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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赔不如好防(短评)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03 01:19 来源: 国际金融报

  

  诚如专家所言,公众责任险是全社会最需要,但又是很不被重视的一个保险。从政府角度,只把它纯粹当成一个商业保险看,定位偏低。实际上,公众责任险的引入更应是政府管理手段的创新,政府应该倡导和推动引导国有企业、经营主体、或是在民法当中对外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的主体去投保公众责任险。

  对于法定保险,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曾有人呼吁推公众责任险,但是十多年来,一直是“光说不练”。事实上,公众责任险的内涵不仅仅是一个合同,它还应该在普及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以及帮助企业提高风险管控能力,消除隐患,包括受害方出现问题以后救助、维权等方面,发挥出更大的作用来。不能把公众责任险的开发和管理仅仅局限在“赔”这个节点上,而是要放在“防”这个节点上,这是一个重要的理念。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该起坠坑事件中责任方之一有投公众责任险,未来也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但在此前的赔偿谈判中,保险公司的作用却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另一方面,保险合同中的赔偿限额高出投保人已承担的实际赔偿,参照现行安全事故赔偿标准以及合同条约,似乎没有任何理由再让保险公司额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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