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第111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证的通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07 12:40 来源: 商务部网站
关于申请第111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证
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第111届广交会在第一、三期设立进口展区,展览总规模、题材、时间、地点等维持上届不变,继续邀请国内采购商参观进口展区,并简化办证申请手续。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证的申请条件
国内采购商办证申请条件维持第110届不变(详见附件1),申请手续简化为可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经营范围需符合进口展区展品类别设置,具备进口经营权者优先)与办证申请人名片、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二、办证流程
1、申请单位按要求向江西交易团团部提交申请报名材料;
2、交易团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审理合格后通过办证系统提交办理。外贸中心将对申请人办证条件(包括业务对口与证件两方面)进行抽查复核,抽查不合格的不予办证。
三、时间安排
请有意向申请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证的企业于4月6日前将报名资料的扫描电子版发至江西交易团团部(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
联系人:汪 飞(电话:0791-86246270)
余志峰(电话:0791-86246219)
电子邮箱:fazhanchu@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证申请条件
2、第111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办证申请材料
3、第111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