区进行管护。然而,在2008年和2011年,这两个林场都被曝出存在大面积毁林开荒行为,毁坏林地达到数万亩。

  2011年12月,新疆巴楚县政府下发了“关于依法治理辖区内非法毁林开垦行为的通告”。通告指出,凡在林地内开垦土地的行为一律是违法行为,必须立即退出。

  巴楚县委分管农口的常委艾尼瓦尔·吐尔逊表示,去年,夏河林场的毁林事件曝光后,自治区林业厅在调查的同时,也要求巴楚县尽快做好夏玛勒林场毁林事件的收尾工作。艾尼瓦尔·吐尔逊告诉记者:“眼下,在夏玛勒林场承包土地的大部分果农,已无偿把林区内的承包地退回县里,而且他们完全是自愿的。”

  日前,《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发现,这些果农的“退地保证书”都是统一格式,均由果农自己抄写。记者问一位果农,“如果不写,结果会怎样?”他反问道:“你说呢,我敢吗?”

  据果农反映,目前,林区内已断水断电,果农不仅无法浇灌果林,也无法在林区内正常生活。在林场一位技术人员带领下,记者绕远道进入了林区。虽然此时正是果树最需要浇灌的时期,但由于进入林区的电路也被“掐断”,无法使用机井灌溉林木,这里的果树已开始大范围出现树皮干缩、开裂的症状。这位技术人员指着一棵枯死枣树说,如果再不浇水,果树将会大面积死亡。

  巴楚县供电公司一位负责人否认“断电”的做法是电力部门所为。他说:“这是巴楚县自己干的,与我们无关。”他解释说,县里确实曾要求供电公司停电,可这些果农各种手续齐全,又没有拖欠电费,我们没有理由这样做,所以在请示了自治区供电公司后,并没有按照县里的要求执行。

  据这位负责人透露,这条通往公益林区的专线是巴楚县水利部门和林场几年前自己架设的,是为了方便在林区开荒。在出具了合法的采水许可手续之后,经过电力部门安全验收,才开始供的电。

  天价罚单谁“埋单”

  虽然夏玛勒林场的主要负责人穆合塔尔·吐逊拒绝接受记者采访,但他表示,在被毁林地种植经济林肯定不能算“恢复原状”。对此,果农们反映,自己之所以敢于倾家荡产,甚至借钱到这里种树,是因为巴楚县当年的招商引资政策。

  记者了解到,为招商引资,巴楚县政府曾多次出台文件,给各乡镇、农场和林场下达了“硬指标”。其中,给当时只有2000多亩耕地的夏玛勒林场就下达了“招商”种植3万多亩红枣和棉花的任务。

  据果农回忆,当时林场为了招商引资,多次召开大会,并承诺县里还将给补助。事实上,后来在林区修路挖渠也都由林场找人施工,费用由果农按承包地面积比例分摊,甚至连部分开荒地都是林场统一雇的铲车和挖掘机整理出来的。

  果农席永海说,他们这22个在林区开荒的果农,就是这样给招商引资来的,但没有一个人清楚自己的开荒地是国家重点公益林地。

  “从2005年招商引资,到县里出台政策要求种枣树开始,我们每一步都是严格依照县里的要求,谁料想最后却接到了巨额罚单!”席永海说。

  据自治区林业部门调查,发生在巴楚县夏玛勒林场的特大毁林事件,共损毁国家重点公益林2.4万余亩。最终,包括巴楚县副县长在内的多名当地官员为此锒铛入狱。

  2008年11月,席永海也收到自治区林业厅签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他处以1366万元的罚款。与席永海一样,当地还有20多个林地承包户陆续收到累计超过1.2亿元的罚单。

  事实上,这些根本无法执行的“天价罚单”,至今也没有一张能完全兑现。由于不服处罚,席永海等3名果农走上诉讼之路,其余收到罚单的果农则选择了沉默和观望。

  在自治区最高人民法院否定了林业部门的处罚决定后,林业部门随后改成了“百万罚单”。即便如此,席永海等3名果农仍不服这一“打过折”的罚单,继续上诉,如今这起官司仍在进行中。

  毁林与种树成两难

  对于最近巴楚县要求林场“收地”的做法,艾尼瓦尔·吐尔逊表示,这是为了能让被毁的林区尽快恢复。他解释说:“国家重点公益林不允许改变用途,种植经济林也不行,何况果农与林场签订的合同都是违法的,当时县里并不知情。”

  据记者调查,此次清理对象中还包括100多个并没有被认定为非法占用林地的果农,而他们也同样和夏玛勒林场签订有土地承包合同。其中承包户李方超还是2008年被夏玛勒林场从阿克苏地区“挖来”的农民专家,由于他擅长果树种植和修剪技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还曾以“一把剪刀闯南疆”为题,对他进行过报道。

  记者了解到,2008年,夏玛勒林场违法开垦林地事件被查处后,自治区林业厅在处理事件责任人的同时,就作出了“恢复林地”的要求。但据果农反映,巴楚县当时仍要求他们继续种植红枣、核桃,先把林果业发展起来。如今,这些红枣、核桃树已经成林、结果,经夏玛勒林场“验收合格”的果林面积也已超过1.3万亩。

  事实上,该如何“抚平”被毁林地这块“伤疤”,眼下巴楚县也处于两难境地:不收回承包出去的林地,则无法恢复“原状”;如果按要求重新种植胡杨和红柳,至少先要砍掉上万亩已经成林、结果的枣树、核桃树,而这样就意味着还要再次毁林。

  对此,艾尼瓦尔·吐尔逊说,这万余亩果林是砍是留,如何处置,县里还需要听取自治区林业厅和喀什地区的意见。不过,据他透露,巴楚县今年已向喀什地区反映过眼下面临的难处,但答复仍然是“恢复原状”。

  艾尼瓦尔·吐尔逊表示,眼下县里已不可能再让果农进入林区了,因为浇灌这些经济林需要抽取地下水,而国家重点公益林是“禁采区”。“为避免林区地下水位下降,防止胡杨林干渴而死,我们只能这样做。”他解释道。

  原始胡杨林中“斧斤之声”不断

  新疆巴楚县毁林开荒前赴后继

  记者 宿传义 赵春晖 乌鲁木齐报道

  去年春夏之交,新疆巴楚县再次曝出大面积毁林开荒事件,至少上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被毁;而2007年,当地就曾发生过类似问题,在过去几年中,这里毁林开荒的行为一直没有停止,号称世界面积最大的原始胡杨林已千疮百孔。管护这片胡杨林的国有林场,何以熟视无睹?

  毁林调查一波三折

  2007年,新疆当地媒体曝出巴楚县夏玛勒林场毁林事件,而且现场调查显示毁林开荒行为十分严重,而且已经持续多年。然而,就在当地媒体播发巴楚县毁林开垦事件的第三天,喀什地区林业局向自治区林业厅递交了一份报告,认为夏玛勒胡杨林场没有毁林开垦,纯属恢复弃耕地。巴楚县政府以这份报告为“蓝本”,分别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汇报情况,指责媒体的报道严重失实。

  媒体的报道引起了自治区高级检察院的高度重视,自治区高级检察院派侦查人员前往自治区测绘局、自治区林业规划设计院调取了巴楚县2004年航拍照片、2006年的地物总图和该县国家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图。经专家对比鉴定,证实巴楚县毁坏的林地基本上都是国家重点公益林,面积在3万亩左右。

  随后,自治区高级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汇报。最高人民检察院迅速协调国家林业局进行督查,自治区林业厅、检察院、国土资源厅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初步认定巴楚县夏玛勒林场毁林开荒属实,至少有上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被毁。

  调查结论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领导批示由喀什地区负责处理此事。然而喀什地区行署仍然认为,巴楚县并不存在毁林开垦问题,这导致调查工作再次陷入僵局。

  针对调查一再遇阻,最高人民检察院协调国家林业局召开联席会,对此案进行专题分析、研究,认为巴楚县毁林开垦行为属全国特别重大的毁林开垦案件,责成自治区林业厅与自治区检察院组成专案组,查清毁林开垦面积,依法查处相关责任人,国家林业局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

  2008年1月7日自治区高级检察院和自治区林业厅成立办案组,奔赴南疆巴楚县进行实地调查。确认巴楚县夏玛勒林场毁损国家重点公益林2.4万余亩,造成经济损失2.2亿元。

  2010年1月21日,巴楚县副县长胡达拜地·由努斯犯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夏玛勒胡杨林场场长李修伟、党总支书记外力·阿不都热依木以滥用职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林场干部阿布都艾尼·吐尔地、阿不来提·卡德尔两人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毁林开荒前赴后继

  就在夏玛勒林场毁林事件被曝光仅仅4年之后,2011年5月,记者再次接到群众反映,新疆巴楚县夏河林场也存在大面积毁林开荒行为,而且情况更为严重。

  据夏河林场知情的干部和职工透露,2006年以来,夏河林场与个人签订的同类合同超过300份,不少县里的领导干部甚至自治区林业厅的个别干部也参与其中,以他人的名义与林场签订承包合同,开垦林地。直到去年春天有人举报,当地在国家重点公益林中垦荒的事实隐瞒不住,县里这才开始调查,夏河林场场长、书记等3位主要负责人也于2011年5月被停职。

  夏河林场原场长苏玉说,夏河林场出现的情况与2007年夏马勒胡杨林场毁林开荒其实是同一时间发生的事情,不同之处在于夏河林场有很多领导干部的地,正因如此,所以当年上面来人调查开荒问题时,只查了夏马勒胡杨林场,而几乎没有调查夏河林场。

  苏玉坦言,在公益林里开荒种地,县里是知道的,每年夏河林场向在林地里种田的人收取的承包费,大部分都交给了县财政。

  巴楚县林业局原书记殷明承认,据他们初步调查,夏河林场已开垦的林地至少已超过1万亩,但现在有多少是复垦弃耕地,多少是公益林,以及确切的数字还要等上级部门进一步确定。

  被默许的毁林开荒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塔里木河流域采访时,不少干部群众反映,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不得毁林开荒,但以营造公益林、生态林为借口的毁林开荒现象仍屡禁不止。据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估算,自国家实施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以来,流域内新增的垦荒面积不下1000万亩,这与国务院“新增零垦荒面积”的目标完全背离。

  夏河林场一位老护林员说:“从2006年到现在,在这片林子里,开荒就没有停过,林场职工都知道。”据他估算,这些开荒地现在总数起码在5万亩到7万亩,主要分布在一、二、七、八4个林班的管护区内。

  面对林场默许的毁林开荒行为,这位老护林员痛心地说:“他们有关系,手上还有领导批的条子,有合同,林场的护林员也没办法。”

  虽然自治区林业厅和喀什地区林业局去年春夏之交就派员介入调查,但夏河林场一些了解内情的职工却担心,这一次与3年前夏马勒林场的毁林事件又有不同,由于涉及诸多领导,内部关系错综复杂,最后能否彻查到底,都是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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