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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漏补缺 沪、深交易所退市制度有望全覆盖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02 01:38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张冬晴

   众所周知,长期以来A股市场一直存在着“炒新”、“炒小”、“炒差”等不良风气,管理层多年来一直倡导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效果并不明显。

   不过,随着内幕交易、IPO高价圈钱、上市公司“铁公鸡”以及退市制度形同虚设等种种顽疾的逐渐治理,郭树清上台以来的各项重大制度改革逐渐进入“深水区”。

  调整和增加多项退市标准

   根据上述征求意见稿,沪、深交易所此次拟调整和新增了包括营业收入、净资产、市场成交量和成交价格以及非标审计意见等多项退市标准,还比照创业板退市制度设立退市整理板、提供退市公司股份转让服务和建立重新上市制度等,进一步完善主板和中小板退市制度。

   其中,上证所调整和增加了净资产和0营业收入、非标准审计意见和股票成交量和股票成交价格等3种退市条件;而除了上述3种退市条件外,深交所还新增了暂停上市的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的退市条件。

   与此同时,作为主板与创业板之间的过渡,中小企业板则仍将继续沿用“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退市条件,但对连续受到公开谴责的次数进行了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净资产的退市指标,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为负的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最近两年年末净资产均为负的应终止上市;对于营业收入的退市指标,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均低于1000万元的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均低于1000万元的应暂停上市;最近四年营业收入均低于1000万元的应终止上市。

   除此之外,对于股票成交量的退市指标,与创业板100万股的标准相比,主板、中小板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的标准分别为低于500万股和低于300万股。

  杜绝“退而不停”现象

   自*ST联谊2007年12月13日从主板终止上市以来,长达四年多的时间沪、深A股市场始终没有暂停上市的公司走向退市,长达20多年的退市制度沦为一纸空文。

   据巨潮资讯网统计,继2011年*ST金城、*ST关铝、*ST博通和*ST海鸟等4家上市公司被迫暂停上市以来,目前沪、深A股市场还有23家上市公司正处于暂停上市的状态。

   同时,根据近期以来的风险提示公告,目前沪深A股市场还有*ST轻骑、*ST吉药等公司正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

   对于过往“退而不停”的“僵尸”公司,沪、深交易所新出台的退市制度改革方案也考虑杜绝此类顽疾。

   其中,对于暂停上市的以下三类情形,上证所有了相应的更为严苛的退市标准:

   第一、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审计意见类型触及规定的标准被暂停上市后,其后一年的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

   第二、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审计意见类型等财务指标触及规定的标准被暂停上市后,如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的年度报告的;

   第三、因净资产指标被退市风险警示,或者因净利润指标被暂停上市后,其后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数的。

   同时,针对目前通过“借壳”实现恢复上市的暂停上市公司大多数以补充材料为由,拖延时间维持上市地位并重组的情况,沪、深交易所主板、中小板都比照创业板退市制度中的对申请恢复上市过程中公司补充材料的期限作出明确限制,要求公司提供补充说明及相关材料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0个交易日。

   除此之外,沪、深交易所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均设立了退市整理板,为已被决定退市的公司提供30个交易日的股票转让安排,公司股票在30个交易日结束后终止上市;对于被终止上市的公司,重新达到规定的上市条件的仍可申请重新上市。

  预留过渡期限不足一年

   众所周知,近年来绝大多数挣扎在退市边缘的上市公司均选择通过资产重组或非经常性损益恢复上市,甚至还有一大批面临暂停上市的上市公司最终通过财政补贴、资产处置和债务重组等各种手段突击利润而成功逃脱。

   眼下,在原有上市规则中退市标准的基础上,沪、深交易所结合主板和中小板监管经验,借鉴创业板及海外市场的退市规定,整合、调整和增加了主板、中小企业板退市条件,进一步完善了退市标准体系,使得退市标准更加科学合理。

   那么,在新的退市制度出台以后,过去的腾挪术即将“失灵”的“僵尸”公司又将何去何从呢?

   对于今年1月1日前已暂停上市的公司,沪、深交易所将根据原规则在12月31日前对其作出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决定;

   对于新退市标准中涉及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审计意见类型等3项指标的,沪、深交易所均以上市公司2012年的年报数据为最近一年数,以2011年、2012年的年报数据为最近两年数,最近三年数及最近四年数以此类推;

   除此之外,考虑到新退市标准中可能触发的上市公司股票未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就直接触及暂停上市标准或者终止上市标准的,沪、深交易所将给予60个交易日的股票转让期。60个交易日结束后对其作出相应的暂停上市决定或者终止上市决定。

   由此推算,从创业板到主板以及中小板,沪、深两市退市制度将基本实现全覆盖,而新退市标准正式出台前预留给相关上市公司的“折腾”时间实际上已经不足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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